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长发射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4079243 阅读:45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5-09 03:44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零长发射架,包括:底架;上装架,所述上装架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底架上;起竖机构,所述起竖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架和所述上装架之间以使所述上装架在所述底架上转动至预定角度;支撑机构,所述支撑机构用于对无人机进行支撑;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安装在所述上装架上,所述限位机构具有将所述无人机限定的锁定位置和偏离所述无人机的解锁位置。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中的零长发射架在支撑和发射无人机的过程,无需在无人机的表面设置开口,不会破坏无人机的表面,无人机发射之后无剪切销等结构留在无人机上,不会影响无人机的气动外形,能够提高助推火箭的能量利用率。

Zero length launcher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零长发射架
本技术涉及无人机发射机
,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零长发射架。
技术介绍
现阶段无人机的一种起飞方式是使用助推火箭进行起飞,为了降低成本,减小空间占有率,市面上多采用零长发射架。发射前将无人机放置在发射架上,连接限位机构,发射时在助推火箭的推力作用下将限位机构推开,无人机离架起飞。上述的限位机构通过剪切销直接与无人机连接,这样做一方面需要在无人机表面设置开口,破坏力无人机的表面,另一方面在剪断剪切销时可能破坏无人机结构,再一方面剪断后的剪切销一部分留在无人机上,影响无人机的气动外形。实际设计时,在无人机上设置凸起,限位机构通过阻拦该凸起实现约束无人机,助推火箭点火后,无人机推动限位机构而释放无人机,但这样影响了无人机的气动外形。此外,无人机发射采用的助推火箭,工作时间较短,但剪断剪切销的过程吸收了部分,降低了助推火箭的能量利用率。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零长发射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零长发射架容易影响无人机的气动外形的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零长发射架,包括:底架;上装架,所述上装架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底架上;起竖机构,所述起竖机构设置在所述底架和所述上装架之间以使所述上装架在所述底架上转动至预定角度;支撑机构,所述支撑机构用于对无人机进行支撑;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安装在所述上装架上,所述限位机构具有将所述无人机限定的锁定位置和偏离所述无人机的解锁位置。进一步地,所述限位机构包括:第一限位机构,所述第一限位机构包括第一限位板和第一扭簧,所述第一限位板通过所述第一扭簧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上装架上;第二限位机构,所述第二限位机构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间隔设置,所述第二限位机构包括第二限位板和第二扭簧,所述第二限位板通过所述第二扭簧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上装架上;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板受外力作用沿所述第一扭簧翻转至竖直位置而处于所述锁定位置,所述第一限位板受所述第一扭簧的恢复力作用翻转至水平位置而处于所述解锁位置;所述第二限位板受外力作用沿所述第二扭簧翻转至竖直位置而处于所述锁定位置,所述第二限位板受所述第二扭簧的恢复力作用翻转至水平位置而处于所述解锁位置。进一步地,所述限位机构还包括:拉杆,所述拉杆与所述第一限位板连接以用于对所述第一限位板施加外力。进一步地,所述零长发射架还包括易熔带,所述易熔带与所述拉杆连接固定在所述上装架上时,所述第一限位板和所述第二限位板均处于所述锁定位置。进一步地,所述无人机的尾部设置有助推火箭,所述助推火箭靠近所述易熔带设置。进一步地,所述底架的底部设置有水平调节机构。进一步地,所述起竖机构包括气缸或油缸或齿轮机构或涡轮蜗杆机构。进一步地,所述上装架通过转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底架上。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前支撑和至少一个后支撑,所述前支撑和所述后支撑呈前后布置在所述上装架上。进一步地,所述上装架上设置有刻度盘或倾角传感器。应用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实际使用时,将无人机放置在上装架上,通过支撑机构的作用对无人机进行支撑。同时通过限位机构的作用,能够将无人机限定而处于锁定位置,防止无人机在零长发射架上移动。当需要将无人机发射出去时,通过起竖机构的作用,能够带动上装架在底架上转动至便于发射的角度,然后点火将无人机发射出去,在此过程中,限位机构从锁定位置切换至解锁位置,便于无人机从上装架上发射出去。本技术中的零长发射架在支撑和发射无人机的过程,无需在无人机的表面设置开口,不会破坏无人机的表面,无人机发射之后无剪切销等结构留在无人机上,不会影响无人机的气动外形,能够提高助推火箭的能量利用率。