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扩散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608747 阅读:23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04 22:39
一种用于向空间供应空气的空气扩散器,扩散器具有中心轴线且包括:布置成朝空间引导空气流的多个排放元件,多个排放元件具有限定扩散器的面的相应边缘区域;其中多个通道围绕扩散器中心轴线定位,各个通道形成在相邻成对排放元件之间,且构造成将空气引导至空间。其中至少一个排放元件包括关于中心轴线的外周部分和近侧部分,以及其中外周部分具有定位成与扩散器面成第一锐角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且近侧部分具有定位成与扩散器面成第二锐角的第二空气引导表面,第二角不同于第一角。

Air diffuser

An air diffuser for supplying air to a space. The diffuser has a central axis and includes a plurality of emission elements arranged in a space to guide the air flow. A plurality of emission elements have a corresponding edge area to limit the diffuser's surface; a plurality of channels are located around the center axis of the diffuser and each channel is formed in the phase. Neighbouring pairs of exhaust elements are constructed to guide air into space. At least one emission element includes the peripheral part and the near side portion about the central axis, and the peripheral part has a first air guided surface positioned to be a first acute angle with the diffuser, and the near side portion has a second air guided surface positioned into a diffuser with a second sharp angle, and the second angles are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first. One corner.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空气扩散器
本公开案涉及一种空气扩散器。本公开案的实施例具体但非排他地用作天花板旋流扩散器和壁旋流扩散器,作为安装的空气输送系统的一部分。
技术介绍
建筑物可具有空调或通风系统,其经由连接到扩散器上的管将空气分送到建筑物各处。空调系统可在可变空气流速下操作来改变提供的冷却或加热能力。扩散器将供应空气分送至将进行空气调节或通风的空间。由于其高感应排放特性提供的优异水平的无气流热舒适性,所以可选择旋流扩散器。由于空间限制,如,可能需要扩散器配合的天花板栅格的尺寸,故每个扩散器的最大空气流速可限制为小于最佳值,这要求增加额外的扩散器成本。在可变空气流速的系统中,为了确保稳定的空气图案不会倾倒并产生气流,扩散器的最小可允许空气流速可确定空调系统可下调到的最低空气流速,这可能高于所需的。这浪费了能量,因为其在低负载条件下导致了高于所需的空气流速,从而浪费风扇能,或如果使用较低的空气流速,则需要供应空气的再热来防止倾倒,这也浪费能量。作为备选,如果使用侧吹排放,则这往往是通过简单的通风装置,这提供了较差的混合,在夏季导致气流且在冬季导致热和新鲜空气的高水平的分层,这是低效的并且浪费能量。解决这些限制的侧吹旋流扩散器昂贵且因此很少使用。以上对
技术介绍
的参照并不构成对该技术形成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的一部分的承认。以上参考文献也不旨在限制如本文公开的扩散器的应用。
技术实现思路
本文公开了一种用于将空气供应至空间的空气扩散器。扩散器具有可大致垂直于扩散器面的中心轴线。扩散器可包括布置成朝空间引导空气流的多个排放元件。多个排放元件具有限定扩散器面的相应边缘区域。多个通道围绕扩散器中心轴线定位。各个通道形成在相邻成对排放元件之间,且构造成将空气引导至空间。在一些形式中,排放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可包括关于中心轴线的外周部分和近侧部分。在至少一种形式中,外周部分可具有定位成与扩散器面成第一锐角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在至少一种形式中,近侧部分可具有定位成与扩散器面成第二锐角的第二空气引导表面。第二角可不同于第一角。在一些形式中,第一锐角可小于第二锐角。在一些形式中,多个排放元件可围绕扩散器的中心轴线大致沿径向对准,中心轴线大致垂直于扩散器面。在一些形式中,在使用中,第一表面可布置成引导外周空气流,且第二表面可布置成引导近侧空气流。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布置可使得近侧空气流可由外周空气流诱导来形成组合空气流,其可沿与扩散器面大致平行的方向供应至空间。在一些形式中,至少一个扩散元件还可包括位于外周部分与近侧部分之间且与它们整体结合形成的中间部分。中间部分可具有第三空气引导表面,其可围绕大致径向轴线扭转。在一些形式中,中间部分可包括围绕径向轴线的几何扭转。在一些形式中,几何扭转可包括大致恒定的螺旋节距,使得对于围绕中心轴线的给定旋转角,第三空气引导表面上的各个点横穿与中心轴线平行的大致相等的螺旋节距距离。在一些形式中,各个排放元件可为长形导叶,其与各个相邻的长形导叶均匀间隔开。在一些形式中,各个长形导叶可包括沿长形导叶的较大长度围绕径向轴线的几何扭转。在一些形式中,排放元件外周部分可定位在长形导叶的远端处,且排放元件近侧部分可定位在长形导叶的近端处。近端可朝扩散器的中心轴线定位但与其间隔开。在一些形式中,近端可连接到定位在扩散器的中心轴线处的中心毂上。在一些形式中,各个通道可构造成允许外周和近侧的空气流穿过相邻的长形导叶之间且到空间。在一些形式中,各个通道可包括第一空气通路和第二空气通路。