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如用于使毛发染色的组合物或用于使毛发整形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a)至少一种磷表面活性剂;(b)至少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c)至少一种多元醇;(d)至少一种油;和(e)至少一种碱剂。优选该化妆组合物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高级醇。本发明专利技术是有用的,因为与常规化妆组合物比较,它不产生气味,同时保持化妆性能水平。
Cosmetic composition for keratin fibres
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cosmetic composition for keratin fibers, such as the composition for hair dyeing or composition for hair shaping, comprising: (a) at least one phosphorus surfactant; (b) at least one nonionic surfactant; (c) at least one polyol; (d) at least one oil; and (E) at least one alkali agent. Preferably, the cosmetic composition further comprises at least one high-grade alcohol. The present invention is useful because, compared with a conventional cosmetic composition, it does not produce odor while maintaining cosmetic performance level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本申请是2009年8月25日提交的题为“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的国家申请号为200980161157.X(PCT/JP2009/065143)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角蛋白纤维(如,毛发(hair))的化妆组合物。具体地讲,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其产生减少量难闻气味(offensiveodor)。
技术介绍
用于角蛋白纤维(例如,毛发)的化妆组合物,例如染发组合物和长效卷发组合物,包括碱剂。往往碱剂有难闻的气味。一般用氨作为碱剂。在对角蛋白纤维的化妆处理安全性和性能方面,氨是优良的碱剂。然而,它的恶臭对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包括氨的化妆组合物的使用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因此,从化妆组合物除去氨气味现今在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品领域是重要的目标之一。从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减小氨气味(这指的是氨(气味)从化妆组合物表面的蒸发)的目前主要方法是使用另一种碱剂(如,单乙醇胺)代替氨或代替一部分氨,如JP-A-H01-213220(1989)所公开。然而,单乙醇胺有胺气味,此方法也不利地影响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处理的性能。例如,提起毛发或强烈染发的能力,这两者均为毛发染色很重要的因素,在用包括氨以外的碱剂的化妆组合物染发时受到负面影响。另外,使用氨以外的碱剂有时导致毛发颜色改变,偏离目标色,这对用于染发的化妆组合物的配方设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性能应具有优先权时,以上方法不适合。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减小包括碱剂(如,氨)的化妆组合物的难闻气味,同时保持用于角蛋白纤维(如,毛发)的化妆组合物的良好化妆性能。本专利技术的以上目的可通过一种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达到,所述化妆组合物包含:(a)至少一种磷表面活性剂;(b)至少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c)至少一种多元醇;(d)至少一种油;和(e)至少一种碱剂。优选磷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1至50摩尔选自氧化乙烯和氧化丙烯的氧化烯的含有12至2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化脂肪醇的单酯磷酸酯、和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非烷氧基化醇的磷酸二烷酯及其混合物。更优选磷酸表面活性剂可选自鲸蜡醇聚醚-1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鲸蜡醇聚醚-2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及油醇聚醚-5磷酸酯和二油醇磷酸酯的组合。优选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1至50摩尔氧化乙烯的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聚氧烯化脂肪醇、具有1至50摩尔氧化丙烯的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聚氧烯化脂肪醇及其混合物。优选多元醇选自糖、糖醇和三醇。优选油为非硅酮液体脂肪物质。油可选自液体石蜡、液体石油胶冻、聚癸烯、液体酯及其混合物。优选碱剂为氨。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可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高级醇。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可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氧化染料。氧化染料可选自氧化碱和偶合剂。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可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直接染料。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可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还原剂。优选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旨在用于使角蛋白纤维染色或使角蛋白纤维整形(reshape)。更具体地讲,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旨在用至少一种氧化染料使角蛋白纤维染色。专利技术实施最佳方式在勤奋研究后,专利技术人发现,通过在化妆组合物中组合至少一种磷表面活性剂、至少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至少一种多元醇、至少一种油和至少一种碱剂,可减小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的难闻气味,如氨气味,同时保持化妆组合物良好的化妆性能。