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查询>威特拉公司专利>正文

特异性结合脂多糖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及其应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821481 阅读:28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9-01 12:21
这里公开了能够特异性结合脂多糖(LPS)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可用于治疗,预防,并且诊断细菌感染和有关异常。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特异性结合脂多糖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及其应用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5年11月10日递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第62/253,345号和2016年8月16日递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第62/375,800号的优先权。上述每个申请内容的整体通过引证在此并入本文。序列表本申请包含序列表,序列表已经以ASCII格式电子递交并且通过引证在此全部并入本文。所述ASCII拷贝创建于2016年11月10日,名称是P2029-7003WO_SL.txt,并且大小为89,456字节。
技术介绍
各种各样的细菌可以造成感染,从而导致轻微到严重的疾病。细菌感染通常由抗生素治疗。但是,抗生素-耐受性菌株的产生使感染的治疗变得复杂。与可以被抗生素很好治疗的感染相比,抗生素-耐受性感染常常导致更为严重的疾病并且死亡。根据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的数据,在美国,每年至少有2百万人感染严重的传染性疾病,而感染的细菌对现有的治疗这种感染的至少一种或者多种抗生素具有耐受性。每年至少有23000人直接死于抗生素耐受性传染病。这一估计基于保守性假设并且可能是最小的估计。更多的病人死于其他由于细菌感染变得恶化的疾病。当第一线和第二线抗生素治疗方法由于耐药性或者不可使用受到限制时,保健供应者被迫对病人使用可能更具毒性并且常常更贵且效力更差的抗生素。在很多情况下,抗生素-耐受性感染要求更长的或者更昂贵的治疗、更长的住院时间并且需要访问更多的医生,使用更多的保健。在全世界,使用抗生素是导致抗菌素耐药性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对人使用时,抗生素常常是处方药。但是,根据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对病人开出的高达50%的处方抗生素不是必须的并且不是最有效的。抗生素还常常用于食用动物,来预防、控制并治疗疾病,并且促进产生食物动物的生长。细菌的耐药性菌株可以在人之间传播,或者从非人源环境,包括食物传染到人。对新的治疗、预防和诊断细菌感染的方法存在更多的需要。
技术实现思路
这里公开的内容提供了,至少部分提供了,抗体分子或者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结合细菌,例如,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革兰氏阴性细菌外膜上的脂多糖(LPS),并且所述抗体分子或者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包括这里公开的功能性和结构特点。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或者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结合脂多糖(LPS)的核心戊多糖区域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或者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结合、抑制和/或减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细菌(例如,不同种类、属或者亚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的存活率。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选自表1或表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包括一种抗体分子,所述抗体分子选自表1或表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或者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包括表1或者表8中描述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重链可变区和/或一个或者一个以上轻链可变区。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或者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包括表1或者表8中描述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重链互补决定区和/或一个或者一个以上轻链互补决定区。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包括一种抗菌肽,例如,这里所描述的抗菌肽,例如,在表3或者6A-6B,或者在图4或者15A-15B中的描述。尽管不希望被任何理论限制,人们相信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抗体分子与抗菌肽的共轭物可以改善抗体分子和/或抗菌肽的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性质,例如,改善抗菌肽抑制能力或者减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细菌,例如,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不同种类、属、和/或亚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的存活率的能力。这里还提供了编码所述抗体分子、ADC或者抗菌肽的核酸、表达载体、宿主细胞、组合物(例如,药物组合物)、试剂盒和制造所述抗体分子、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菌肽的方法。这里所公开的抗体分子、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和抗菌肽可以被用于(单独使用或者与其他试剂或者治疗部分结合使用)治疗、预防或者诊断细菌感染或者相关疾病,例如,由革兰氏阴性细菌引起或者与其有关的疾病。因此,在某些方面,这里公开的内容提供了一种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例如,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包括这里所描述的抗体分子和抗菌肽(例如,这里所描述的抗菌肽)、并具有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例如,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或者所有)下列性质:a)以高亲和性结合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例如,2、3、4、5、6、7、8、9、10或者更多种)不同种、属和/或亚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肠杆菌科(例如,克雷伯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志贺氏菌属、埃希氏杆菌属、沙门氏菌或者柠檬酸细菌属,例如泛耐受性肠杆菌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来自假单胞菌属的细菌、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来自不动杆菌属的细菌或者其任何结合),例如,解离常数(KD)小于大约100nM,通常大约10nM,并且更通常大约10-0.01nM,大约5-0.01nM、大约3-0.05nM、大约1-0.1nM或者更强,例如,小于大约80、70、60、50、40、30、20、10、8、6、4、3、2、1、0.5、0.2、0.1、0.05或者0.01nM,b)以高亲和性结合脂多糖(LPS),例如,解离常数(KD)小于大约100nM,通常大约10nM、并且更通常大约10-0.01nM、大约5-0.01nM、大约3-0.05nM、大约1-0.1nM或者更强,例如,小于大约80、70、60、50、40、30、20、10、8、6、4、3、2、1、0.5、0.2、0.1、0.05或者0.01nM,c)抑制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例如,2,3,4,5,6,7,8,9,10,或者更多种)不同种、属和/或亚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这里所描述的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通过这里所描述的方法测定