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处理系统及交易处理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736780 阅读:41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31 19:29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交易处理系统及交易处理方法,其中涉及对经数据通信网络进行的支付交易授权请求进行处理;该请求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不同在线商户系统的定购结果被进行,该持有人持有不同发行银行的账户。方法包括:从不同发行银行识别与金融账户持有人关联的发行银行;基于该识别,检索发行银行传输数据,实现账户识别请求数据的传输,该发行银行传输数据依赖于已识别的发行银行,该传输数据识别与已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已选账户识别系统;基于检索的发行银行传输数据及账户识别请求,该交易作为该持有人经在线商户系统进行的定购的结果被发起;接收对账户识别请求进行响应的账户识别响应,该响应对能用于支付交易的金融账户的身份进行识别。

Transaction Processing System and Transaction Processing Metho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交易处理系统及交易处理方法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0年1月8日、申请号为201080011073.0、专利技术名称为“支付系统”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其全部内容结合于此作为参考。
本专利技术涉及对于要通过数据通讯网络进行支付交易的支付授权请求进行处理的方法和支付系统,特别地但非排他地,适于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多个不同的在线商户系统的定购的结果所进行的支付授权请求。
技术介绍
越来越鼓励用户在线购物,即,经由互联网及相关技术。一般而言,现有的在线支付系统属于以下四种类型的布置之一:在第一种类型的布置中,在线商户系统收集来自金融工具持有人(此外,还被称为买方或持卡人)的支付详情,不需要买方直接与交易中可能涉及的任何其它实体打交道,并且在线商户系统将交易详情直接发送到他们的收单行系统。在第二种类型的布置中,在线商户系统收集来自买方的支付详情,不需要买方直接与交易中可能涉及的任何其它实体打交道,并且在线商户系统将交易详情发送至在线商户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商(商户IPSP系统),其中,该系统代表商户来处理支付授权。商户IPSP系统随后将该详情传输至在线商户的收单行系统;该详情可直接传输至收单行或传输至代表收单行进行操作的支付处理器。为第二种类型的布置提供支持的商户IPSP系统的实例包括:ProtxTMVeri-Secure支付系统(VSP)。使用诸如前述商户IPSP系统的支付网关的优势在于:商户IPSP系统可以提供多种额外交易处理功能中的一种或多种,例如,代表在线商户进行结算、处理拒付、处理退款以及交易报告。在结算程序中,商户IPSP系统“成批”地向在线商户收单行系统递交给定时段内收集的在线商户批准的所有授权从而用于结算。拒付是由买方或由发行此次购买中使用的卡的银行启动的反向支付卡交易。这与退款不同,退款是经由商户IPSP系统由在线商户同意并启动的。交易报告涉及为已经由商户IPSP系统授权并选择性结算的累积交易提供总体报告的功能,从而商户能够(例如)选择日期范围进而查看涉及在该日期范围内进行的所有交易的总览。商户IPSP系统可以向在线商户提供安全的在线网站,正如所述,通过该网站来批准拒付、启动退款和/或浏览交易报告。第三种类型的布置是在线商户系统将买方重新定向到替代的支付系统网站,买方与该网站进行交互以完成交易。该替代的支付系统直接和用户进行交互,该用户或是直接从其银行账户或是经由诸如支付卡的机制向该替代的支付系统提供支付。在使用根据传统支付实施方式的支付卡的情况下,替代的支付系统在传统支付系统中起到商户的作用,通过收单系统递交支付要求。来自用户的支付是对于替代的支付系统做出的。接下来,替代系统负责商户的任何付还。在第二种情况下,替代的支付系统实际上就像传统的票据交换所,通过直接对用户的账户记账将资金从用户的实际发单行账户划入该用户在替代支付系统中的账户。随后,替代的支付系统通常是通过传统的票据交换所来确保支付款已经发到商户的发单行账户。这个商户银行账户可以是他们传统的收单系统中所持有的相同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的账户。因此,第三种类型的支付系统在大多数时候用作中介,从而通常是经由消费者和商户的个人银行账户来取走用户的实际资金并通过该系统转给商户,潜在地,当这些资金通过该支付系统持有的账户时保有这些资金;第三种类型的支付系统的实例包括广为人知的PayPal(TM)支付系统。这种支付系统也具有作为传统IPSP进行操作的能力,例如,通过提供相关的在线支付处理服务。尽管这种类型的支付系统缓解了对于用户基于每个在线商户建立个人支付账户的需要,该用户与替代的支付系统而非在线商户系统有关系;但其也产生了数个显著的缺点:首先,在线商户既不能从收单行直接收到该支付款也不能利于其自身的、基于支付方案的支付保证,原因在于对于这些交易来说,商户与卡支付方案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其次,对于经由卡支付实现的交易,买方无法看到所购产品的个体在线商户(而是卡账单识别替代的支付系统实体)。第三,买方不受卡方案规则的保护,也可能未受到任何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原因在于该交易是利用支付系统而非利用在线商户系统进行的。