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在递送过程中暴露递送相关信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737594 阅读:23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22 05:54
公开了向与货物的发送方相关联的第一设备(1)提供(201)第一信息,通过所述第一设备(1)或所述发送方可以使得所述第一信息变得与所述货物相关联,并且因此变得可由与在根据递送相关信息递送所述货物的过程中涉及的实体相关联的第二设备(2)获得。进一步公开了向所述第二设备(2)提供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或者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选择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三信息,或者是可用于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四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既不被提供至所述第一设备(1),也不被提供至所述发送方。进一步公开的是涉及在所述第一设备(1)和所述第二设备(2)处进行的相应处理的方法、以及相应计算机程序和设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限制在递送过程中暴露递送相关信息
本专利技术涉及基于递送相关信息(delivery-relatedinformation)将货物从发送方递送至接收方的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限制将递送相关信息暴露于在这些货物的递送中涉及的实体。
技术介绍
现今,在线——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买产品(例如,商品和服务)是很常见的。为了购买产品,个人仅仅简单地使用浏览器来导航至由其互联网地址标识的在线商店。在所述在线商店处,个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产品以放入虚拟购物车中。在已经填充购物车之后,可以开始结算程序。在结算程序的情境下,必须由个人来限定递送相关信息,尤其是货物应当被递送到的递送地址。在已经指定递送信息之后,个人必须提供支付信息,所述支付信息可选地由支付网关服务器进行验证。在已经完成此购买过程之后,通常开始递送过程。递送过程目标在于根据所指定的递送相关信息(具体地根据所指定递送地址)来递送包括所购买产品的货物。在这种递送过程中,在线商店(经由其人员)通常充当货物的发送方,而购买产品的个人通常充当货物的接收方。递送过程通常开始于在线商店将已经设置有包括递送地址的标签的货物交付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负责递送至所指示的递送地址。
技术实现思路
通常,尽管个人有可能在不揭示个人身份的情况下登录在线商店(例如,不必链接到个人姓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密码可能足够作为登录凭证),并且可能在不泄漏个人身份的情况下(例如,通过使用优惠券,比特币或预付现金卡)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支付,但是目前不存在避免向在线商店披露递送相关信息,特别是递送地址的可能性,因为在线商店需要递送地址来递送具有所购买产品的货物。向在线商店披露作为递送地址的个人地址可以被认为是不利的,因为在线商店可能被置于将由在线商店从个人的购买导出的客户简档链接至个人的地址并且因此链接至个人的身份的境地。此外,如果个人在若干在线商店进行购买,则个人的地址(用作递送地址)暴露于这些在线商店的对应人员可以被认为是不利的,因为个人无法评估此人员的可信度。如果个人购买高价值的产品,则这可能变得尤其相关。避免向在线商店披露作为递送地址的个人地址的一种方法是向在线商店提供另一个人的地址作为递送地址。然而,这可能不总是可能的或期望的,例如,取决于所购买产品的性质(例如,私人产品、礼物等)。因此尤其需要克服现有技术的这些缺点的递送方法。具体地,限制递送相关信息或至少其大多数敏感部分(如例如姓名、递送地址的公寓号和/或街道号)暴露于货物的发送方(如例如在线商店)将是有利的。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示例性方面,公开了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与货物的发送方相关联的第一设备提供第一信息,通过所述第一设备或所述发送方可以使得所述第一信息变得与所述货物相关联,并且因此变得可由与在根据递送相关信息递送所述货物的过程中涉及的实体相关联的第二设备获得;-向所述第二设备提供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或者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选择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三信息,或者是可用于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四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既不被提供至所述第一设备,也不被提供至所述发送方。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示例性方面,公开了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与根据递送相关信息递送货物的过程中涉及的实体相关联的第二设备处,获得与所述货物相关联的第一信息;以及-在所述第二设备处获得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或者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选择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三信息,或者是可用于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四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三示例性方面,公开了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与货物的发送方相关联的第一设备处接收第一信息;-进行或触发一个过程,在所述过程中,所述第一信息与所述货物相关联,并且因此,变得可由与在根据递送相关信息递送所述货物的过程中涉及的实体相关联的第二设备获得;其中,所述第一信息具有以下属性之一:-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可以由所述第二设备提供至另一个设备,以便允许另一设备选择第三信息,所述第三信息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并且将被提供至所述第二设备;或者-可以在所述第二设备处使用第四信息、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此外,针对以上呈现的本专利技术的所有三个方面(以下被称为“对应方面”),公开了以下各项:-一种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当被处理器执行时使设备执行或控制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所述的方法。-一种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存储有所述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例如是磁盘或存储器等。所述计算机程序可以按照编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指令的形式被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旨在参与装置的操作(比如计算机的内部或外部存储器(例如,只读存储器(ROM))或硬盘),或者意在分配程序代码(如光盘)。-一种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所述对应方面的设备,所述设备被配置用于执行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所述的方法或者包括用于执行或控制所述方法的对应装置。所述设备的装置可以在硬件和/或软件中实施。