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的最小抑菌浓度(MIC),d)抑制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例如,2,3,4,5,6,7,8,9,10,或者更多种)不同种、属和/或亚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这里所描述的革兰氏阴性细菌),与单独的抑菌肽相比,具有降低的最小抑菌浓度(MIC),例如,至少2,3,4,5,6,7,8,9,10,20,30,40,50,60,70,80,90,100,200,500,1,000-倍降低的最小抑菌浓度(MIC),例如,以摩尔为基础,例如,使用这里所描述的方法测定,e)减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例如,2,3,4,5,6,7,8,9,10,或更多种)不同种、属和/或亚种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这里所描述的革兰氏阴性细菌)的生存能力,例如,通过这里所描述的方法测量最小杀菌浓度(MBC)所确定的,f)减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例如,2,3,4,5,6,7,8,9,10,或者更多种)不同种、属和/或亚种的革兰氏阴性细菌(例如,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这里所描述的革兰氏阴性)的生存能力,与单独的抑菌肽相比,具有降低的MBC,例如,至少2,3,4,5,6,7,8,9,10,20,30,40,50,60,70,8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包括a)与脂多糖(LPS)结合的抗体分子;和b)一种抗菌肽。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1.10 US 62/253,345;2016.08.16 US 62/375,8001.一种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包括a)与脂多糖(LPS)结合的抗体分子;和b)一种抗菌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三种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1、HCDR2和HCDR3),并且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a)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09、145或者146中任意一个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或者(b)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5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6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三种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1、HCDR2和HCDR3),并且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a)(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9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a)(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5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a)(i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6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或者(b)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5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6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轻链可变区(VL),其中轻链可变区(VL)包括三个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1、LCDR2和LCDR3),并且,其中轻链可变区(VL)包括: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10、138、140或144中任意一种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11、139、141、142或143中任意一种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轻链可变区(VL),其中轻链可变区(VL)包括三种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1、LCDR2和LCDR3),并且其中轻链可变区(VL)包括:(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9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v)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2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3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i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9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x)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4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2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x)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2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和一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括三种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1、HCDR2和HCDR3),并且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括三种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1、LCDR2和LCDR3),并且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a)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9、145或者146中任意一个的HCDR2;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10、138、140或者144中任意一个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11、139、141,142或者143中任意一个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或者(b)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5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6的HCDR2;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10、138、140或者144中任意一个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s:111、139、141,142或者143中任意一个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和一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包括三种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1、HCDR2和HCDR3),并且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括三种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1、LCDR2和LCDR3),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a)(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9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a)(