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9303894 阅读:25 留言:0更新日期:2018-11-03 03:39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能够迅速且适当地进行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该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搭载于具备供给行驶用的电力的主电池的电动车辆。还具备监视判断部,该监视判断部监视主电池的状态,基于确定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的第一信息(WoutB)和成为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材料的第二信息(TB、VB、RB)来判断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监视判断部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第一信息(WoutB)被运算之前,基于第二信息(TB、VB、RB)判断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d1~d3),如果第一信息(WoutB)被运算出,则基于第一信息(WoutB)判断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d4)。

Control device for electric vehicle

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control device of an electric vehicle capable of quickly and appropriately judging whether or not the electric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can be used when starting an electric vehicle. The control devic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is mounted on an electric vehicle equipped with a main battery which supplies power for running. There is also a monitoring and judging unit, which monitors the status of the main battery, judges whether to use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based on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use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and the second information (TB, VB, RB)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use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and monitors the starting of the judging unit in the electric vehicle. Before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is computed, the second information (TB, VB, RB) is used to judge whether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can be used (d1-d3). If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is computed, the power of the main battery can be judged (d4) based on the first information (WoutB).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
技术介绍
有HEV(HybridElectricVehicle:混合动力汽车)或PHEV(Plug-inHybridElectricVehicle: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具备行驶用马达和发动机的电动车辆。通常的电动车辆具有主电池和副电池,主电池供给行驶用马达的电力,副电池供给其他电气部件的电力。在电动车辆中,与主电池的状态相对应地,有时进行在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的控制,上述发动机工作模式是使发动机工作来进行行驶的模式,发动机非工作模式是不使发动机工作,而利用行驶用马达的动力来进行行驶的模式。通过这样的控制,即使在发动机非工作模式的行驶中主电池的充电余量降低,也能够使发动机工作而继续行驶,能够利用发动机的动力对主电池进行充电。另外,即使在发动机非工作模式的行驶中主电池产生了异常的情况下,也能够启动发动机而继续行驶。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基于表示主电池的充放电电力的限制值的可充放电的电力(Win,Wout)、充电率(SOC:StateOfCharge)和电池温度来切换电动车辆的行驶模式的技术(参照专利文献1的图13)。另外,在专利文献2中,作为与本申请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公开了在发动机工作时利用发电机的电力对副电池进行充电,在发动机非工作时使用主电池的电力对副电池进行充电的构成。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4-218130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15-131565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问题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优选与行驶时同样地,与主电池的状态相对应地进行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的选择。通过这样的控制,如果能够使用主电池的电力,则能够选择发动机非工作模式而避免发动机的不必要的启动。另外,如果因充电余量少等而不可以使用主电池的电力,则可以启动发动机来进行行驶和主电池的充电。此外,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优选以小的延迟进行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的选择。发动机利用与主电池不同的副电池的电力启动,但是从电动车辆的起动时起,副电池的电力被许多的电气部件所使用。假定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不可以使用主电池的电力,且副电池的充电余量对于发动机的启动刚刚够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动机的工作模式的选择有大的延迟,则在延迟的期间,副电池的电力进一步降低,发动机无法启动的可能性变高。此时,电动车辆会陷入无法行驶的状况。无法行驶的状况对乘车人而言是残酷的,因此无论如何都想要降低变成这种状况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如果仅单纯地将发动机的工作模式的选择时机提前,减小与发动机的工作模式的选择相关的延迟,则会产生如下课题。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例如可以根据主电池的可放电电力(Wout)的值判定。然而,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直至运算出可放电电力为止需要花费几分钟的时间。因此,如果不进行任何改进而将发动机的工作模式的选择时机提前,则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在选择时机之前无法获取准确的可放电电力的信息。作为具体的一个例子,主电池的监视部有时构成为在电动车辆的起动后定期地反复发送可放电电力的值。另外,有时构成为在初次的可放电电力的运算之前,作为可放电电力的信息,发送保存该值的变量的初始值。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直至运算出可放电电力为止,无法获取到反映当前状况的准确的可放电电力的信息,代之会接收到任意设定的初始值。因此,如果仅单纯地将发动机的工作模式的选择时机提前,则会产生基于任意设定的可放电电力的初始值来选择发动机的工作模式的课题。此时,依初始值的设定,即使能够使用主电池的电力,也时常选择发动机工作模式,产生不必要地启动发动机而导致燃料消耗率降低的课题。