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肌肉生长抑素抗体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741211 阅读:191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在人肌肉生长抑素成熟形式的氨基酸40-64内鉴定了中和表位。结合该表位的抗体处于本发明专利技术的范围内并可以是鼠的、嵌合的或人源化抗体、抗体的免疫连接物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抗体可用于增加肌肉量、增加骨密度,或用于在哺乳动物中治疗多种紊乱。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属于医学领域,特别是属于抗肌肉生长抑素(myostatin)的单克隆抗体领域。更具体地,本专利技术涉及中和性抗肌肉生长抑素单克隆抗体,该抗体结合在肌肉生长抑素成熟形式上鉴定的新表位。本专利技术的抗体可以是鼠的、嵌合的或人源化的抗体、抗体的免疫缀合物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本专利技术的抗体可用于哺乳动物以增加肌肉量、增加骨密度,或用于治疗其中肌肉生长抑素的存在引起或促进不期望的病理效果或其中肌肉生长抑素水平的减少促进理想的治疗效果的疾病。
技术介绍
β-转化生长因子(TGF-β)超家族蛋白质的成员涉及胚胎发育和成年组织的内环境稳定。TGF-β超家族成员具有相同的结构,该结构包括蛋白分泌所需的短肽信号序列和氨基末端片段,所述的该氨基末端片段通过蛋白质水解从大的前体蛋白质(“前蛋白质”)的羧基末端裂解约105-140个氨基酸而产生成熟蛋白质。成熟蛋白质的特征是高度保守的半胱氨酸残基,而该蛋白质的活性形式是二硫键连接的成熟蛋白质二聚体(Gray,A.,和Maston,A.,Science,2471328,1990)。也发现了TGF-β超家族成员的异二聚体并显示具有与同型二聚体不同的生物学特性。肌肉生长抑素(也称为生长分化因子-8(GDF-8))是TGF-β超家族蛋白质的成员。肌肉生长抑素主要在发育的和成熟的骨骼肌中表达并行使骨骼肌的负调节物的功能。肌肉生长抑素在不同物种中高度保守;在人、小鼠、大鼠和奶牛中的肌肉生长抑素成熟形式的氨基酸序列是100%相同的。本专利技术中确定的免疫原性表位在人、小鼠、大鼠、鸡、狗、马、山羊、绵羊、奶牛和猪中是100%相同的。生长分化因子11(也称为GDF-11或BMP-11)是与肌肉生长抑素最同源的TGF-β超家族蛋白质成员。人肌肉生长抑素和GDF-11在它们成熟链内的氨基酸水平上是90%相同的。美国专利NO.5,827,733教导了人肌肉生长抑素的多核苷酸序列和氨基酸序列,而美国专利NO.6,096,506要求对与GDF-8多肽或其表位特异性反应的抗体享有权利。美国专利申请2003/0138422要求对特异性结合含有特定肽的GDF-8蛋白质的抗体享有权利。美国专利NO.6,468,535要求对通过施用抗GDF-8抗体来增加动物肌肉量的方法享有权利。美国专利NO.6,368,597教导了使用GDF-8抗体来治疗糖尿病。目前存在有限的将得益于肌肉量和/或肌肉强度的增加的紊乱或病症的有效治疗,所述的疾症或病症包括肌肉萎缩症、虚弱、病危护理肌病和癌症或其它病症导致的恶病质,包括但不限于HIV感染、病危护理和肌病。由于其作为骨骼肌生长的负调节物的作用,肌肉生长抑素是治疗介入这些病症的一个理想靶标。对特异性抑制肌肉生长抑素而不抑制或最低程度抑制其它TGF-β超家族蛋白质活性的手段存在极大的治疗需要。也存在特异性降低存在于患者中的肌肉生长抑素的水平而不相应地降低其它TGF-β超家族蛋白质的水平的治疗需要。特别是,对肌肉生长抑素有特异性反应(例如,特异性结合或识别肌肉生长抑素或其部分)且与蛋白质TGF-β超家族的其它成员(如GDF-11)具有显著少的反应性或无反应性的单克隆抗体可能提供特别有利的疗法以增加肌肉量和/或增加肌肉强度的。特别具有治疗效用的是这种单克隆抗体的嵌合或人源化形式。肌肉生长抑素在各物种间在序列上和功能上是高度保守的;因此,这样一种抗体不仅可能可用于在人中治疗这种紊乱,而且也可用于在其它哺乳动物包括,例如,家畜(例如犬和猫)、运动动物(例如马)和食物源动物(例如,牛、猪、鸟和羊)中治疗这种紊乱,特别是当抗体的构架区和恒定区基本源于其中将该抗体用来治疗的动物物种时。本专利技术的抗肌肉生长抑素抗体也可用于治疗得益于肌肉生长抑素水平降低的紊乱或病症,包括(但不限于)得益于增加骨密度的那些疾病(例如骨质疏松症)、II型糖尿病、代谢综合征、肥胖症、骨关节炎、脓毒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和与肌肉萎缩相关的病症,如肾脏病、心力衰竭或心脏病和肝病。