当用户单独与商户系统交互时,商户系统通常从买方获得支付卡数据、银行账户信息和/或其它财务数据。然后,商户将该信息或是直接或是通过商户IPSP系统提供的支付网关传至收单行处理系统。每一个商户系统由收单行分配商户账户识别码,该账户识别码用于在请求交易授权时向收单行识别该商户。这需要每个商户系统实现独立于其它商户的、其自身的支付处理能力;因此,需要买方为每一个商户单独地提供他们的支付信息。因此,针对买方交互的每个新商户,增大了暴露、盗用和/或欺诈使用买方金融数据的风险。这些已知的支付系统要求用户按每次交易、或按照向商户IPSP(可替换地,非IPSP的支付系统)进行注册来输入他们的账户详情;因此,用户是取得相关支付详情的唯一接触点。尽管这是一个可接受的方法,账户识别码不容易记住,因此用户在相关时间点有账户详情的时候,通常只进行购买和/或签约支付服务和商户网站。在第四种类型的支付系统布置中,提供一种额外的选项,由此买方能选择以继续经由他们的发单行进行支付,该发单行出于这种目的提供了在线银行网站。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在线商户或者代表他们的商户IPSP系统需要同发单行系统交互,并且一旦支付处理转至发单行,该处理就以直接来自发单行持有的用户的交易账户(即,经常账户或支票账户)转账的票据支付方式进行。因此,第四种类型的布置不能提供从现有的商户IPSP系统或现有的卡方案系统(如VisaTM和MastercardTM)中可获得的交易处理功能。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为要经由数据通信网络进行的支付交易的支付授权请求进行处理的方法所提供的系统和软件,正如独立权利要求详细说明的。这通过组合每一项独立权利中列举的特征来实现。因此,从属权利限定了本专利技术的进一步的详细实现方式。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的方面提供了对于要经由数据通讯网络进行的支付交易的支付授权请求进行处理的方法,该支付授权请求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多个不同的在线商户系统的定购的结果而进行,其中,金融账户持有人持有关于多个不同发单行的账户,该方法包括进行账户识别程序,包括:从所述的多个不同发单行中识别与金融账户持有人关联的发单行;在识别发单行的基础上,检索发单行传输数据,从而实现账户识别请求数据的传输,所述发单行传输数据取决于经识别的发单行并且该发单行传输数据识别与经识别的发单行相关联的、选定的账户识别系统;基于检索到的发单行传输数据,传输在授权至少一次支付交易中使用的账户识别请求,该至少一次支付交易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至少一个在线商户系统进行的至少一次定购的结果而被发起;以及接收响应于账户识别请求的账户识别响应,该账户识别响应识别能够在该至少一次支付交易中使用的金融账户身份。因此,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装置,用于从多个发单行中识别一发单行作为要在给定交易中利用的发单行。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装置,用于使用户关于给定交易实时地指定特定的、用于为该交易扣款的银行账户。优选地,关于用户账户来对他们进行认证,由此为已知系统提供了改进,在已知系统中需要用户或是将支付详情发送到商户系统或是在交易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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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交易处理系统,用于处理要经由数据通信网络进行的支付交易的支付授权请求,所述支付授权请求是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多个不同的在线商户系统执行的订单的结果被进行的,其中,所述金融账户持有人持有关于多个不同发行银行的账户,并且所述支付授权处理系统包括接口,所述接口被配置为能够通过所述数据通信网络与所述多个不同发行银行的处理系统进行通信,所述交易处理系统被配置为执行账户识别过程,所述账户识别过程包括:经由与所述多个不同发行银行的通信,识别与金融账户持有人相关联的发行银行;基于所述发行银行的识别,经由所述接口检索发行银行传输数据以使得能够传输账户识别请求数据,所述发行银行传输数据依赖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并且识别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所选账户识别系统;基于所检索的发行银行传输数据,经由所述接口向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所选账户识别系统发送账户识别请求;以及响应于所述账户识别请求,经由所述接口从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所述账户识别系统接收账户识别响应,所述账户识别响应识别金融账户身份,所述金融账户身份包括能够用于授权至少一个支付交易的主账号PAN,所述至少一个支付交易是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至少一个在线商户系统执行至少一个订单的结果被发起的,所述交易处理系统响应于接收所述账户识别响应以执行支付授权请求过程,所述支付授权请求过程包括:a)生成包括交易数据的支付授权请求,所述交易数据包括:i)由所述金融账户持有人在支付交易中使用的所述PAN;ii)与作为所述支付交易受益人的第一在线商户相关联的商户身份;以及iii)交易明细,包括支付金额;以及b)发送所生成的支付授权请求,用于由负责处理与所述第一在线商户相关联的收单行的支付授权的收单行支付处理器系统进行后续处理。...

