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查询>何炳佐专利>正文

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322362 阅读:173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灯体内设置有与整流和变压电路结构连接的蓄电池作为电源。所说的电源由相互并联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成。各蓄电池单元由常规串联式蓄电池组组成的充放电主体和设置在其一端的外设结构构成。外设结构中包括设置在其所在端部的至少一组供充放电和连接用的电接口、联接定位结构及一个内凹槽结构。在内凹槽结构中设有一个由开关结构控制的照明灯及用于加注补充液的注入结构。本结构形式照明灯中的各蓄电池电池单元除可作为该照明灯的总电源电池使用外,必要时还可以分别作为独立的小照明电源,和/或作为其它小型电器的电池电源使用,增加了使用上的灵活性和使用范围。(*该技术在201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的是一种可移动式照明灯,特别一种以可充电的蓄电池作为供电电源的移动式照明灯。
技术介绍
目前的蓄电池充电式可移动照明灯,如常用的手提式照明灯,可有4V、6V、8V和12V等几种,但作为其供电电源,均采用的是配合有供充电用的相应整流和变压电路且不可拆卸的一个整体形式的蓄电池。这种结构形式可移动式照明灯中的蓄电池用途单一,不用时只能随照明灯一同被闲置。另一方面,在如随身听、复读机等小型的移动式电器用品上可使用的一些小型可充电蓄电池电源,所用的也都是专用的单一用途形式的蓄电池。这些都属于是单一用途形式的蓄电池,实际上是很不经济的。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上述情况,本技术将提供一种采用蓄电池组组电源形式的可移动式照明灯,使能作为其供电电源的各蓄电池单元,既可以相互组合成为整体形式的电源被使用,需要时也可以被相互分离而分别成为可各自单独的独立小照明灯,和/或随身或可移动的电源电池使用,经济实用,灵活性强,适用范围广,并提高其实际的有效使用率。本技术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的结构,在灯体内同样设置有与整流和变压电路结构连接的蓄电池作为电源。其中,所说的电源由相互并联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成。各蓄电池单元由常规串联式蓄电池组组成的充放电主体和设置在其一端的外设结构构成。所说的外设结构包括设置在其所在端部的至少一组供充放电和连接用的电接口结构、联接定位结构及一个内凹槽结构。在该内凹槽结构中,设置有一个由开关结构控制的照明灯,以及用于加注补充液的注入结构。由上述结构可以看出,由于作为该可移动式照明灯供电电源的,是以并联形式相互联接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成的,因此它们除可以通过相互并联组合的方式共同作为该移动式照明灯的整体供电电源使用外,在该移动式照明灯不使用,或是在有其它特殊需要时,该各蓄电池单元也可相互分离后,作为各自独立的小型蓄电池被使用,例如可作为如随身听、复读机等小型的移动式电器用品的电源电池使用。同时,由于在各蓄电池单元上同时都带有一个照明灯,因此在有特殊情况或需要时,各蓄电池单元又可以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小照明灯被使用。从而使本技术中的各蓄电池单元在使用上的灵活性和使用范围大为提高,并增加了原来只能单一作为照明灯整体电源电池的实际有效使用效率。各蓄电池单元无论是联合成整体形式被使用,还是分离后被单独使用,需要充电时,只需将各蓄电池单元置于该可移动式的照明灯中,通过其中所带有的相应充电电路结构而进行充电。在上述结构中,所说的各蓄电池单元上的该照明灯结构,既可以采用为将如常用电照明灯泡、灯珠或发光二极管等形式的电致发光结构直接设置在所说的该内凹槽结构中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应的电致发光结构设置在一条柱形结构的一端部,并使该条柱形结构的另一端经可收折于该内凹槽结构内的活动型连接结构设置在内凹槽结构中的形式,从而可以使其在实际使用中能具有更为理想和方便地选择照明方向和/或角度的优越性。在后者的结构方式中,可以作为具体实施时参考方式之一的,是使所说的该照明灯条柱形结构与所说该内凹槽结构间的活动型连接结构采用为铰接结构;另一种也可以供实施时参考的方式,是使该活动型连接结构采用为如球型连接结构等可以使该条柱形结构作更多方向/角度转动形式的连接结构。根据上述内容,按照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在不脱离本技术上述基本技术思想前提下,还可以做出多种形式的修改、替换或变更。以下结合由附图所示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技术的上述内容再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不应将此理解为本技术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以下的实例。凡基于本技术上述内容所实现的技术均属于本技术的范围。