第一通路可形成在相邻长形导叶的外周部分之间,且可布置成沿大致在扩散器面的平面中的第一方向引导外周空气流。第二通路可形成在相邻的长形导叶的近侧部分之间,且可布置成沿第二方向引导近侧空气流。第二方向可不同于第一方向。在一些形式中,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差异度可在5度到30度之间。在一些形式中,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之间的差异度可在7度到15度之间。在一些形式中,第一锐角与第二锐角之间的差异可在5度到30度之间。在一些形式中,第一锐角与第二锐角之间的差异可在7度到15度之间。在一些形式中,排放元件的边缘区域可为唇部的形式。唇部可具有唇部表面,其与外周和近侧排放元件部分整体结合形成且从其凸出,且可大致平行于扩散器面。在一些形式中,唇部表面还可与中间排放元件部分整体结合形成且从其凸出。在一些形式中,扩散器还可包括用于支撑多个排放元件的壳体。壳体可包括与扩散器面共面的板,以及从板延伸来将扩散器连接到空气源上的颈部。在一些形式中,颈部在其从共面板延伸至空气源时可大致是柱状的。在一些形式中,颈部可利用扩散器面大致外扩至共面板。在一些形式中,关于共面的面的外扩角可在25度到50之间。在一些形式中,关于共面的面的外扩角可在30度到40之间。在一些形式中,颈部可在其从外扩部分延伸至空气源时大致是柱状的。在一些形式中,多个排放元件中的各个可具有相对端,其分别紧固到板的中心部分和壳体的颈部部分上或与它们整体结合形成。在一些形式中,板的中心部分可限定中心毂。在一些形式中,扩散器还可包括调整机构。调整机构可能能够沿中心轴线平移,且围绕中心轴线在收缩位置与前进位置之间旋转,在收缩位置,调整机构可朝空气源定位,而在前进位置,调整机构可定位成远离空气源。在一些形式中,当调整机构处于收缩位置时,近侧空气流可由外周空气流诱导来形成组合空气流,其沿与扩散器面的平面大致平行的方向供应至空间。在一些形式中,当调整机构在前进位置时,调整机构可干扰外周空气流,使得组合空气流沿大致垂直于扩散器面的平面的方向供应。在一些形式中,当调整机构在收缩位置与接合位置之间时,组合空气流可沿与扩散器面的平面大致平行以及与扩散器面的平面大致垂直之间的某处的方向供应至空间。在一些形式中,调整机构可包括构造成在壳体的颈部内平移和旋转的引导环。在一些形式中,多个槽口可形成在引导环的壁中。各个槽口可构造成在调整机构从收缩位置朝前进位置平移和旋转时接收相应的排放元件。各个槽口可构造成在调整机构从接合位置朝收缩位置平移和旋转时释放其相应的排放元件。在一些形式中,调整机构还可包括多个大致沿径向对准的引导导叶。各个引导导叶可连接到引导环的内壁上且可从其凸出。在一些形式中,各个引导导叶的下侧表面可与相应的排放元件第一外周部分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形状互补,使得调整机构从收缩位置朝接合位置的平移和旋转引起各个引导导叶在使用中在相应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上滑动。在一些形式中,在使用中,各个引导导叶和其相应的排放元件的相邻外周部分可一起形成扩散器叶片。在一些形式中,当调整机构在收缩位置时,各个引导导叶可定位成使得其形成其相应排放元件的外周部分的延伸部,从而增大扩散器叶片的引导宽度。在一些形式中,当调整机构在接合位置时,各个引导导叶可定位在其相应扩散器元件的外周部分上,从而减小扩散器叶片的引导宽度。在一些形式中,扩散器还可包括构造成减小扩散器的有效开放面积的套环。在一些形式中,各个排放元件可邻接扩散器的颈部。颈部可围绕中心轴线大致为圆形,且可位于扩散器面上游。扩散器颈部可构造成朝扩散器面外扩。在一些形式中,扩散器还可包括布置成排放第一空气流的第一排放布置,以及布置成排放第二空气流的第二排放布置。第一排放布置可构造成调整第一空气流的排放方向。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将空气供应至空间的空气扩散器,所述扩散器具有中心轴线,且包括:布置成朝所述空间引导空气流的多个排放元件,所述多个排放元件具有限定所述扩散器的面的相应边缘区域;其中多个通道围绕所述扩散器中心轴线定位,各个通道形成在相邻成对排放元件之间,且构造成将空气引导至所述空间。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9.29 AU 2015903966;2016.05.25 AU 20169019831.一种用于将空气供应至空间的空气扩散器,所述扩散器具有中心轴线,且包括:布置成朝所述空间引导空气流的多个排放元件,所述多个排放元件具有限定所述扩散器的面的相应边缘区域;其中多个通道围绕所述扩散器中心轴线定位,各个通道形成在相邻成对排放元件之间,且构造成将空气引导至所述空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关于所述中心轴线的外周部分和近侧部分,以及其中所述外周部分具有定位成与所述扩散器面成第一锐角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以及所述近侧部分具有定位成与所述扩散器面成第二锐角的第二空气引导表面,所述第二角不同于所述第一角。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锐角小于所述第二锐角。4.根据权利要求2或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排放元件围绕所述扩散器的中心轴线大致沿径向对准,所述中心轴线大致垂直于所述扩散器面。5.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4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在使用中,所述第一表面布置成引导外周空气流,以及所述第二表面布置成引导近侧空气流,所述第一表面和所述第二表面的布置使得所述近侧空气流由所述外周空气流诱导来形成组合空气流,所述组合空气流沿与所述扩散器面大致平行的方向供应至所述空间。6.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排放元件还包括位于所述外周部分与所述近侧部分之间且与它们整体结合形成的中间部分,所述中间部分具有围绕大致径向轴线扭转的第三空气引导表面。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部分包括围绕所述径向轴线的几何扭转。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几何扭转包括大致恒定的螺旋节距,使得所述第三空气引导表面上的各个点在围绕所述中心轴线的给定旋转角内横穿平行于所述中心轴线的大致相等的螺旋节距距离。