此外,在此情况下,由于会在刚启动发动机之后从发动机工作模式切换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所以会产生经常发生闭合和断开主电池的输出的主继电器的切换,主继电器的劣化加速的课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电动车辆的起动时能够迅速且适当地进行可否使用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技术方案第一方式的专利技术提供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搭载于具备供给行驶用的电力的主电池的电动车辆,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具备:监视判断部,其监视上述主电池的状态,基于确定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第一信息和成为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材料的第二信息来判断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上述监视判断部在上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上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之前,基于上述第二信息判断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如果上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则基于上述第一信息判断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第二方式的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在第一方式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中,上述电动车辆还具备:发动机;行驶用马达,其通过上述主电池的电力被驱动;副电池,其向上述行驶用马达以外的电气部件供给电力;发电机,其通过上述发动机的动力进行发电而对上述副电池进行充电;主继电器,其闭合和断开上述主电池与上述行驶用马达之间的电流路径;以及DC/DC转换器,其在主继电器闭合时对上述主电池的电力进行变换而对上述副电池进行充电,上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还具备:切换控制部,其在使上述发动机工作的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所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是不使上述发动机工作而能够利用上述行驶用马达进行行驶的模式,上述切换控制部在上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上述监视判断部判断为可以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情况下,选择上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而将上述主继电器闭合,在上述监视判断部判断为不可以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情况下,选择上述发动机工作模式而启动上述发动机。第三方式的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在第二方式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中,上述第二信息包括多个信息要素,在上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如果上述切换控制部基于使用了上述第二信息所含的一个信息要素的判断结果而选择了上述发动机工作模式,则之后不基于使用了上述第二信息的其他信息要素的判断结果来改变模式。第四方式的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在第三方式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中,对上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上述第二信息的阈值,与基于上述第一信息的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相比,上述第二信息的阈值设定为平均地更容易判断为能够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值。第五方式的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在第二方式~第四方式中任一方式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中,对上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上述第二信息的阈值,上述监视判断部还具备阈值设定部,所述阈值设定部根据上述副电池的劣化状态来改变上述第二信息的阈值。第六方式的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在第二方式~第五方式中任一方式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中,对上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上述第二信息的阈值,上述监视判断部还具备:备份存储部,其在上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发生了上述副电池的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存储电源切断的发生;以及阈值设定部,其在上述备份存储部存储有电源切断的发生的情况下,将在上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使用的上述第二信息的阈值改变为与未存储电源切断的发生的情况相比更容易判断为不可以使用上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值。第七方式的专利技术的特征在于,在第一方式~第六方式中任一方式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搭载于具备供给行驶用的电力的主电池的电动车辆,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具备:监视判断部,其监视所述主电池的状态,基于确定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第一信息和成为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材料的第二信息来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所述监视判断部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之前,基于所述第二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如果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则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4.25 JP 2017-0857661.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搭载于具备供给行驶用的电力的主电池的电动车辆,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具备:监视判断部,其监视所述主电池的状态,基于确定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第一信息和成为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材料的第二信息来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所述监视判断部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之前,基于所述第二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如果所述第一信息被运算出,则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还具备:发动机;行驶用马达,其通过所述主电池的电力被驱动;副电池,其向所述行驶用马达以外的电气部件供给电力;发电机,其通过所述发动机的动力进行发电而对所述副电池进行充电;主继电器,其闭合和断开所述主电池与所述行驶用马达之间的电流路径;以及DC/DC转换器,其在主继电器闭合时对所述主电池的电力进行变换而对所述副电池进行充电,所述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还具备:切换控制部,其在使所述发动机工作的发动机工作模式与发动机非工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所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是不使所述发动机工作而能够利用所述行驶用马达进行行驶的模式,所述切换控制部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在所述监视判断部判断为可以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情况下,选择所述发动机非工作模式而将所述主继电器闭合,在所述监视判断部判断为不可以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情况下,选择所述发动机工作模式而启动所述发动机。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息包括多个信息要素,在所述电动车辆的起动时,如果所述切换控制部基于使用了所述第二信息所含的一个信息要素的判断结果而选择了所述发动机工作模式,则之后不基于使用了所述第二信息的其他信息要素的判断结果来改变模式。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与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判断相比,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设定为平均地更容易判断为能够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值。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于判断可否使用所述主电池的电力的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所述监视判断部还具备阈值设定部,所述阈值设定部根据所述副电池的劣化状态来改变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判断部还具备阈值设定部,所述阈值设定部根据所述副电池的劣化状态来改变所述第二信息的阈值。7.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对所述监视判断部设定有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守屋史之岸田太一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斯巴鲁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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