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在组合物中捕集(entrap)碱剂,如氨,并且极大减少碱剂从组合物表面的蒸发。因此,不必减少要在化妆组合物中包括的碱剂(如氨)的量。因此,总是可使用足量碱剂。因此,由于不必减少碱剂的量,在本专利技术中,化妆性能如抬起角蛋白纤维或使角蛋白纤维强烈染色不降低或受损。(磷表面活性剂)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包括至少一种磷表面活性剂。磷表面活性剂的量不受限制。磷表面活性剂的量可以为相对于化妆组合物总重量0.1重量%至10重量%,优选1重量%至4重量%。术语“磷表面活性剂”是指其极性部分包含至少一个磷基的表面活性剂。磷表面活性剂可以为下式:其中R1、R2和R3可相同或不同,表示选自下列的基团:基团-OM,其中M表示氢原子或碱金属,如Na、Li或K,优选Na或K;基因-OR4,其中R4表示线性或支化C1-C40烷基(优选C12-C20烷基,更优选C16或C18烷基)、线性或支化C2-C40烯基(优选C12-C20烯基,更优选C16或C18烯基)、环状C3-C40烷基、环状C3-C40烯基、C5-C40芳族基团或C6-C40芳烷基;和氧化烯基-(OCH2CH2)n(OCH2CH(CH3))mOR4,其中R4具有与上面相同的含义,n表示1至50范围的整数,m表示0至50范围的整数,其条件为R1、R2和R3至少之一为基团-OM,并且R1、R2和R3至少之一为基团-OR4或-(OCH2CH2)n(OCH2CH(CH3))mOR4。优选磷表面活性剂可选自具有1至50摩尔选自氧化乙烯和氧化丙烯的氧化烯的含有12至2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化脂肪醇的单酯磷酸酯、和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非烷氧基化醇的磷酸二烷酯及其混合物。脂肪醇或非烷氧基化醇的烷基部分可以为线性或支化,或饱和或不饱和烷基。更优选磷酸表面活性剂可选自鲸蜡醇聚醚-1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鲸蜡醇聚醚-2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及油醇聚醚-5磷酸酯和二油醇磷酸酯的组合。作为包括鲸蜡醇聚醚-1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的产品,可提及CrodaInc.,U.S.A销售的CRODAFOSCES。作为包括鲸蜡醇聚醚-2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的产品,可提及CrodaInc.,U.S.A销售的CRODAFOSCS-20ACID。作为包括油醇聚醚-5磷酸酯和二油醇磷酸酯的组合的产品,可提及CrodaInc.,U.S.A销售的CRODAFOSHCE。(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本专利技术的化妆组合物包括至少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量不受限制。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量可以为相对于化妆组合物总重量0.1重量%至10重量%,优选1重量%至7重量%。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可选自单氧烯化或聚氧烯化、单甘油化或聚甘油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氧化烯单元更特别为氧乙烯单元或氧丙烯单元或其组合,优选氧乙烯单元。可提到的氧烯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实例包括:氧烯化(C8-C24)烷基酚、饱和或不饱和,线性或支化氧烯化C8-C30醇、饱和或不饱和,线性或支化氧烯化C8-C30酰胺、饱和或不饱和,线性或支化C8-C30酸和聚乙二醇的酯、饱和或不饱和,线性或支化C8-C30酸的聚氧乙烯化酯和山梨糖醇的聚氧乙烯化酯、饱和或不饱和的氧乙烯化植物油、氧化乙烯的缩合物和/或氧化丙烯的缩合物,除其它内容外,单独或作为混合物。氧烯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可含有1和50之问且优选2和30之间的氧化乙烯和/或氧化丙烯的摩尔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优选实施方案,氧烯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氧乙烯化C8-C30醇。作为单甘油化或聚甘油化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实例,优选使用单甘油化或聚甘油化C8-C40醇。具体地讲,单甘油化或聚甘油化C8-C40醇相当于下式:RO-[CH2-CH(CH2OH)-O]m-H其中R表示线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a)至少一种磷表面活性剂;(b)至少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c)至少一种多元醇;(d)至少一种非硅酮油;和(e)至少一种碱剂,其中所述非硅酮油的量为相对于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4重量%或更多。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角蛋白纤维的化妆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a)至少一种磷表面活性剂;(b)至少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c)至少一种多元醇;(d)至少一种非硅酮油;和(e)至少一种碱剂,其中所述非硅酮油的量为相对于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4重量%或更多。2.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磷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1至50摩尔选自氧化乙烯和氧化丙烯的氧化烯的含有12至2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化脂肪醇的单酯磷酸酯、和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非烷氧基化醇的磷酸二烷酯,及其混合物。3.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中磷表面活性剂选自鲸蜡醇聚醚-1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鲸蜡醇聚醚-20磷酸酯和二鲸蜡醇磷酸酯的组合及油醇聚醚-5磷酸酯和二油醇磷酸酯的组合。4.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中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具有1至50摩尔氧化乙烯的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聚氧烯化脂肪醇、具有1至50摩尔氧化丙烯的含有12至22个碳原子的聚氧烯化脂肪醇,及其混合...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三栖大介,北野聪,山田英俊,
申请(专利权)人:莱雅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法国,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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