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5459514 阅读:1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6-01 04:11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灌注桩的技术领域,公开了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包括呈纵向形成在桩孔中的桩身及为混凝土混合土体的材料制成以及形成在桩孔外部的超量部分,超量部分形成在桩身的上端部,且朝上呈纵向布置;桩身填充整个桩孔。超量部分为混凝土混合土体的材料制成,其既可以保持一定的硬度以及强度,在灌注桩成型过程以及后期中,可以保证灌注桩的质量,同时,超量部分的硬度以及强度弱于桩身,当需要拆卸超量部分时,只需要简单的敲打超量部分,或者,采用其它钻或凿的方式,则可以将超量部分从桩身上拆卸掉;并且,由于超量部分的材料等与桩身的材料等不同,可以轻易的拆卸超量部分,并且,拆卸后,可以保持桩身上端部的平整等等。

Pouring pile with excess part for easy disassembly

The utility model relates to the technical field of pile pile, discloses excess of convenient disassembly, comprises a longitudinally formed pile in the pile hole and concrete mixed soil made and formed in excess of the pile hole outside of the excess portion is formed in the upper part of the pile body, and a vertical upward fill the entire layout; pile pile hole. The excess part is made of concrete mixed soil material, which can keep the hardness and strength, in the pile forming process and later, can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pile, at the same time, hardness and strength of the weak in excess of the pile, when the need to remove the excess part, simply tap excess. Or, the other way is to drill or cut off excess, can be removed from the pile body; and, as part of the excess material and pile materials, can easily remove excess, and, after the demolition of the upper part of the pile can be kept smooth and so 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
本技术涉及灌注桩的
,尤其涉及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
技术介绍
灌注桩是指在工程现场通过机械钻孔、挤土或人力挖掘等手段在地基土中形成桩孔,并在其内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而做成的桩,依照成孔方法不同,灌注桩又可分为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以及冲孔灌注桩等几类。在桩孔中放置钢筋笼后,往桩孔内灌注混凝土,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形成的灌注桩的质量,灌注桩包括形成在桩孔内的桩身以及形成在桩身上端部的超量部分,该超量部分形成在桩孔的上方,是指高出桩顶设计标高0.8~1.0米的部分。在灌注桩成型养护好以后,需要将桩身上的超量部分拆卸掉,在现有技术中,一般采用人工或机型敲打方式拆卸超量部分,这样,由于超量部分也是完全由混凝土形成,强度较高,拆卸时功效低,费用高,采用机械拆卸时,会对桩身强度造成损坏。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灌装桩的超量部分难以拆卸以及拆卸过程容易损坏桩身的问题。本技术是这样实现的,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包括呈纵向形成在桩孔中的桩身及混凝土混合土体材料形成在所述桩孔外部的超量部分,所述超量部分形成在所述桩身的上端部,且朝上呈纵向布置;所述桩身填充整个所述桩孔。进一步地,所述超量部分横截面的外形尺寸与所述桩身横截面的外形尺寸一致。进一步地,所述灌注桩包括纵向放置在所述桩孔内的钢筋笼,所述钢筋笼的下端穿设在所述桩身中,所述钢筋笼的上端朝上延伸,贯穿所述超量部分。进一步地,所述钢筋笼的上端贯穿所述超量部分,且延伸至所述超量部分的上方。