9.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8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元件中的各个是与各个相邻的长形导叶均匀间隔开的长形导叶。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长形导叶中的各个包括沿所述长形导叶的较大长度围绕所述径向轴线的几何扭转。11.根据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元件外周部分定位在所述长形导叶的远端处,以及所述排放元件近侧部分定位在所述长形导叶的近端处,所述近端定位成朝向所述扩散器的中心轴线但与所述中心轴线间隔开。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连接到位于所述扩散器的中心轴线处的中心毂上。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毂为穿孔的中心毂的形式,所述穿孔的中心毂包括穿过其间形成的多个孔口,各个孔口构造成将供应空气流的一部分排放至所述空间。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孔口具有1.8mm到5mm之间的直径。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权利要求14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孔的中心毂的开放面积在所述穿孔的中心毂的总面积的10%到25%之间。16.根据权利要求13至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扩散器还包括位于所述穿孔的中心毂的上游的引导布置,所述引导布置构造成将所述供应空气流的部分朝所述穿孔的中心毂引导。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布置构造成朝所述穿孔的中心毂引导所述供应空气流的部分,使得所述供应空气流的部分从所述穿孔的中心毂沿大致平行于所述扩散器面的方向排放。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权利要求17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布置为安装到所述中心毂上的截头锥体的形式,以及其中所述截头锥体的内面与所述中心毂的上面形成锐角。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扩散器还包括颈部,其连接到所述截头锥体上且从所述截头锥体朝所述扩散器的入口延伸,所述颈部构造成接收所述供应空气流的部分,且将所述供应空气流的部分朝所述截头锥体引导。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散器包括设置在所述扩散器面上游且包绕所述颈部的至少一个阻尼器,所述至少一个阻尼器构造成在所述扩散器内使所述供应空气流的另一部分节流的第一位置与所述供应空气流的所述另一部分未节流的第二位置之间平移。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颈部包括朝所述扩散器的入口设置的导管和朝所述截头锥体设置的第二导管,所述第一导管具有小于所述第二导管的面积,使得所述颈部的外壁包括所述第一导管与所述第二导管之间的阶梯部分。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阻尼器构造成在所述至少一个阻尼器在所述第一位置时定位成邻近所述颈部的阶梯部分且由此由所述阶梯部分接收。23.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22中任一项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通道构造成允许所述外周空气流和近侧空气流穿过相邻长形导叶之间且至所述空间。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通道包括第一空气通路和第二空气通路;所述第一通路形成在相邻长形导叶的外周部分之间,且布置成沿大致在所述扩散器面的平面中的第一方向引导所述外周空气流;以及所述第二通路形成在相邻长形导叶的近侧部分之间,且布置成沿第二方向引导所述近侧空气流,所述第二方向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的差异度在5到30度之间。26.根据权利要求24或权利要求25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的差异度在7到15度之间。2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锐角与所述第二锐角之间的差异在5到30度之间。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锐角与所述第二锐角之间的差异在7到15度之间。29.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28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元件的边缘区域是唇部的形式,所述唇部具有唇部表面,所述唇部表面与所述外周排放元件部分和所述近侧排放元件部分整体结合形成且从它们凸出,且大致平行于所述扩散器面。30.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6时的权利要求29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唇部表面与所述中间排放元件部分整体结合形成且从其凸出。31.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30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扩散器还包括用于支撑所述多个排放元件的壳体,所述壳体包括与所述扩散器面共面的板,以及从所述板延伸来将所述扩散器连接到空气源上的颈部部分。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排放元件中的各个具有相对端,其分别紧固到所述板的中心部分和所述壳体的颈部部分上或与它们整体结合形成。33.