它们可以包括例如用于执行用于进行所需功能的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存储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或两者。可替代地,它们例如可以包括例如实施于芯片组或芯片中、被设计成实现所需功能的电路系统,比如集成电路。通常,所述装置可以包括例如一个或多个处理装置。-一种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的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至少一个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至少一个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用于利用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使设备至少执行或控制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对应方面所述的方法。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任何方面的所公开设备可以是装置的模块或部件,例如芯片。可替代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任何方面的所公开设备可以是例如服务器或便携式电子装置等装置。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任何方面的所公开设备可以仅包括所公开的部件(例如,装置)或者可以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附加部件。此外,公开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系统的示例,包括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的设备、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方面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以及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三方面的设备。将理解的是,本部分中本专利技术仅通过示例和非限制性的方式展示。通过结合附图考虑的以下具体实施方式,本专利技术的其他特征将变得显而易见。然而,将理解的是,附图仅被设计用于例示的目的而不是作为本专利技术的限制的定义,应针对其作出对所附权利要求引用。将进一步理解的是,附图并不是按比例绘制的并且它们仅旨在从概念上图示本文所描述的结构和过程。附图说明在附图中示出:图1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示例实施例的系统的示意性框图;图2a至图2e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的方法的示例实施例的流程图;图3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三方面的方法的示例实施例的流程图;图4a至图4f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方面的方法的示例实施例的流程图;图5a可以形成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的方法的示例实施例的一部分的方法的示例实施例的流程图;图5b可以形成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的方法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方法,包括:‑向与货物的发送方相关联的第一设备提供第一信息,通过所述第一设备或所述发送方可以使得所述第一信息变得与所述货物相关联,并且因此变得可由与在根据递送相关信息递送所述货物的过程中涉及的实体相关联的第二设备获得;‑向所述第二设备提供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或者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选择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三信息,或者是可用于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四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既不被提供至所述第一设备,也不被提供至所述发送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01.08 EP 16150514.41.一种方法,包括:-向与货物的发送方相关联的第一设备提供第一信息,通过所述第一设备或所述发送方可以使得所述第一信息变得与所述货物相关联,并且因此变得可由与在根据递送相关信息递送所述货物的过程中涉及的实体相关联的第二设备获得;-向所述第二设备提供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或者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选择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三信息,或者是可用于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一表示的第四信息;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既不被提供至所述第一设备,也不被提供至所述发送方。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四信息已经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被选择。3.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信息是响应于从所述第二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一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提供的。4.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第一表示使得所述第二设备或与所述第二设备相关联的所述实体能够将所述货物运送至在递送所述货物的所述过程中涉及的另外实体,或者能够递送所述货物。5.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第二设备提供所述第二信息和/或由所述第二设备使用所述第二信息的必要条件是所述第二设备的地理位置是在与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相关联的预定义区域内。6.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向第三设备提供第六信息,其中,所述第六信息或者是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基于所述第一信息或已经由所述第二设备或由所述实体与所述货物相关联的第五信息的至少一部分而选择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二表示的第七信息,或者是可用于从所述第一信息或所述第五信息的至少一部分导出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的至少一部分的第二表示的第八信息。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第三设备提供所述第六信息和/或由所述第三设备使用所述第六信息的必要条件是所述第三设备的地理位置是在与所述递送相关信息相关联的预定义区域内。8.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已经至少部分地由个人提供的所述递送相关信息与所述个人的凭证相关联;其中,向所述第一设备提供所述第一信息的必要条件是与已经提供了与所述个人的所述凭证相匹配的信息。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发送方是由所述个人在与所述第一设备相关联的在线商店中购买的产品的卖方,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卡林·平特卡安德列亚斯·伊尔冈迈克尔·雷德尼厄斯克莱门斯·贝克曼
申请(专利权)人:德国邮政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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