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之外,本技术还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将参照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附图说明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根据本技术的零长发射架的主视图。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10、底架;11、水平调节机构;12、行驶轮;20、上装架;21、转轴;30、起竖机构;40、支撑机构;41、前支撑;42、后支撑;50、第一限位机构;51、第一限位板;52、第一扭簧;60、第二限位机构;61、第二限位板;62、第二扭簧;70、拉杆;80、易熔带;90、无人机;91、翼面;100、助推火箭。具体实施方式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技术。为了使本
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术语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技术的实施例。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参见图1所示,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零长发射架,本实施例中的零长发射架包括底架10、上装架20、起竖机构30、支撑机构40以及限位机构。其中,上装架20可转动地安装在底架10上;起竖机构30设置在底架10和上装架20之间以使上装架20在底架10上转动预定角度;支撑机构40用于对无人机90进行支撑;限位机构安装在上装架20上,该限位机构具有将无人机90限定的锁定位置和偏离无人机90的解锁位置。实际使用时,将无人机90放置在上装架20上,通过支撑机构40的作用对无人机90进行支撑。同时通过限位机构的作用,能够将无人机90限定而处于锁定位置,防止无人机90在零长发射架上移动。当需要将无人机90发射出去时,通过起竖机构30的作用,能够带动上装架20在底架10上转动至便于发射的角度,然后点火将无人机90发射出去,在此过程中,限位机构从锁定位置切换至解锁位置,便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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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零长发射架,其特征在于,包括:/n底架(10);/n上装架(20),所述上装架(20)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底架(10)上;/n起竖机构(30),所述起竖机构(30)设置在所述底架(10)和所述上装架(20)之间以使所述上装架(20)在所述底架(10)上转动至预定角度;/n支撑机构(40),所述支撑机构(40)用于对无人机(90)进行支撑;/n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安装在所述上装架(20)上,所述限位机构具有将所述无人机(90)限定的锁定位置和偏离所述无人机(90)的解锁位置。/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零长发射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架(10);
上装架(20),所述上装架(20)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底架(10)上;
起竖机构(30),所述起竖机构(30)设置在所述底架(10)和所述上装架(20)之间以使所述上装架(20)在所述底架(10)上转动至预定角度;
支撑机构(40),所述支撑机构(40)用于对无人机(90)进行支撑;
限位机构,所述限位机构安装在所述上装架(20)上,所述限位机构具有将所述无人机(90)限定的锁定位置和偏离所述无人机(90)的解锁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零长发射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包括:
第一限位机构(50),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包括第一限位板(51)和第一扭簧(52),所述第一限位板(51)通过所述第一扭簧(52)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上装架(20)上;
第二限位机构(60),所述第二限位机构(60)与所述第一限位机构(50)间隔设置,所述第二限位机构(60)包括第二限位板(61)和第二扭簧(62),所述第二限位板(61)通过所述第二扭簧(62)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上装架(20)上;
其中,所述第一限位板(51)受外力作用沿所述第一扭簧(52)翻转至竖直位置而处于所述锁定位置,所述第一限位板(51)受所述第一扭簧(52)的恢复力作用翻转至水平位置而处于所述解锁位置;
所述第二限位板(61)受外力作用沿所述第二扭簧(62)翻转至竖直位置而处于所述锁定位置,所述第二限位板(61)受所述第二扭簧(62)的恢复力作用翻转至水平位置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董晓龙
申请(专利权)人:哈工大机器人岳阳军民融合研究院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湖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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