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5725586 阅读:108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6-29 15:13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本发明专利技术通过对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进行划分,并且在合法行车区域内对共享单车的合法停车区域进行设定,结合对共享单车进行定位,能够更好的引导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合法位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共享车辆的停车
,尤其涉及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
技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的推广普及,在城市化建设中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有一种共享单车是需要用户到附近的自行车站刷卡验证后即可取走单车使用,属于较为强制性的停放交通工具方式,需要用户找到站点并按照站点的设置摆放好单车后才可以停车。另外一种是可以随意停放的车辆,这种虽然停车方便,但是容易造成乱停乱放的情况,影响市容市貌。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能提示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至合法区域。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二在于提供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装置,其能实现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包括如下步骤:S1: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S2: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执行S3;S3: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优选的,在S1与S2之间还包括如下步骤:Sa:在行政管制区内划定若干停车位;所述停车位内设有若干个用于发射广播信号的beacon设备,所述beacon设备与安装在交通工具上的智能锁之间可相互通信,且智能锁根据接收到的广播信号的信号强度获得对应的共享单车当前的位置信息。优选的,在S3中,当判断到共享单车位于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执行S4:根据共享单车当前的位置信息判断该共享单车是否位于停车位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优选的,所述行政运行区为行政市级下属的每一个行政区。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二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装置,包括如下单元:选取单元:用于在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执行第一判断单元;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优选的,在选取单元与获取单元之间还包括划定单元:用于在行政管制区内划定若干停车位;所述停车位内设有若干个用于发射广播信号的beacon设备,所述beacon设备与安装在交通工具上的智能锁之间可相互通信,且智能锁根据接收到的广播信号的信号强度获得对应的共享单车当前的位置信息。优选的,在第一判断单元中,当判断到共享单车位于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执行第二判断单元:用于根据共享单车当前的位置信息判断该共享单车是否位于停车位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优选的,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和提示用户上锁的方式均为语音提示。相比现有技术,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本专利技术通过对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进行划分,并且在合法行车区域内对共享单车的合法停车区域进行设定,结合对共享单车进行定位,能够更好的引导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合法位置。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的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的流程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的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划分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技术做进一步描述: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包括如下步骤:S1: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电子地图上选取行政运行区的方法例如可以采用现有的围栏技术,直接在电子地图上选定设定区域。行政运行区可以为行政市级下属的每一个行政区,如XX市,其在进行行政划分时分成若干个行政区,如a区、b区和c区,则这a、b、c这三个区可以为行政运行区。之后再行政运行区内再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可以理解为行政运行区为一个大圈,行政管制区为一个小圈,行政管制区在行政运行区内。行政管制区定义为可以用来停车的位置。在一个行政运行区中,由于其面积较大,包含了各种用途的用地,如商业用地、居民用地、化工厂用地、绿化用地、机动车道路等,这些种种用地中,有一些明显是不能用来停车,例如绿化用地、机动车道路,这些用地一旦用来停车,可能会阻碍交通、毁坏公共设施、甚至带来安全性问题。因此本专利技术的一个重点是在电子地图圈定行政运行区之后进一步设定行政管制区,将两者结合后进行设定行车位置,能够提示用户将车辆停放至合法位置。进一步的,通常有一些行政区政府在规划用地时,会根据实际地理环境等情况圈定某块地作为某些行业的工业工地,这块地是一片整体的地,在该圈地中,都是相似行业的工厂,这些工厂所排出的废气、或者其他情况下居民靠近是有危险的,则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时,可以先排除出去。可以定义这种类型的地为排除区域。在图2中,最外的矩形方框(A)表示行政运行区,方框B表示行政管制区,方框C为排除区域,方框B和方框C都属于行政运行区内,但是方框C由于是一片整体的用地,因此在S1中选定行政运行区时就可以直接先将其排除,也就是说,S1中在电子地图上选取的行政运行区可以是不包含方框C这块用地的,也就是图2中虚线框的区域才是最终行政运行区。而方框B如图2所示,其可以为若干个。设定行政运行区的其中一个意义在于方便管理,对于一部分车辆安排至可以在行政运行区A行驶,防止有一些行政区有过多的共享单车,而有一些行政区则过少,保证共享单车数量的在行政区的合理化。S2: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执行S3;在本专利技术中,首先共享单车上安装有智能锁,智能锁又称电子锁、车锁、蓝牙锁或锁,其基于AES128加密通信,双向令牌,序列号指令,以保证手机app与智能锁安全通信。同时支持蓝牙ble主从模式。另外,通过手机自身的GPS定位功能进行定位,获取到手机对应的共享单车当前位置是在行政运行区外还是行政运行区内,以及在行政管制区内还是行政管制区外。本专利技术的智能锁是在传统的马蹄锁上进行了改装,通过手机app进行开锁,当智能锁一旦开锁后就是处于强制解锁的状态。也就是说,假如手机app根据GPS信息判断到共享单车未处于合法区域(行政管制区)时,智能锁并不能上锁,而是一直处于开锁的状态,此时可以采用一直计费的方式,强制用户合理规范停车。提示用户上锁和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均可以但不限于采用语言提示,同时,可在手机app上显示行政运行区,例如将该共享单车对应的行政运行区的外框用红线标出显示给用户。例如,当手机GPS定位功能定位到共享单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时,此时智能锁处于无法上锁的状态,播报语音提示:“您已离开运营区,请您把车辆停放至指定位置(app红线运营区域内),否则车锁无法上锁,后台一直计费”。S3: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同样这里提示用户上锁和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可以采用语音提示。当定位到共享单车位于行政运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

【技术保护点】
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S2: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执行S3;S3: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技术特征摘要】
1.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S2: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执行S3;S3: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1与S2之间还包括如下步骤:Sa:在行政管制区内划定若干停车位;所述停车位内设有若干个用于发射广播信号的beacon设备,所述beacon设备与安装在交通工具上的智能锁之间可相互通信,且智能锁根据接收到的广播信号的信号强度获得对应的共享单车当前的位置信息。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S3中,当判断到共享单车位于行政管制区内时,进一步执行S4:根据共享单车当前的位置信息判断该共享单车是否位于停车位内,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政运行区为行政市级下属的每一个行政区。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用户无法上锁的方式为语音提示。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麦祖儿
申请(专利权)人:致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中国香港,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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