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control device of an electric vehicle capable of quickly and appropriately judging whether or not the electric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can be used when starting an electric vehicle. The control devic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is mounted on an electric vehicle equipped with a main battery which supplies power for running. There is also a monitoring and judging unit, which monitors the status of the main battery, judges whether to use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based on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use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and the second information (TB, VB, RB)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use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and monitors the starting of the judging unit in the electric vehicle. Before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is computed, the second information (TB, VB, RB) is used to judge whether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can be used (d1-d3). If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is computed,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can be judged (d4) based on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
技术介绍
有HEV(HybridElectricVehicle:混合动力汽车)或PHEV(Plug-inHybridElectricVehicle: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具备行驶用马达和发动机的电动车辆。通常的电动车辆具有主电池和副电池,主电池供给行驶用马达的电力,副电池供给其他电气部件的电力。在电动车辆中,与主电池的状态相对应地,有时进行在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的控制,上述发动机工作模式是使发动机工作来进行行驶的模式,发动机非工作模式是不使发动机工作,而利用行驶用马达的动力来进行行驶的模式。通过这样的控制,即使在发动机非工作模式的行驶中主电池的充电余量降低,也能够使发动机工作而继续行驶,能够利用发动机的动力对主电池进行充电。另外,即使在发动机非工作模式的行驶中主电池产生了异常的情况下,也能够启动发动机而继续行驶。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基于表示主电池的充放电电力的限制值的可充放电的电力(Win,Wout)、充电率(SOC:StateOfCharge)和电池温度来切换电动车辆的行驶模式的技术(参照专利文献1的图13)。另外,在专利文献2中,作为与本申请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公开了在发动机工作时利用发电机的电力对副电池进行充电,在发动机非工作时使用主电池的电力对副电池进行充电的构成。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4-218130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15-131565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问题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优选与行驶时同样地,与主电池的状态相对应地进行发动机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搭载于具备供给行驶用的电力的主电池的电动车辆,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具备:监视判断部,其监视所述主电池的状态,基于确定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第一信息和成为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材料的第二信息来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所述监视判断部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之前,基于所述第二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如果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则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4.25 JP 2017-0857661.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搭载于具备供给行驶用的电力的主电池的电动车辆,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具备:监视判断部,其监视所述主电池的状态,基于确定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第一信息和成为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材料的第二信息来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所述监视判断部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之前,基于所述第二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如果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则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还具备:发动机;行驶用马达,其通过所述主电池的电力被驱动;副电池,其向所述行驶用马达以外的电气部件供给电力;发电机,其通过所述发动机的动力进行发电而对所述副电池进行充电;主继电器,其闭合和断开所述主电池与所述行驶用马达之间的电流路径;以及DC/DC转换器,其在主继电器闭合时对所述主电池的电力进行变换而对所述副电池进行充电,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还具备:切换控制部,其在使所述发动机工作的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所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是不使所述发动机工作而能够利用所述行驶用马达进行行驶的模式,所述切换控制部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所述监视判断部判断为可以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情况下,选择所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而将所述主继电器闭合,在所述监视判断部判断为不可以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情况下,选择所述发动机工作模式而启动所述发动机。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息包括多个信息要素,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如果所述切换控制部基于使用了所述第二信息所含的一个信息要素的判断结果而选择了所述发动机工作模式,则之后不基于使用了所述第二信息的其他信息要素的判断结果来改变模式。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与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相比,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设定为平均地更容易判断为能够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值。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所述监视判断部还具备阈值设定部,所述阈值设定部根据所述副电池的劣化状态来改变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判断部还具备阈值设定部,所述阈值设定部根据所述副电池的劣化状态来改变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7.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守屋史之,岸田太一,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斯巴鲁,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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