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3025663 阅读:72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1-03 17:08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通过识别物格编码介质获取与物格编码介质对应的信息:与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的合伙人的数字人标识信息;与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的事项及事项对应的物格,物格表示对来自事项的收益进行分享的权益;表示合伙人和/或其数字人标识信息与物格相关联的信息。本发明专利技术通过码链接入与转发,实现线下真实世界与线上虚拟世界可以无缝链接,记录从生产出货、产品发布、广告传播、层层推荐、销售购买的全过程,实现流通传播价值体系的数字化分配。所述物格编码介质还可以作为数字资产的表现形式,以特别提物权作为物物等价交换的计量单位,在各个产业码服务器互通互联的体系内流通、交换。

A method of using digital human code chai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
技术介绍
随着智能手机等随身携带的智能设备的迅速普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便捷,随之也出现了互联网革命,大量新的信息传递方式,新的商业模式也随之建立。但是被传统的互联网理论所限制,目前还是通过人基于网页(或APP)与运营服务商的服务器交互的模式实现,其缺陷在于并未充分研究在日常生活中,人与物之间的交互方式的特征,方法和模型,从而人为地将人的活动分为线上和线下的活动,造成线上线下活动虽然在商业上有着同样的意义,但其数据和模型被割裂的现象。信息的传播行为本身具有价值:以广告为例,其本质就是信息发布资源的价值转换,高价的广告必然是通过在同等条件下能够将信息传播到更多人群的资源来发布。即,能够传播到的受众对象越多,其价值也就越大。传统的广告手段,信息只是被“散布”了出去,散布出去以后对于后续的传播过程,完全失去了掌握。而一件商品,从广告信息传播到最终形成交易的过程中,每个传播的行为都为最终的交易贡献了力量。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次信息的转达,那么信息就无法到达有交易意向的人,交易就无法成立。因此,信息的传播行为具有价值,而实施传播行为的人,理所应当去获取这些价值作为自己行为的回报。但这种价值一直以来没有被重视,是因为目前缺乏高效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质的技术手段,来追溯整个过程中各传播者实施的有效传播行为,也难以兑现各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的价值。在直销体系中,每一层的上下游关系都是清晰的,便于在交易形成后进行逐级提成。但直销体系没有能够完全体现传播价值的弊病在于,必须成为直销体系中的一员,才能加入这个传播网络,作为传播的受者创造订单直接获取收入成为了一种职业,由于这种功利的性质,再加上一个人不可能去销售所有的东西,客观上缩小了信息(如商品信息)的传播种类和传播范围。而且,这种直销体系下的传播行为、提成发放,都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来验证实施。信息从发布者的源头开始,一直到最终接收并因此采取某种行为的整个过程,一定是一条经过不同人际圈子的链路,每个中间环节都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际圈的交点上。人在社会中形成的人际网络,其核心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学历、工作、兴趣爱好等不同亲密程度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多层人际圈的复合体(即,个人处于不同的社群)。人的社会交往中发生的信息的交互和流动,除了见面、电话、短信等点对点方式以外,当前更多地依托于互联网的社交网络平台。虽然现在互联网上通过搜索引擎可以搜索到足够多的信息,但所接触到的并不一定是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并且,对于一个并不是随时随地关心互联网或者电子商务前沿动态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并没有足够的关键字储备来实施下一步的搜索。因此,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信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通过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则有以下特点:一方面会由于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基于对相应社群中信息接收者的了解程度,对对方是否会接收信息或进一步传播信息有一定的预判,相当于传播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主动过滤行为,使得人际圈中的信息传播有着更强的指向性。另一方面,在一个稳定的人际圈中,每个人通常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使其不至产生破坏当前人际关系的后果。这实际上意味着包括传播信息在内的社交行为,都是以个人的数字评价以及社会信用为担保。因此,通过社交网络,尤其是熟人圈进行的信息传播,传播者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对信息予以证实,尽可能地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不发生连环受骗的前提下,这种传播的真实度、可信度都是非常高的。但是,类似上述的过滤操作现在是由个人自身来判断及实施,尚且缺乏一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信息收发者的情况进行权限控制,而且即使设置有权限,也难以将信息收发者的实际情况与设置的权限进行匹配验证,造成现在的信息传播没有针对性,效果不佳。另外,当前社交网络的信息交互基于互联网,但互联网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互联网的用户具有非实名性,都是以IP地址这一个可以随时变幻的“身份识别”呈现,一个人可以在互联网上以不同的角色出现。甚至于,若非人类(某些动物、智能机器人等)通过相应终端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操作,也无法被辨别。互联网的非实名特性,对于商业化运作来讲是最大的障碍。因此各种商业应用中不约而同的加上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真实姓名等敦促用户填写更详尽的资料,然而这不仅影响用户转化率,还会引起个人隐私泄露等信息安全方面的连锁反应。而且,对于互联网上的信息真伪,作为个人基本上无法求证,因此用户在互联网上自觉或是不自觉地持有怀疑的态度。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商业模式中,商家本来已经花费巨大的成本来维持客户粘性,而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问题,一旦发生无论真伪都会导致用户流失和营销成本的重复投入,所谓的电商模式/互联网思维模式就成为烧钱买流量的误区。互联网时代所引领的虚拟经济,实质上是将实体经济映射于虚拟空间(而又无法一一映射),利用电脑终端和互联网的便捷性拓展新的手段,来应对以及发掘各种消费需求。然而,各种互联网商业模式却难以将网络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紧密结合,次元变换发生在当坐在电脑面前拿起鼠标开始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已即从真实的物理世界切换到了虚拟的互联网。这种虚拟的体验当你放下鼠标离开电脑时即刻结束,又返回到了真实的世界。当前人们通过利用互联网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时,这种切换始终存在。