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12至权利要求21中任一项时的权利要求32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的中心部分限定中心毂。34.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23时的权利要求31至权利要求33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扩散器还包括调整机构,所述调整机构能够沿所述中心轴线在收缩位置与前进位置之间平移,在所述收缩位置,所述调整机构定位成邻近所述通道以便所述通道不由所述调整机构阻挡,而在所述前进位置,所述调整机构朝所述扩散器面定位,使得其阻挡所述通道。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调整机构在所述收缩位置时,所述近侧空气流由所述外周空气流诱导来形成组合空气流,所述组合空气流沿与所述扩散器面的平面大致平行的方向供应至所述空间,以及在所述调整机构在所述前进位置时,所述调整机构干扰所述外周空气流,使得所述组合空气流沿大致垂直于所述扩散器面的平面的方向供应。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调整机构在所述收缩位置与所述接合位置之间时,所述组合空气流沿与所述扩散器面的平面大致平行以及与所述扩散器面的平面大致垂直之间的某处的方向供应至所述空间。37.根据权利要求34至权利要求36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整机构包括构造成在所述壳体的颈部内平移和旋转的引导环。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多个槽口形成在所述引导环的壁中,所述槽口中的各个构造成在所述调整机构从所述收缩位置朝所述前进位置平移和旋转时接收相应的排放元件,以及所述槽口中的各个构造成在所述调整机构从所述接合位置朝所述收缩位置平移和旋转时释放其相应的排放元件。39.根据权利要求37或权利要求38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整机构还包括多个大致沿径向对准的引导导叶,各个引导导叶连接到所述引导环的内壁上且从其凸出。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引导导叶的下侧表面在形状上与相应排放元件第一外周部分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互补,使得所述调整机构从所述收缩位置朝所述接合位置的平移和旋转引起各个引导导叶在使用中在相应的第一空气引导表面上滑动。41.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引导导叶的下侧表面与所述扩散器面形成第一锐角,以及各个排放元件的下侧表面与所述扩散器面形成第二锐角,以及其中所述第一锐角小于所述第二锐角。42.根据权利要求40或权利要求41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在使用中,各个引导导叶和其相应排放元件的相邻外周部分可一起形成扩散器叶片。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调整机构在所述收缩位置时,各个引导导叶定位成使得其形成其相应排放元件的外周部分的延伸部,从而增大所述扩散器叶片的引导宽度。44.根据权利要求42或权利要求43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调整机构在所述接合位置时,各个引导导叶定位在其相应的扩散器元件的外周部分上,从而减小所述扩散器叶片的引导宽度。45.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44中任一项所述的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扩散器还包括构造成减小所述扩散器的有效开放面积的套环。4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排放元件邻接所述扩散器的颈部,所述颈部围绕所述中心轴线大致是圆形,且位于所述扩散器面的上游,以及其中所述扩散器颈部构造成朝所述扩散器面外扩。4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扩散器还包括:布置成排放第一空气流的第一排放布置和布置成排放第二空气流的第二排放布置,所述第一排放布置构造成调整所述第一空气流的排放方向;其中所述第一空气流布置成诱导所述第二空气流来将组合空气流输送至所述空间,以及其中所述第一空气流的排放方向的调整在使用中能够控制所述组合空气流的排放方向;以及其中所述多个排放元件围绕所述扩散器的中心轴线大致沿径向对准,所述中心轴线大致垂直于所述扩散器面。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放布置构造成调整所述第二空气流的摆度,以及其中所述第二空气流的摆度的调整在使用中可控制所述组合空气流的摆度。49.根据权利要求47或权利要求48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元件为长形导叶的形式,各个长形导叶邻接所述扩散器的颈部,所述颈部围绕所述中心轴线大致是圆形且位于所述扩散器面的上游。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长形导叶具有相应的导叶前缘和位于所述导叶前缘下游的相应导叶后缘两者,使得所述多个导叶后缘位于所述扩散器的面中,所述扩散器面大致垂直于所述扩散器中心轴线。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通道形成在所述扩散器颈部内,各个通道构造成将所述空气的一部分引导至所述空间。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空气扩散器,其特征在于,各个通道包括:第一排放布置中的第一通道,各个第一通道布置成将所述第一空气流的部分从所述扩散器面排放,其中所述第一空气流部分的组合空气流与所述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Y李S巴登霍斯特
申请(专利权)人:凯普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澳大利亚,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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