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3431806 阅读:2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2-25 13:0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环境保护监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包括用于采集道路运输企业环保数据的数据采集模块,用于存储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数据的环保数据中心模块,用于对环保数据中心模块的存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大数据分析模块,用于对大数据分析模块的处理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以及向大数据分析模块发送抽检指令的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用于根据抽检指令随机指定待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实现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的无纸化、智能化和统一化,并且通过“双随机公开”的抽查机制,可以实现监管工作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管信息公开。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upervision system of road transport enterprise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环境保护监管
,具体涉及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环保信息产生的数据量急剧增加,数据产生的范围也逐步扩大,涵盖的有环保行政执法、环境监测分析、环保工作服务信息等大多数数据都以最原始的形态存在,不利于数据信息互通和共享,造成大大小小的环保信息“孤岛”。造成了分析和管理上的不便,增加了工作的冗余量。而在环保领域,将环保大数据应用于环境行政执法中正在成为全球趋势。对于我国而言,环保大数据已经初步应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但前期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还存在不完善之处,环保大数据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范围还不广泛,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挖掘。环保大数据是提高我国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将环保大数据应用在环境行政执法及领域,既是促进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现代化和精准化的必要要素,也是提升我国环境行政执法水平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环保大数据的建设和应用还在起步阶段,数据的收集及处理还任重而道远,环保大数据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还不广泛,还无法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我们应当尽快在数据收集模式、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完善,并扩大环保大数据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范围,从而推动环保大数据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现有的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技术还存在以下缺陷和不足:(1)传统的行业监管模式是将各行业资料诸如:每月报告、每年报告、证书有效期等以书面文字形式上交管理部门,由人工审核。(2)传统的业监管信息需要人工提醒,行业监管信息没有共享、公开。(3)环保数据收集模式、数据共享等方面还不完善。(4)维修、运输、驾培企业日渐增多,行业管理混乱,监管部门实时监管工作难度大,耗费人力精力大仍易遗漏。(5)监管部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难度大,不能实时监管,对于政策不能及时下发和传输与贯彻。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专利技术提供了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其应用时,可以实现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的无纸化、智能化和统一化,并且通过“双随机公开”的抽查机制,可以实现监管工作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管信息公开,更好地加快监管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本专利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包括监督层单元、数据层单元、应用层单元和展现层单元,所述监督层单元包括用于采集道路运输企业环保数据的数据采集模块,所述数据层单元包括用于存储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数据的环保数据中心模块,所述应用层单元包括用于对环保数据中心模块的存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大数据分析模块,所述展现层单元包括用于对大数据分析模块的处理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以及向大数据分析模块发送抽检指令的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大数据分析模块同时对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的抽检指令进行处理执行,环保数据中心模块还预先存储有检查人员信息和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供大数据分析模块调取,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所述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用于根据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的抽检指令,随机指定环保数据中心模块中存储的待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和检查人员。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的数据类型包括会议记录、报表、视频、图片和设备监控信号。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道路运输企业环保数据包括企业环保监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GIS定位信息,企业环保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保制度信息、企业车辆基础信息和企业运输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包括行检查人员信息。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用于处理行政执法信息的行政执法子模块,行政执法子模块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用于处理GIS定位信息的GIS地图分析子模块,GIS地图分析子模块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用于分析处理企业环保监管信息的环保数据管理子模块,环保数据管理子模块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用于根据环保数据管理子模块的处理结果进行预警的智能预警提醒分析子模块,所述智能预警提醒分析子模块设有企业环保监管信息对应各项预警阈值,当环保数据管理子模块的处理结果中有一项或多项超过对应预警阈值,则预警提醒分析子模块向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对应预警信息。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行业检查子模块,所述业检查子模块用于接收处理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的抽检指令,并根据抽检指令开启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包括监控调度中心、行业环保工作监管平台和可视化展现平台。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选,所述监管系统还包括政府终端、企业终端和公众终端,所述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的可视化展示信息向政府终端、企业终端和公众终端远程开放展示。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为:本专利技术应用时可以实现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的无纸化、智能化和统一化,并且通过“双随机公开”的抽查机制,可以实现监管工作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管信息公开,更好地加快监管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专利技术的系统结构示意框图;图2为实施例3中的行业检查流程示意图;图3为实施例4中的双随机公开抽查流程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阐述。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专利技术,但并不构成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定。本文公开的特定结构和功能细节仅用于描述本专利技术的示例实施例。然而,可用很多备选的形式来体现本专利技术,并且不应当理解为本专利技术限制在本文阐述的实施例中。应当理解,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尽管本文可以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等等来描述各种单元,这些单元不应当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仅用于区分一个单元和另一个单元。例如可以将第一单元称作第二单元,并且类似地可以将第二单元称作第一单元,同时不脱离本专利技术的示例实施例的范围。应当理解,本文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B,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本文中术语“/和”是描述另一种关联对象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两种关系,例如,A/和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A和B两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关系。应当理解,在本专利技术的描述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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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监督层单元、数据层单元、应用层单元和展现层单元,所述监督层单元包括用于采集道路运输企业环保数据的数据采集模块,所述数据层单元包括用于存储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数据的环保数据中心模块,所述应用层单元包括用于对环保数据中心模块的存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大数据分析模块,所述展现层单元包括用于对大数据分析模块的处理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以及向大数据分析模块发送抽检指令的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大数据分析模块同时对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的抽检指令进行处理执行,环保数据中心模块还预先存储有检查人员信息和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供大数据分析模块调取,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所述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用于根据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的抽检指令,随机指定环保数据中心模块中存储的待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和检查人员。/n

【技术特征摘要】
1.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监督层单元、数据层单元、应用层单元和展现层单元,所述监督层单元包括用于采集道路运输企业环保数据的数据采集模块,所述数据层单元包括用于存储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数据的环保数据中心模块,所述应用层单元包括用于对环保数据中心模块的存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的大数据分析模块,所述展现层单元包括用于对大数据分析模块的处理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示以及向大数据分析模块发送抽检指令的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大数据分析模块同时对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的抽检指令进行处理执行,环保数据中心模块还预先存储有检查人员信息和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供大数据分析模块调取,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所述双随机公开智能分析子模块用于根据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发送的抽检指令,随机指定环保数据中心模块中存储的待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和检查人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采集模块所采集的数据类型包括会议记录、报表、视频、图片和设备监控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运输企业环保数据包括企业环保监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GIS定位信息,企业环保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保制度信息、企业车辆基础信息和企业运输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包括行检查人员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道路运输企业环保工作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数据分析模块还包括用于处理行政执法信息的行政执法子模块,行政执法子模块将处理结果发送至数据可视化展现模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博严俊
申请(专利权)人:成都智达万应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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