【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镜头、摄像头和电子设备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终端
,特别涉及一种镜头、摄像头和电子设备。
技术介绍
拍摄功能对于电子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等)来说已经是不可或缺的功能,为了得到良好的影像品质及摄像效果,电子设备会安装多个摄像头来提供广泛的摄影功能。目前,摄像装置主要包括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前置摄像头朝向电子设备显示屏的一面设置,后置摄像头朝向电子设备后盖的一面设置。其中,前置摄像头主要包括:镜头、支撑座、滤光片、感光元件和柔性电路板(FPC)。镜头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镜头包括镜筒1和设置在镜筒1内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G1、第一遮光片M1、第二透镜G2、第二遮光片M2、第三透镜G3、第三遮光片M3、第一隔片S11、第四遮光片M4、第四透镜G4、第五遮光片M5、第二隔片S12、第六遮光片M6、第五透镜G5和压圈2。然后,上述镜头的头部较大,这样造成显示屏上的开孔较大,降低了显示屏的屏占比。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提供一种镜头、摄像头和电子设备,减小了镜头的头部尺寸,使得显示屏上为放置摄像头而开设的开孔减小,提高了显示屏的屏占比。本申请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屏、中框、后盖和至少一个摄像头,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后盖位于所述中框的两侧,所述摄像头设在所述中框上且所述摄像头的一端朝向所述显示屏。所述摄像头至少包括:镜头、支架、感光元件和柔性板,所述支架位于所述镜头和所述柔性板之间,所述感光元件位于所述柔性板与所述镜头相对的一端上。所述显示屏上开设开孔,所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中框、后盖和至少一个摄像头,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后盖位于所述中框的两侧,所述摄像头设在所述中框上且所述摄像头的一端朝向所述显示屏;/n所述摄像头至少包括:镜头、支架、感光元件和柔性板,所述支架位于所述镜头和所述柔性板之间,所述感光元件位于所述柔性板与所述镜头相对的一端上;/n所述显示屏上开设开孔,所述镜头朝向像方侧的一端伸入所述开孔中;/n所述镜头包括:镜筒以及设在所述镜筒内的透镜组,所述镜筒朝向物方侧的一端具有肩部;/n所述透镜组中靠近物方侧的透镜具有凸面,所述凸面突出所述肩部。/n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20190711 CN 2019106279995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中框、后盖和至少一个摄像头,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后盖位于所述中框的两侧,所述摄像头设在所述中框上且所述摄像头的一端朝向所述显示屏;
所述摄像头至少包括:镜头、支架、感光元件和柔性板,所述支架位于所述镜头和所述柔性板之间,所述感光元件位于所述柔性板与所述镜头相对的一端上;
所述显示屏上开设开孔,所述镜头朝向像方侧的一端伸入所述开孔中;
所述镜头包括:镜筒以及设在所述镜筒内的透镜组,所述镜筒朝向物方侧的一端具有肩部;
所述透镜组中靠近物方侧的透镜具有凸面,所述凸面突出所述肩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面突出所述肩部的最大距离大于等于0.3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组中靠近物方侧的透镜包括:有效径区域和非有效径区域,所述非有效径区域围设在所述有效径区域的外边缘,所述有效径区域朝向物方侧的一面为所述凸面;
所述有效径区域的中心厚度与所述非有效径区域的厚度的比值为2.5~3.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径区域的直径与所述有效径区域的中心厚度的比值大于3。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镜筒的顶端壁厚为0.1-0.25m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组至少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所述第一透镜靠近物方侧,所述第五透镜靠近像方侧,所述凸面位于所述第一透镜朝向物方侧的一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为折射率大于1.6的塑胶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为折射率小于1.55的塑胶透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采用树脂材料制成的塑胶透镜,所述树脂材料的熔融指数大于20g/10min。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折射率大于1.6的玻璃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折射率大于1.6的塑胶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为折射率小于1.55的塑胶透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具有正光焦度,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的色散系数小于30,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色散系数大于40。
12.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组至少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所述第一透镜靠近物方侧,所述第六透镜靠近所述像方侧,所述凸面位于所述第一透镜朝向物方侧的一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为折射率大于1.6的塑胶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为折射率小于1.55的塑胶透镜。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为折射率大于1.6的玻璃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为折射率大于1.6的塑胶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为折射率小于1.55的塑胶透镜。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具有正光焦度,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第五透镜具有正光焦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色散系数小于30,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的色散系数大于40。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保护结构:所述保护结构设在所述肩部上,且所述保护结构的一端延伸到所述凸面靠近所述肩部的一端上。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包括:透明保护盖板和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与所述镜头对应的位置开设所述开孔。
技术研发人员:林威智,叶海水,葛洪,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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