本专利技术的抗肌肉生长抑素提供相对本领域其它抗肌肉生长抑素抗体的优势。本专利技术提供能结合由肌肉生长抑素成熟形式的残基40-64处的氨基酸(例如人肌肉生长抑素的SEQ ID NO46)组成的多肽并且体外、体内或原位中和肌肉生长抑素活性的中和性抗肌肉生长抑素单克隆抗体。因为TGF-β家族成员具有高度同源性(例如,肌肉生长抑素与GDF-11约90%同源),抗肌肉生长抑素抗体如本专利技术的那些抗体,其与在建立骨骼模式中起重要作用的GDF-11(McPherron,A.,等,Nature Genetics,22260-265,1999)不交叉反应或最低程度交叉反应,相比于与GDF-1更大程度地交叉反应的抗体,其优选用于治疗用途。专利技术概述本专利技术描述了抗肌肉生长抑素单克隆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所述的单克隆抗体或其片段特异性结合或识别由来自哺乳动物源的肌肉生长抑素成熟形式的氨基酸40-64组成的多肽,优选由来自人的ANYCSGECEFVFLQKYPHTHLVHQA(SEQ ID NO46)组成的多肽,或由序列ANYCSGESEFVFLQKYPHTHLVHQA(SEQ ID NO43)组成的多肽。这种抗体在此称为“本专利技术的单克隆抗体”或“本专利技术抗体”。本专利技术的单克隆抗体可以是鼠的、嵌合的或人源化抗体、这种抗体的免疫缀合物或其抗原结合片段。优选本专利技术的单克隆抗体存在于同源的或基本同源的群体中。优选本专利技术的单克隆抗体在跨越氨基酸ANYCSGECEFVFLQKYPHTHLVHQA(SEQ ID NO46)的结构域内结合肌肉生长抑素(该蛋白质的前蛋白质或成熟形式,单体或二聚体形式)并因而拮抗或中和与肌肉生长抑素或其一部分相关的至少一种体外、体内或原位生物活性或特性。本专利技术的单克隆抗体相较于GDF-11优先结合或识别肌肉生长抑素,所述的GDF-11是其成熟形式与肌肉生长抑素的成熟形式具有约90%的氨基酸同源性的TGF-β超家族的成员。优选地,所述的抗体以比它们结合GDF-11的亲和性或特异性更大的亲和性或特异性结合肌肉生长抑素,所述的亲和性或特异性例如由ELISA测定法、竞争性ELISA测定法或BIAcore测定法中的KD值(例如,见实施例4)确定。而且,本专利技术的单克隆抗体对于结合肌肉生长抑素比对于结合GDF-11可能具有更有利的Kon、Koff或Ka值。优选本专利技术的抗体与GDF-11不交叉反应或与GDF-11以5%、4%、3%、2%、1%或更低的水平交叉反应。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抗肌肉生长抑素克隆抗体含有具有选自SEQ ID NO3、4、5、6、7、8、9、10和11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LCVR”)的多肽。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抗肌肉生长抑素克隆抗体含有具有选自SEQ ID NO12、13、14、15、16和17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HCVR”)的多肽。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的抗肌肉生长抑素含有具有SEQ ID NO12的HCVR多肽,所述的SEQ ID NO12的氨基酸26-37由SEQ ID NO47、48、49、50、51、52、53或54替换。与每个SEQ ID号相关的序列显示于这里的表1和2以及图4和5中。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抗肌肉生长抑素单克隆抗体,所述的抗体含有具有以下列出序列的两种多肽:(i)SEQIDNO:3和12,(ii)SEQIDNO:4和13,(iii)SEQIDNO:3和14,(iv)SEQIDNO:5和12,(v)SEQIDNO:6和15,(vi)SEQIDNO:7和17,(vii)SEQIDNO:8和12,(viii)SEQIDNO:9和16,(ix)SEQIDNO:10和12,及(x)SEQIDNO:11和12。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C史密斯KK基克里LO托比亚斯B汉
申请(专利权)人:伊莱利利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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