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5466730 阅读:172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6-01 10:31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通过将庭审系统本体设置至少四个侧面,且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摄像头及拾音器,能分别对准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进行拍摄,还能由拾音器的语音方位识别功能,实现语言激励以切换主画面,方便了用户。

Integrated portable court trial system

The utility model discloses a portable integrated trial system, including: the trial system ontology polyhedron, the trial system body includes at least four sides; each side is provided with a pickup; each side is provided with a built-in camera, or each side are connected with an external camera, or each side are equipped with a built-in camera and each side are connected with an external camera base; external camera for universal base; set at least 2 memory modules in the trial system on the body; setting the touch panel on the body of the trial system, the touch panel includes a touch screen, and a plurality of keys. The utility model makes the trial system body is provided with at least four sides, and each side are equipped with cameras and pickups, respectively, the alignment bench seats, seats, seats, defend the suspect Gallery shooting, but also by the voice range pickup recognition function, realize the language incentive to switch the main picture convenient for the user.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
本技术涉及音视频录像设备
,尤其涉及的是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对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要求及民众呼声日益增多,为了适应社会形势和经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快科技强法步伐,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及法官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利用科技手段推动司法文明建设的进程,完整、准确、实时数字加密地记录、再现庭审视听过程,避免当事人各方事后对笔录内容和庭审过程的争议,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科技手段之一,更符合我国现行法律对庭审记录要求的基本精神。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审判庭的庭审纪录设备也渐渐走向视听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并提出了数字法庭建设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是便携式科技法庭顺势推出,打破地域限制的巡回法庭建立,让公众开始对中国法制系统中的纠错机制有了一定信心。在基层法院设置巡回法庭,可以有助于在偏远地区或特殊环境下,无法实现传统庭审时,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现在便携式庭审系统主要分为有线便携式庭审系统和内置摄像机便携式庭审系统,具体使用时存在以下缺陷:1、有线便携式庭审设备需外接摄像机、拾音器等,线路繁多(如音频线,视频线,音频供电线,摄像机供电线等),用户安装困难,外出携带不方便,布线、收线工作量大,连接线易损坏;2、现市场上内置摄像机便携庭审设备一般是内置两个摄像头,不能符合庭审的需求,还需外接摄像机;3、现有的便携式庭审系统只能满足录音录像工作的需求,没有语言激励的功能,无法体现录像画面主次,如用户需查看发言人画面,需手动切换或者外接其他语音激励设备实现画面更换。。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旨在解决现有有线便携式庭审系统和内置摄像机便携式庭审系统要满足庭审录音录像要求,还需外接摄像机、拾音器等设备而导致接线复杂,而且无法实现语言激励主画面显示的缺陷。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所述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内设置有与光驱个数相同的光驱槽,所述光驱槽上设置有用于卡合光驱或硬盘模块的卡槽,及用于传输数据的SATA数据接口;所述硬盘模块包括硬盘容纳槽、及放置于硬盘容纳槽内的硬盘。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硬盘容纳槽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一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一数据口,及与硬盘上的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二数据口。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光驱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二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三数据口。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还包括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底部连接的三脚架。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为长方体状,长方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包括的4个侧面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记为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三侧面及第四侧面,长方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还包括顶面及底面。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侧面上设置有第一内置摄像头、第一拾音器及第一光驱;其中,所述第一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第二内置摄像头及第二拾音器;其中,所述第二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第三侧面上设置有第三内置摄像头、第三拾音器及第二光驱;其中所述第三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第四侧面上设置有第四内置摄像头及第四拾音器;其中所述第四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一外置摄像机,所述第二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二外置摄像机,所述第三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三外置摄像机,所述第一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四外置摄像机。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触控板具体包括触摸屏、设置在触摸屏一侧的3个按键及设置在触摸屏另一侧的3个按键。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内的无线通讯模块。本技术所提供的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本技术通过将庭审系统本体设置至少四个侧面,且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摄像头、及拾音器,能分别对准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进行拍摄,还能由拾音器的语音方位识别功能,实现语言激励功能以切换主画面,方便了用户。附图说明图1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俯视图。图3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剖视图。图4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使用状态参考图。图5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庭审系统本体局部爆炸的示意图。图6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第二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本技术提供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对本技术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请同时参考图1-图4,其中图1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俯视图,图3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剖视图,图4为本技术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使用状态参考图。如图1-图4所示,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10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100,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所述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150;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151、及多个按键152。本技术的实施例中,由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故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可内置至少4个内置摄像头,或者庭审系统本体100的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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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所述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所述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内设置有与光驱个数相同的光驱槽,所述光驱槽上设置有用于卡合光驱或硬盘模块的卡槽,及用于传输数据的SATA数据接口;所述硬盘模块包括硬盘容纳槽、及放置于硬盘容纳槽内的硬盘。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硬盘容纳槽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一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一数据口,及与硬盘上的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二数据口。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驱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二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三数据口。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底部连接的三脚架。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杨伟勇郭运伟鲁博成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顺泰伟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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