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n intelligent automatic vector driving execution system and a shift control method, the system includes: an actuator and a controller, the controller includes a receiving module, which is used to receive instructions of the whole vehicle controller, an instant vehicle target motion vector and a preparatory target motion vector; a judging module, which is used to judge whether the instructions of the whole vehicle controller are correct; a depth The self-learning module, according to the judgment results of the judgment module, can choose to execute the command independently, adopt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set in the original program, search the scheme or ask for help from the cloud. The invention includes a steering assembly other than a power assembly, and also changes the control mode, giving the executive layer the right to study independently and choose to execut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及控制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汽车驱动系统,智能驾驶,尤其是自动驾驶
里的动力总成系统。
技术介绍
人们对车辆自动驾驶的需求越来越明显,自动驾驶的研发工作进展很快,具有自动驾驶L2的车辆已经上市。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分为三大部分:感知层、决策层、和执行层。感知层依赖于多种传感器,包括:摄像头、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激光雷达、夜视红外、定位系统、惯性测量单元、车联网等,在有人驾驶的情况下还有驾驶员动机识别等。决策层包括控制中心,主要任务是根据感知部分得到的信息决定朝哪里走?走多快?这就是一个对车辆进行矢量控制的问题。简单的路径和环境可以容易做出决策,复杂的路径和环境需要很多方面的考虑,比较复杂。一旦决策层给出了方向和速度,那么依赖的就是执行层面的执行力了。如果执行层执行不到位,再好的传感器,再好的决策都无济于事,甚至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发生。现今由人工操作的车辆也要执行驾驶员的指令。不过,行驶方向完全由驾驶员通过旋转方向盘的角度大小来实现,而行驶速度完全由驾驶员踩下的油门和刹车深度来决定。转弯方向的大小和行驶速度的快慢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完全由驾驶员自己决定这种关系。对于现今的自动驾驶系统也都沿用手动驾驶系统中使用的执行系统,即分别对方向和速度进行控制。执行器是一个完全被动的部件。它机械地接受控制器的指令就像以前机械地执行驾驶员的操作一样。这样做的缺点是执行器自身得不到提高,完全依赖于整车控制器。有的整车控制器也许可以做得很完美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执行器和控制器,控制器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整车控制器的指令,指令的内容为一个即时车辆目标运动矢量和一个预备目标运动矢量;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整车控制器的指令是否正确;深度自学习模块,根据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自主选择执行命令、采用原程序中设置的对应措施、向云端搜索方案或求救;执行器包括动力总成,提供车辆前进动力;转向总成,改变车辆的行驶方向。/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执行器和控制器,控制器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整车控制器的指令,指令的内容为一个即时车辆目标运动矢量和一个预备目标运动矢量;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整车控制器的指令是否正确;深度自学习模块,根据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自主选择执行命令、采用原程序中设置的对应措施、向云端搜索方案或求救;执行器包括动力总成,提供车辆前进动力;转向总成,改变车辆的行驶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模块包括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整车控制器是否被非法劫持;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在第一判断单元确认整车控制器未被非法劫持的情况下判断整车控制器状态是否健康;
第三判断单元,用于在第二判断单元确认整车控制器状态健康的情况下判断执行器的状态是否正常和被优化;
综合判断单元,综合第一判断单元、第二判断单元、第三判断单元的判断结果,对整车控制器的指令是否正确进行判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深度自学习模块包括内学习模块,在综合判断单元判断整车控制器指令正确时选择执行命令,在综合判断单元判断整车控制器指令错误时从自身的运行数据中收集信息,进行统计、推导、归纳、总结,得出结论,然后采用原程序中设置的对应措施;外搜索模块,在原有程序中没有对应的措施时向云端搜索方案或求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深度自学习模块总结所采用的措施的真正效果是否好,如果发现现有的处理措施不好,就应该记录并自动矫正以后的处理措施,包括特殊情况下控制矢量中的x、y、z三个分量之间的关系是否最佳、其变化过程是否最佳,深度自学习模块学习的深度在于矢量三点法:1)温故而知新;2)矢量值最佳化结果;3)矢量变化值的最佳化结果。
5.一种智能自动矢量驾驶执行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a)控制器接收整车控制器的指令,一个即时车辆目标运动矢量和一个预备目标运动矢量,并对指...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贻樟,
申请(专利权)人:浙江鸿吉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浙江;33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