附图说明图1是本技术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的外形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中作为电源的蓄电池单元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图1所示的是本技术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的整体外形结构,与目前常用的同类照明灯一样,在灯体1内设置有与相应的整流和变压电路结构连接的蓄电池作为电源,该电源是由可相互并联连接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合而成。图2所示的是作为上述照明灯供电电源的蓄电池单元的结构形式。各蓄电池单元均由蓄电池的充电主体2和设置在其顶端部位的外设结构构成。所说的该外设结构,包括在设置在其所在顶端一侧部位处的两组或更多组的供充放电和相互连接用的接口7,以及为保证其正确连接方位的相应联接定位结构8,如三角形等带有定位方向性的插孔/插头等;在与之相邻的该顶端的其余部分,则设有一个内凹槽结构6。在该内凹槽结构6中设置有一个可由开关结构9控制的照明灯柱4,以及供加注补充液用的带有如常规的皮水帽等封闭结构的注入孔结构5。其中,该照明灯柱4为将照明灯泡或发光二极管等电致发光结构设置在一条柱形结构的一端部,该条柱形结构的另一端则经铰接结构3,或其它如球形等形式的活动连接结构,连接在内凹槽结构6中,从而使该条柱形结构的照明灯柱4在不用时能被方便地收折于该内凹槽结构6内。权利要求1.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在灯体(1)内设置有与整流和变压电路结构连接的蓄电池作为电源,其特征是所说的电源由相互并联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成,各蓄电池单元由常规串联式蓄电池组组成的充放电主体(2)和设置在其一端的外设结构构成,所说的外设结构包括设置在其所在端部的至少一组供充放电和连接用的电接口结构(7)、联接定位结构(8)及一个内凹槽结构(6),在该内凹槽结构(6)中设置有一个由开关结构(9)控制的照明灯(4)及用于加注补充液的注入结构(5)。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蓄电池单元外设结构中所说的供充放电和连接用的电接口结构(7)及联接定位结构(8)设置在其所在端部的一侧,所说的内凹槽结构(6)设置在该端部的其余部位处。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所说的照明灯(4)为将电致发光结构直接设置在所说的内凹槽结构(6)中的形式。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所说的照明灯(4)为将电致发光结构设置在一条柱形结构的一端部,该条柱形结构的另一端则经可收折于该内凹槽结构(6)内的活动型连接结构(3)设置在内凹槽结构(6)中的形式。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所说的照明灯(4)的条柱形结构与内凹槽结构(6)间的活动连接结构(3)为铰接结构。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所说的照明灯(4)的条柱形结构与内凹槽结构(6)间的活动连接结构(3)为可使该条柱形结构作多方向/角度转动的连接结构。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所说的可使该条柱形结构作多方向/角度转动的连接结构为球型连接结构。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其特征是所说的加注补充液用的注入结构(5)为带有封闭结构的注入孔结构。专利摘要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灯体内设置有与整流和变压电路结构连接的蓄电池作为电源。所说的电源由相互并联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成。各蓄电池单元由常规串联式蓄电池组组成的充放电主体和设置在其一端的外设结构构成。外设结构中包括设置在其所在端部的至少一组供充放电和连接用的电接口、联接定位结构及一个内凹槽结构。在内凹槽结构中设有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蓄电池式电源可移动照明灯,在灯体(1)内设置有与整流和变压电路结构连接的蓄电池作为电源,其特征是所说的电源由相互并联的至少两个蓄电池单元组成,各蓄电池单元由常规串联式蓄电池组组成的充放电主体(2)和设置在其一端的外设结构构成,所说的外设结构包括设置在其所在端部的至少一组供充放电和连接用的电接口结构(7)、联接定位结构(8)及一个内凹槽结构(6),在该内凹槽结构(6)中设置有一个由开关结构(9)控制的照明灯(4)及用于加注补充液的注入结构(5)。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何炳佐
申请(专利权)人:何炳佐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51[中国|四川]

相关技术
    暂无相关专利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