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5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a)(i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8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6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或者(b)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5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6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07的HCDR3,和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括:(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0的H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1的H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HCDR3,(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9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v)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1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0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2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3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viii)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9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ix)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4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2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x)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38的LCDR1;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42的LCDR2;和包括氨基酸序列SEQIDNO:112的LCDR3。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与SEQIDNOs:103或者115-118中任意一项所示的氨基酸序列仅仅相差1、2、3、4、5、6、7、8、9、10、11、12、13、14,或者15个氨基酸残基,或者具有85、90、95、96、97、98、99,或者10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SEQIDNOs:103或者115-118中任意一项所示氨基酸序列。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括与SEQIDNOS:104或者119-137中任意一个氨基酸序列仅仅相差1,2,3,4,5,6,7,8,9,10,11,12,13,14,或者15个氨基酸残基,或者具有最小85,90,95,96,97,98,99,或者10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括SEQIDNOs:104或者119-137中任意一项所示氨基酸序列。12.根据权利要求1-11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和一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与SEQIDNOs:103或者115-118中任意一项所示的氨基酸序列仅仅相差1、2、3、4、5、6、7、8、9、10、11、12、13、14,或者15个氨基酸残基,或者具有85、90、95、96、97、98、99,或者10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并且其中,所述轻链可变区(VL)包括与SEQIDNOS:104或者119-137中任意一个氨基酸序列仅仅相差1,2,3,4,5,6,7,8,9,10,11,12,13,14,或者15个氨基酸残基,或者具有最小85,90,95,96,97,98,99,或者100%同源性的氨基酸序列。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重链可变区(VH)和一轻链可变区(VL),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包括SEQIDNOs:103或者115-118中任意一项所示氨基酸序列,并且其中,轻链可变区(VL)包括SEQIDNOs:104或者119-137中任意一项所示氨基酸序列。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是单克隆抗体分子、人源化抗体分子、分离抗体分子或者合成的抗体分子。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两种VH和两种VL。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进一步地包括IgG1、IgG2、IgG3或者IgG4的重链恒定区。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进一步地包括κ链或者λ链的轻链恒定区。18.根据权利要求1-14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包括一Fab、一F(ab')2、一Fv,或者单链抗体片段(scFv)。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结合脂多糖(LPS)的核心戊多糖区域,其中所述核心戊多糖区域包括一种或者一种以上Kdo残基和一种或者一种以上Hep残基。20.根据权利要求1-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结合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革兰氏阴性细菌。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革兰氏阴性细菌是:一种肠杆菌科,选自一种克雷伯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志贺氏菌属,埃希氏杆菌属,沙门氏菌,耶尔森氏菌属,或者柠檬酸细菌属,一种假单胞菌属,一种不动杆菌属,或者其任何结合。22.根据权利要求1-2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结合一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肺炎克雷伯氏杆菌、致癌肠杆菌、阴沟肠杆菌、霍尔马肠杆菌、坏疽肠杆菌、波伊德氏志贺氏菌、痢疾杆菌、弗累克斯讷氏杆菌、宋内氏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弗氏大肠杆菌、霍乱沙门菌、肠炎沙门氏菌、维尔肖沙门氏菌、乙型副伤寒杆菌、鼠伤寒沙门氏菌、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伤寒沙门氏菌、博格里沙门菌、塞氏柠檬酸杆菌、布氏柠檬酸杆菌、威克曼枸橼酸杆菌、弗氏柠檬细菌、杨氏柠檬酸杆菌、柠檬酸杆菌、小肠结肠子尔赞氏菌、弗氏耶尔森氏菌、鼠疫耶尔森氏菌、假结核病耶尔森氏菌、绿脓杆菌、鲍曼不动杆菌或其任意结合。23.根据权利要求1-2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结合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抗生素-耐受性或者多重耐药性(MDR)细菌。24.根据权利要求1-2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结合脂多糖(LPS)通过ELISA方法测定的KD小于大约10nM。25.根据权利要求1-2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对细菌具有调理吞噬细胞活性。26.根据权利要求1-2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或者抗体分子融合所述抗菌肽。27.根据权利要求1-2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抗体分子-药物共轭物(ADC),其中,所述抗体分子包括:(a)与抗菌肽融合的重链可变区(VH),其中所述重链可变区(VH)是N-末端或者C末端结合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O·J·普兰特J·C·德兰尼K·维斯瓦纳坦B·拉马克里施南Z·H·施莱弗A·M·沃尔拉科特
申请(专利权)人:威特拉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