而由于存在上述诸多缺陷,制约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难以将互联网技术覆盖到传统产业。但是,人的社会性又决定了其正常的生活是在线下的实体经济圈中,通常在感知范围不超过以个人为中心的一定距离的范围内完成。人们迫切需要一种手段,能够使其在线下(例如某个店铺)进行实地体验的同时,能够从虚拟世界中找到对应的资源(例如是商品信息),将真实世界中的活动随时随地和虚拟世界进行关联。然而,现在也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来解决该问题。同时,互联网经济如社交网站的价值,其实是亿万消费者共同参与创造,但是消费者并未享受到该网站公司的价值。这个问题需要解决。接入互联网中虚拟世界的方式,可以是在浏览器中录入一个链接(URL:UniformResourceLocation)。在移动互联网中,有着一种更为简便直接的形式:二维码(dimensionalbarcode)。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来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手机二维码是二维码技术在移动终端上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用户在联网的任何真实世界中快速地接入互联网。申请号为200510033918.7,申请日为2005年3月31日,专利技术名称为“移动终端购物方法及其系统”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采用二维码来实现移动终端购物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支付子系统发送支付请求消息并由支付子系统完成支付。专利号为ZL200480005625.1,申请日为2004年3月8日,专利技术名称为“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的中国专利公开了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和系统,具体为采用二维码来提供内容提供服务、地理信息提供服务、产品信息提供服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n通过对一物格编码介质的成功识别,来获取与所述物格编码介质对应的以下信息:/n与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的合伙人的数字人标识信息;/n与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的事项;所述事项有与之对应的物格,所述物格表示对来自所述事项的收益进行分享的权益;/n表示所述合伙人和/或其数字人标识信息与所述物格相关联的信息。/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对一物格编码介质的成功识别,来获取与所述物格编码介质对应的以下信息:
与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的合伙人的数字人标识信息;
与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的事项;所述事项有与之对应的物格,所述物格表示对来自所述事项的收益进行分享的权益;
表示所述合伙人和/或其数字人标识信息与所述物格相关联的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线上和/或线下对物格编码介质进行传播;
通过对物格编码介质的成功识别,还获取到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信息:
推广内容,其与产业码服务器的对应事项相关或与所述事项的指定主题相关;
对应于合伙人的时间信息;
对应于合伙人的位置信息;
对应于传播者的数字人标识信息;
对应于传播者的时间信息;
对应于传播者的位置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对所述物格编码介质的成功识别,获得可接入相应码链网络所需的接入信息;所述码链网络与所述产业码服务器或其对应的事项相关联;
基于所述接入信息来接入码链网络时,所述产业码服务器能至少获取到与该物格编码介质对应的合伙人的数字人标识信息,对与事项、物格、权益分配、合伙人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管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基于所述接入信息来接入码链网络时,所述产业码服务器还获取到以下的任意一项信息或多项信息的任意组合:
对应于合伙人的时间信息;
对应于合伙人的位置信息;
对应于接入者的时间信息;
对应于接入者的位置信息;
对应于接入者的数字人标识信息。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任意组合: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将与之对应的一个或多个事项的收益向合伙人分配;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将来自对应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收益,计为可向合伙人分配的收益;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判断规定的条件达成时向合伙人分配收益;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判断规定的条件达成时调整向合伙人分配的收益;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将收益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设置权重按比例分配。


6.如权利要求5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与多类合伙人相对应,将收益在每类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设置权重按比例分配;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将收益在同一类的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或设置权重按比例分配。


7.如权利要求5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的其中一个对应事项的全部或部分收益,先不向指定的合伙人分配,而是投资给该产业码服务器的另一个或多个对应事项,以获取来自所述另一个或多个对应事项的收益后再向指定的合伙人分配。


8.如权利要求1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对所述事项按照区域来确定物格的发放数量。


9.如权利要求8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多个产业码服务器与统一发码管理中心的一个核心服务器相对应;
各个产业码服务器的物格编码介质的发放,均由所述核心服务器控制及管理。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各个产业码服务器的物格编码介质作为子版;
所述核心服务器还发放一种全局的物格编码介质,其与各个产业码服务器各自的物格相对应,用以分享来自各个产业码服务器对应事项的收益。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应用数字人码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产业码服务器对应物格编码介质的交易转让,通过统一发码管理中心的一个码链数字资产交易所的服务器统一管理;所述物格编码介质对应于特别提物权,是基于物权的智能合约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徐蔚
申请(专利权)人:玛链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上海;31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