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device having a tubular shape (1), the device includes a body (2) and at least two terminal (3a, 3b), wherein the terminal (3a, 3b) at least one of V shape (4) and (6) the formation of elliptical openings (5), and I) of the device (1) of the center axis (7) and II) by the V shape (4) formed by the tangent angle of alpha (8) is less than 10 degree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具有特殊形状的装置,该装置特别适于提取、容纳、运送、递送和/或量取粉状形式的产品。
技术介绍
产品,尤其是消费品,以不同物理形式存在。例如,它们可以是固体、液体或粘稠的。当产品为固体时,可以是粉状形式,也就是颗粒形式。这种特定形式由于是由固体细微颗粒组成,因此特别适合促进产品的分配。经提取和递送的产品的质量也将更容易调节。产品可存放到各种类型的容器(包裹、袋子、盒子、瓶子...)中,这些容器可由不同种类的材料(塑料、玻璃、金属、纸板...)制成。容器也可以具有不同形状。它们可为刚性的,或者可相反地为柔性或半柔性的,尤其是在使用柔性材料诸如塑料膜、纸和/或铝来制造容器的情况下。容器可提供多种功能。它们不仅允许以安全、卫生、方便的方式来调整、运送、存储产品和将产品配送给消费者,还能为商业广告提供视觉支持。存在许多装置来将产品或其一部分从容器中提取和递送,诸如分配杯、烧杯、勺子或舀匙,并且这些装置可具有各种各样的形状。例如,消费者通常使用塑料杯来提取和量取洗涤粉。对于粉状食物产品,诸如咖啡粉、巧克力粉、婴儿配方奶粉和婴儿米粉,消费者通常使用勺子或舀匙。这些装置一般由带有小腔室(或小盘)的手柄构成。舀匙的一些例子可见于WO2012009124和WO201285783。然而,现有的装置存在一些缺点。当使用这些装置将产品从容器转移到使用地(例如转移到杯子或奶瓶...)时,一些粉状产品可能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具有管状形状的装置(1),所述装置包括主体(2)和至少两个末端(3a,3b),其中所述末端(3a,3b)中的至少一个具有V形形状(4)并且包括形成椭圆(6)的开口(5),并且其中所述装置(1)的中心纵轴(7)与由所述V形形状(4)形成的切线(8)之间的夹角α为小于10°。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3.08.29 EP 13182300.71.一种具有管状形状的装置(1),所述装置包括主体(2)和至少两个末端
(3a,3b),其中所述末端(3a,3b)中的至少一个具有V形形状(4)并且包
括形成椭圆(6)的开口(5),并且其中所述装置(1)的中心纵轴(7)与由所
述V形形状(4)形成的切线(8)之间的夹角α为小于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装置(1)的所述主体(2)具有
规则形状、不规则形状或它们的组合。
3.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所述装置包括:
-一个具有V形形状(4)并包括形成椭圆(6)的开口(5a)的末端(3a);
-一个包括开口(5b)的末端(3b)。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1),所述装置包括:
-一个具有V形形状(4)并包括形成椭圆(6)的开口(5)的末端(3a);
-一个闭合的末端(3b)。
5.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夹角α为4至
9.5°,诸如4、5、6、7、8或9°或任何中间值。
6.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与所述椭圆(6)关于所
述装置(1)的切向纵轴(9)的倾角对应的夹角β为5至30°、或8至
25°、或10至20°、或13至18°,诸如13、14、15、16、17或18°。
7.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装置(1)的长度
(l.d.)为60至180mm。
8.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主体(2)在所述椭
圆(6)的顶部(10)处的直径Ω为10至40mm。
9.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椭圆(6)的长度
(l.e.)为介于25mm至55mm之间,诸如38mm至50mm。
10.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椭圆(6)的宽度
(w.e.)为介于9mm至14mm之间,诸如10mm至13mm。
11.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其中所述椭圆(6)的长度
(l.e.)与宽度(w.e.)之间的比率为介于3和5之间,尤其是介于3.5和
4.5之间、或介于3.6和4.1之间、或介于3.8和4之间。
12.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1),所述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刻
度(11),诸如至少2、3、4、5或6个刻度(11a、11b、11c、...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蒙塔拉斯,
申请(专利权)人:雀巢产品技术援助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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