进一步地,所述钢筋笼上设有倒筋,所述倒筋的内端连接于所述钢筋笼上,所述倒筋的外端朝上延伸布置,且偏离所述钢筋笼。进一步地,所述钢筋笼包括纵向布置的多个主筋以及箍筋,多个所述主筋相间隔环绕布置,形成圆环状的主筋柱,所述箍筋缠绕在所述主筋柱的外周,且分别与多个主筋连接。进一步地,所述倒筋连接在所述主筋上。进一步地,所述主筋上连接有多个所述倒筋,且多个所述倒筋沿着所述主筋的长度方向相间隔布置。进一步地,所述箍筋沿着所述主筋的长度方向缠绕布置,且所述倒筋连接在所述箍筋上。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提供的灌注桩,超量部分为混凝土混合土体的材料制成,这样,对于超量部分而言,其既可以保持一定的硬度以及强度,在灌注桩成型过程以及后期中,可以保证灌注桩的质量,同时,超量部分的硬度以及强度弱于桩身,这样,当需要拆卸超量部分时,则只需要简单的敲打超量部分,或者,采用其它钻或凿的方式,则可以将超量部分从桩身上拆卸掉;并且,由于超量部分的材料等与桩身的材料等不同,可以轻易的拆卸超量部分,并且,拆卸后,可以保持桩身上端部的平整等等。附图说明图1是本技术提供的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的剖切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参照图1所示,为本技术提供的较佳实施例。本实施例提供的超量部分112便于拆卸的灌注桩11,包括桩身111以及超量部分112,其中,桩身111呈纵向形成在桩孔中,超量部分112形成在桩身111的上端部,且朝上呈纵向布置,由于桩身111填充了整个桩孔,这样,超量部分112形成在桩身111的上端部,则形成在桩孔外部。本实施例中,超量部分112为混凝土混合土体的材料制成,这样,对于超量部分112而言,其既可以保持一定的硬度以及强度,在灌注桩11成型过程以及后期中,可以保证灌注桩11的质量;但是,由于混凝土中混合了土体,同时也使得超量部分112的硬度以及强度弱于桩身111,这样,当需要拆卸超量部分112时,则只需要简单的敲打超量部分112,或者,采用其它钻或凿的方式,则可以将超量部分112从桩身111上拆卸掉;并且,由于超量部分112的材料等与桩身111的材料等不同,可以轻易的拆卸超量部分112,并且,拆卸后,可以保持桩身111上端部的平整等等。本实施例中,灌注桩11包括纵向放置在桩孔内的钢筋笼,钢筋笼13的下端穿设在桩身111中,钢筋笼的上端朝上延伸,贯穿超量部分112,这样,可以使得超量部分112与桩身111保持整体性。具体地,钢筋笼的上端朝上延伸,贯穿超量部分112以后,延伸至超量部分112的上方。本实施例中,超量部分112横截面的外形尺寸与桩身111横截面的外形尺寸一致。钢筋笼13上设置有倒筋,该倒筋的内端连接在钢筋笼13上,且倒筋的外端朝上延伸布置,偏离钢筋笼13布置,这样,当钢筋笼13放置在桩孔中后,在往桩孔内灌注混凝土时,可以避免钢筋笼13出现上浮的现象。具体地,钢筋笼13包括纵向布置的多个主筋以及箍筋,其中,多个主筋相间隔环绕布置,形成圆环状的主筋柱,箍筋缠绕在主筋柱的外周,且与主筋柱的多个主筋连接,上述的倒筋连接在主筋上。另外,各个主筋上分别连接有多个所述倒筋,且多个倒筋沿着主筋的长度方向相间隔布置。或者,作为其他实施例,倒筋也可以连接在箍筋上。箍筋沿着主筋的长度方向缠绕。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技术,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

【技术保护点】
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其特征在于,包括呈纵向形成在桩孔中的桩身及混凝土混合土体材料形成在所述桩孔外部的超量部分,所述超量部分形成在所述桩身的上端部,且朝上呈纵向布置;所述桩身填充整个所述桩孔。

【技术特征摘要】
1.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其特征在于,包括呈纵向形成在桩孔中的桩身及混凝土混合土体材料形成在所述桩孔外部的超量部分,所述超量部分形成在所述桩身的上端部,且朝上呈纵向布置;所述桩身填充整个所述桩孔。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量部分横截面的外形尺寸与所述桩身横截面的外形尺寸一致。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灌注桩包括纵向放置在所述桩孔内的钢筋笼,所述钢筋笼的下端穿设在所述桩身中,所述钢筋笼的上端朝上延伸,贯穿所述超量部分。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桩,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筋笼的上端贯穿所述超量部分,且延伸至所述超量部分的上方。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量部分便于拆卸的灌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左文荣高伟柴源黄玉府尚新乐陈金培贺平翁振黄鹏升鞠春宇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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