【技术特征摘要】
2009.01.08 GB 0900223.9;2009.04.01 US 12/416,9021.一种交易处理系统,用于处理要经由数据通信网络进行的支付交易的支付授权请求,所述支付授权请求是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多个不同的在线商户系统执行的订单的结果被进行的,其中,所述金融账户持有人持有关于多个不同发行银行的账户,并且所述支付授权处理系统包括接口,所述接口被配置为能够通过所述数据通信网络与所述多个不同发行银行的处理系统进行通信,所述交易处理系统被配置为执行账户识别过程,所述账户识别过程包括:经由与所述多个不同发行银行的通信,识别与金融账户持有人相关联的发行银行;基于所述发行银行的识别,经由所述接口检索发行银行传输数据以使得能够传输账户识别请求数据,所述发行银行传输数据依赖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并且识别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所选账户识别系统;基于所检索的发行银行传输数据,经由所述接口向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所选账户识别系统发送账户识别请求;以及响应于所述账户识别请求,经由所述接口从与所识别的发行银行相关联的所述账户识别系统接收账户识别响应,所述账户识别响应识别金融账户身份,所述金融账户身份包括能够用于授权至少一个支付交易的主账号PAN,所述至少一个支付交易是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至少一个在线商户系统执行至少一个订单的结果被发起的,所述交易处理系统响应于接收所述账户识别响应以执行支付授权请求过程,所述支付授权请求过程包括:a)生成包括交易数据的支付授权请求,所述交易数据包括:i)由所述金融账户持有人在支付交易中使用的所述PAN;ii)与作为所述支付交易受益人的第一在线商户相关联的商户身份;以及iii)交易明细,包括支付金额;以及b)发送所生成的支付授权请求,用于由负责处理与所述第一在线商户相关联的收单行的支付授权的收单行支付处理器系统进行后续处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所述数据通信网络包括多个不同的商户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商系统,即,商户IPSP系统,所述商户IPSP系统中的每一个被配置为向多个收单行支付处理器系统中的至少一个发送支付授权请求,所述多个收单行支付处理器系统中的每一个负责处理至少一个收单行的支付授权,以及多个在线商户中的每一个与多个所述商户IPSP系统中的不同一个相关联,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被配置为:检索商户IPSP系统传输数据,以使得能够将支付授权请求数据传输到与所述第一在线商户相关联的所选商户IPSP系统;以及基于所检索到的商户IPSP系统传输数据,将所生成的支付授权请求传输到所选商户IPSP系统,由此能够生成另一支付授权请求并传输到负责处理与所述第一在线商户相关联的收单行的支付授权的收单行支付处理器系统。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还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一在线商户系统接收商户身份,包括在所生成的授权请求中的所述商户身份是基于所接收的商户身份生成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是被配置为从在线商户系统接收与支付交易的授权相关的支付授权请求的可信中介系统,所接收的支付授权请求是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相应的在线商户系统执行订单的结果被发起的。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所述账户识别过程由所述可信中介系统响应于从在线商户系统接收到所述支付授权请求而执行。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所述可信中介系统被布置成接收支付授权响应,并响应于所述支付授权响应向所述第一在线商户系统发送支付授权响应。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是被配置为从在线商户系统接收与支付交易的授权相关的支付授权请求的可信中介系统,所接收的支付授权请求是作为金融账户持有人经由相应的在线商户系统执行订单的结果被发起的。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所述可信中介系统提供用于在线商户的注册接口,由此所述在线商户能够注册商户IPSP系统,所述在线商户与所述商户IPSP系统相关联,并且...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彼得·温菲尔德克里斯勒特韦斯特利·斯特林费洛艾塔玛·勒苏伊瑟韦罗尼卡·卡萨博尼雷蒙·塔姆布林
申请(专利权)人:VISA欧洲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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