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将装置可拆装地保持到形成于建筑构件的第1埋入孔,其具备:第1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1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一侧;以及第2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2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另一侧,固定于所述第1板,所述第1板具有在内部载置所述装置的安装部的凹部,以限制所述装置的转动范围。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
本技术涉及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
技术介绍
以往公开了埋入板,该埋入板具备框安装部和框部,上述框安装部具有与照明器具的安装弹簧嵌合的安装弹簧承接部,上述框部安装于框安装部(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在该埋入板中,能够将安装弹簧容易地安装到框安装部的安装弹簧承接部。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0-73480号公报但是,在以往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中,将照明器具安装到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时,安装弹簧承接部与安装弹簧嵌合,但是并没有将照明器具保持为使得作为板簧的安装弹簧不相对于安装弹簧承接部转动。此外,有时照明装置因为风等而相对于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移动或转动。在这些情况下,与照明装置连接的电源线缆可能会脱落。
技术实现思路
在此,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限制照明装置相对于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转动范围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技术的一个方式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将装置可拆装地保持到形成于建筑构件的第1埋入孔,其具备:第1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1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一侧;以及第2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2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另一侧,固定于所述第1板,所述第1板具有在内部载置所述装置的安装部的凹部,以限制所述装置的转动范围。此外,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技术的一个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具备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和作为照明装置的所述装置,所述安装部是从所述照明装置的外面朝外突出的折返爪。技术的效果:根据本技术,能够限制照明装置相对于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照明装置的转动范围。附图说明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立体图。图2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分解立体图。图3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改装板的立体图。图4是表示图3的IV-IV线处的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改装板的截面图。图5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部分扩大截面图。图6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变形例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部分扩大截面图。符号的说明:1照明器具(埋入型照明器具);10改装板(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20第1板;24第1插通孔;26凹部;26a侧壁;30第2板;35第2插通孔;90、190顶棚板(建筑构件);93、193埋入孔(第1埋入孔、第2埋入孔);110、210照明装置(装置);112、212安装部具体实施方式(成为本技术的基础的见解)将下照灯等照明装置埋入建筑构件的埋入孔的情况下,例如将埋入孔的直径为约150mm用的照明装置安装到埋入孔的直径更大的约175mm、约200mm等的情况下,照明装置的安装部并不对应于埋入孔,无法将照明装置适当地安装到建筑构件。因此,将埋入孔的直径为约150mm用的照明装置安装到更大直径的埋入孔的情况下,需要能够安装到例如埋入孔的直径为约175mm、约200mm等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此外,将照明装置安装到建筑构件的埋入孔的情况下,要求限制照明装置相对于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转动范围。其原因是,由于连接着与照明装置的电源箱连接的电源线缆,所以需要抑制因照明装置的转动而电源线缆从电源箱脱落。在此,提供一种能够限制照明装置相对于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转动范围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以下参照附图说明本技术的实施方式。以下说明的实施方式均示出本技术的优选的一具体例。因此,以下的实施方式中示出的数值、形状、材料、构成要素、构成要素的配置位置及连接方式等只是一例,不意图限定本技术。因此,关于以下的实施方式中的构成要素之中的、未记载于表示本技术的最上位概念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构成要素,作为任意的构成要素来说明。此外,关于“大致**”的记载,以“大致相同”为例说明,包括完全相同、以及认为实质上相同的情况。另外,各图是示意图,并不是严密地图示。此外,在各图中,对于实质上相同的构造附加同一符号,并省略或简化重复的说明。以下,说明本技术的实施方式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实施方式)[构成]首先,使用图1~图5说明本实施方式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照明器具的构成。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立体图。图2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分解立体图。图3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改装板的立体图。图4是表示图3的IV-IV线处的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截面图。图5是表示实施方式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部分扩大截面图。在图1中,在照明器具1中,将电源箱的长边方向规定为X轴方向,将与X轴方向及照明装置的照射方向交叉的方向规定为Y轴方向,将上下方向规定为Z轴方向。并且,图2以后的各图中示出的各方向均与图1所示的各方向对应地表示。另外,在图1中,X轴方向、Y轴方向及Z轴方向随着使用形态而变化,所以不限于此。以后的附图也同样。此外,照明装置发出的光的照射方向的相反侧是Z轴正方向(上方向),照射方向是Z轴负方向(下方向)。[埋入型照明器具]使用图1及图2说明使用实施方式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及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埋入型照明器具。如图1所示,照明器具1是下照灯等的埋入型照明器具的一例,被埋入配设在顶棚板90(建筑构件的一例)等的被安装部而朝向下方向(Z轴负方向)照射光。此外,改装板10是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的一例,将照明器具1安装到顶棚板90等被安装部。如图1及图2所示,照明器具1具备照明装置110(装置的一例)和改装板10。例如,在作为下照灯的照明装置110中,在外面设置有安装部112,该安装部112能够安装到设置于顶棚板90的埋入孔93。在照明装置110的内部配置有光源(未图示)。光源例如是LED(LightEmittingDiode)模块。另外,光源也可以是有机EL(ElectroLuminescence)元件、半导体激光元件等,或者是荧光灯。照明装置110还具有电源箱111。电源箱111形成为沿着与后述的单点划线的轴P大致正交的X轴方向延伸的长条的金属制的箱型,在其内部收纳着用于安装点灯电路等电路零件的基板。在电源箱111上连接着来自民用交流电源的电源线缆,民用交流电源被供给至点灯电路。照明装置110还具有环状的锷部114。锷部114设置于照明装置110的光出射侧。锷部114的外径比埋入孔93的直径小。在本实施方式中,照明装置110通过安装到固定于顶棚板90的改装板10,从而安装到埋入孔93。顶棚板90是设置有用于安装埋入型的照明器具1的照明装置110的埋入孔93的板状的被安装部。顶棚板90具有上面91、下面92、埋入孔93。上面91是顶棚的背面(顶棚背侧的面)。下面92是顶棚的正面,是照明器具1的光出射侧的面。埋入孔93是贯通顶棚板90的孔。在埋入孔93中,从下面92侧插入照明装置110,插入的照明装置110安装于埋入孔93的周边部。在本实施方式中,埋入孔93的直径比可安装照明器具1的照明装置110的孔的直径更大。埋入孔93的径φ例如为约175mm、约200mm等。埋入孔93是第1埋入孔的一例。顶棚板90例如由石膏板形成,但是不限于此。顶棚板90也可以由木材或金属板等形成。[改装板]如图3及图4所示,改装板10是将照明装置110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将装置可拆装地保持到形成于建筑构件的第1埋入孔,其具备:第1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1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一侧;以及第2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2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另一侧,固定于所述第1板,所述第1板具有在内部载置所述装置的安装部的凹部,以限制所述装置的转动范围。
【技术特征摘要】
2016.11.24 JP 2016-2283041.一种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将装置可拆装地保持到形成于建筑构件的第1埋入孔,其具备:第1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1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一侧;以及第2板,形成有供所述装置插通的第2插通孔,配置于所述第1埋入孔的另一侧,固定于所述第1板,所述第1板具有在内部载置所述装置的安装部的凹部,以限制所述装置的转动范围。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所述凹部朝向与所述第1板大致正交的方向突出,被插入到所述第1埋入孔内。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所述凹部在所述第1板上设置有多个,以沿着所述第1埋入孔的内壁的方式与其相接。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多个所述凹部以彼此相对的多个对的方式设置。5.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所述凹部的深度与所述第1板的厚度和所述第2板的高度之和大致相同。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所述装置被安装到该埋入型装置安装卡具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芝内太郎,
申请(专利权)人: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日本,JP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