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投放装置和驱动系统;所述投放装置通过安装板固定设于无人机本体的下面,包括电机、插销、摇臂和挂架,所述挂架为倒U型竖直设置,所述挂架下端相对设有通孔,插销穿过通孔,插销的一端通过铁丝与摇臂的一端连接,摇臂的另一端与电机的输出轴转动连接;所述驱动系统设于无人机本体的上端,所述无人机本体上端设有中心主盘,以所述中心主盘为中心,水平对称设有主臂,所述驱动系统设于主臂尾端。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减轻了投放装置的重量,同时避免了原来由于投放舱体积一定对于被投放物品体积的限制,上下螺旋桨的设置增大了无人机的飞行动力,提高了无人机的载重能力。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属于无人机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
技术介绍
在无人机作业中经常需要向地面投放物品,目前市面上较常见的投放方式是将物品放置在投放舱内,待到达投放位置,打开投放舱体门,将物品抛出。投放舱体有自身的重量,无人机在载物的同时还需要考虑投放舱体的重量,再者投放舱体有固定的体积,对于被投物品的体积有限制。因此提供一种具有质量轻、结构简单,可靠性强的投放装置的无人机是十分必要的。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技术旨在提出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可避免物品体积大小的影响和增加载重量,具有较大的飞行动力,可靠性能高。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投放装置和驱动系统;所述投放装置通过安装板固定设于无人机本体的下面,包括电机、插销、摇臂和挂架,所述挂架为倒U型竖直设置,所述挂架下端相对设有通孔,插销穿过通孔,插销的一端通过铁丝与摇臂的一端连接,摇臂的另一端与电机的输出轴转动连接;物品通过插销挂在投放装置上,通过插销的在通孔中的移动,可以实现物品的掉落。所述驱动系统设于无人机本体的上端,所述无人机本体上端设有中心主盘,以所述中心主盘为中心,水平对称设有主臂,所述驱动系统设于主臂尾端,驱动系统给无人机提供飞行的动力。进一步的,所述电机和挂架固定设于安装板上。进一步的,所述电机为伺服电机。进一步的,所述主臂为偶数个。进一步的,所述驱动系统包括螺旋桨和电动机,所述螺旋桨的个数与主臂的个数相等,所述螺旋桨每相邻两个分别设于所述主臂尾端的上面和下面,每个所述螺旋桨配置一电动机驱动螺旋桨转动。相邻两螺旋桨在主臂的尾端分别上、下设置,避免了相邻两螺旋桨之间的碰撞,可以使得在一定的主臂距离之间给无人机配备较长的螺旋桨,增大飞行的动力,同时空气浪费比较少,提高效率。进一步的,所述相邻螺旋桨转动方向相反。进一步的,所述螺旋桨迎风面为光滑表面,背风面为哑光表面,比起全光面更省电,方向更容易调节。相对于现有技术,本技术所述的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具有以下优势:本技术所述的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通过挂架和插销形成的投放物品的装置,减轻了投放装置的重量,同时避免了原来由于投放舱体积一定对于被投放物品体积的限制,该投放装置结构简单,重量轻;上下螺旋桨的设置增大了无人机的飞行动力,提高了无人机的载重能力。附图说明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所述的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示意图;图2为图1中的投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1中的驱动系统俯视图。附图标记说明:1-无人机本体;2-挂架;3-插销;4-摇臂;5-电机;6-通孔;7-铁丝;8-中心主盘;9-主臂;10-螺旋桨;11-电动机。具体实施方式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技术。如图1~3所示,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1、投放装置和驱动系统;所述投放装置通过安装板固定设于无人机本体1的下面,包括电机5、插销3、摇臂4和挂架2,所述挂架2为倒U型竖直设置,所述挂架2下端相对设有通孔6,插销3穿过通孔6,插销3的一端通过铁丝7与摇臂4的一端连接,摇臂4的另一端与电机5的输出轴转动连接;所述驱动系统设于无人机本体1的上端,所述无人机本体1上端设有中心主盘8,以所述中心主盘8为中心,水平对称设有主臂9,所述驱动系统设于主臂9尾端。上述电机5和挂架2固定设于安装板上。上述电机5为伺服电机。上述主臂9为偶数个。上述驱动系统包括螺旋桨10和电动机11,所述螺旋桨10的个数与主臂9的个数相等,所述螺旋桨10每相邻两个分别设于所述主臂9尾端的上面和下面,每个所述螺旋桨10配置一电动机11驱动螺旋桨10转动。上述相邻螺旋桨10转动方向相反。上述螺旋桨10迎风面为光滑表面,背风面为哑光表面。首先将物品在抛掷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将物品挂在插销3位于挂架2内的部位中,通过电机5带动摇臂4转动,进而拉动铁丝7,铁丝7进而拉动插销3在通孔6中移动,当插销3逐渐从挂架2拉出,物品由于重力作用被投放。本技术采用六个主臂9,且每相邻两个主臂9的螺旋桨10交替设于主臂9尾端的上面和下面,这样将相邻的主臂9上的螺旋桨10设置在不同的水平面上,可以避免相邻主臂9上的螺旋桨10之间由于距离的关系会限制螺旋桨10的长度。上下螺旋桨10的交替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无人机的飞行动力。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技术,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本体(1)、投放装置和驱动系统;所述投放装置通过安装板固定设于无人机本体(1)的下面,包括电机(5)、插销(3)、摇臂(4)和挂架(2),所述挂架(2)为倒U型竖直设置,所述挂架(2)下端相对设有通孔(6),插销(3)穿过通孔(6),插销(3)的一端通过铁丝(7)与摇臂(4)的一端连接,摇臂(4)的另一端与电机(5)的输出轴转动连接;所述驱动系统设于无人机本体(1)的上端,所述无人机本体(1)上端设有中心主盘(8),以所述中心主盘(8)为中心,水平对称设有主臂(9),所述驱动系统设于主臂(9)尾端。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本体(1)、投放装置和驱动系统;所述投放装置通过安装板固定设于无人机本体(1)的下面,包括电机(5)、插销(3)、摇臂(4)和挂架(2),所述挂架(2)为倒U型竖直设置,所述挂架(2)下端相对设有通孔(6),插销(3)穿过通孔(6),插销(3)的一端通过铁丝(7)与摇臂(4)的一端连接,摇臂(4)的另一端与电机(5)的输出轴转动连接;所述驱动系统设于无人机本体(1)的上端,所述无人机本体(1)上端设有中心主盘(8),以所述中心主盘(8)为中心,水平对称设有主臂(9),所述驱动系统设于主臂(9)尾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远程投放物体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5)和挂架(2)固定设于安装板上。3....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宝琪,
申请(专利权)人:天津市瑞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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