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包括玩具主体和配件,玩具主体包括:固定部和变形部,变形部设在固定部上;第一锁定机构,第一锁定机构分别与变形部和固定部配合以将变形部定位在未变形状态,第一锁定机构与固定部和变形部中的其中一个脱离时变形部变形;触发件,触发件设在变形部上且与第一锁定机构配合;第二锁定机构,第二锁定机构设在固定部或者变形部上,第二锁定机构与配件配合或者脱离以定位或者弹出配件,其中触发件被触发时,第一锁定机构先与固定部或者变形部脱离后第二锁定机构与配件脱离以弹出配件。根据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在触发件被触发时,变形部先变形,配件后被弹出,从而可以扩展了玩具的玩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玩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弹射配件的玩具。
技术介绍
玩具车已经成为了小孩童年时代必不可少的玩具之一,现有玩具车的造型、款式、功能也越来越多,其造型有单面车、双面车、翻斗车、轨道车等;款式有轿车、货车、巴士、列车等;功能有手推行走、机械蓄能行走、电动行走、可变形、可发射子弹等。然而,现有的玩具车通常玩法单一、呆板,小孩很容易对其失去兴趣,渐渐地将其弃之不顾。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技术提出一种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可以扩展了玩具的玩法。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包括玩具主体和配件,所述玩具主体包括:固定部和变形部,所述变形部设在所述固定部上;第一锁定机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分别与所述变形部和所述固定部配合以将所述变形部定位在未变形状态,所述第一锁定机构与所述固定部和所述变形部中的其中一个脱离时所述变形部变形;触发件,所述触发件设在所述变形部上且与所述第一锁定机构配合;第二锁定机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设在所述固定部或者所述变形部上,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配合或者脱离以定位或者弹出所述配件,其中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先与所述固定部或者所述变形部脱离后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脱离以弹出所述配件。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通过设有触发件、变形部、第一锁定机构、配件和第二锁定机构,在触发件被触发时,变形部先变形,配件后被弹出,从而可以扩展了玩具的玩法。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触发件可前后移动地设在所述变形部上。具体地,所述固定部上设有卡持部,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包括设在所述变形部上的卡钩,所述第一锁定机构与所述固定部配合时,所述卡钩的下端伸入到所述卡持部的下方且与所述卡持部接触。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触发件未被触发时,所述配件位于所述变形部和所述固定部之间。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可竖直移动地设在所述固定部上,所述变形部变形时,所述变形部的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锁定机构接触以触发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脱离。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变形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固定部转动配合,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通过转轴转动配合,所述第一锁定机构设在所述第二部分上,所述转轴上设有触发所述第二锁定机构的凸起。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包括锁定件和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的一端止抵在所述配件上,所述锁定件上设有锁定槽,所述配件上设有配合槽,所述第二锁定机构未被触发时,所述配件的一部分位于所述锁定槽内且所述锁定件的一部分与所述配合槽配合,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被触发使所述锁定件向下移动时,所述锁定件与所述配合槽脱离且所述弹性件向外弹出所述配件。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锁定件形成为“L”型且包括竖直板和水平板,所述锁定槽设在所述竖直板上。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变形部上设有夹持部,所述夹持部上设有用于夹持玩具盘的夹持空间,所述触发件的一端伸入到所述夹持空间内以在所述夹持部夹持所述玩具盘时被触发。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夹持空间内设有磁吸件以吸附所述玩具盘。附图说明图1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未变形的玩具的示意图;图2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玩具的一个角度的示意图,其中变形部变形且配件未被弹出;图3为图1所示的未变形的玩具的另一个角度的示意图;图4为图3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图5为图1所示的未变形的玩具的再一个角度的示意图;图6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玩具的另一个角度的示意图,其中变形部变形且配件未被弹出;图7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玩具的再一个角度的示意图,其中变形部变形且配件未被弹出;图8为图7中B部分的放大示意图。附图标记:玩具1000、玩具主体100、配件200、玩具盘300、固定部1、卡持部10、出入口11、变形部2、第一锁定机构3、卡钩30、转轴31、凸起32、配合板33、触发件4、推动件40、第二锁定机构5、锁定件50、竖直板501、水平板502、弹性件51、夹持部6。具体实施方式下面详细描述本技术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技术,而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下面参考图1-图8详细描述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可弹射配件200的玩具1000。如图1-图8所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可弹射配件200的玩具1000,包括玩具主 体100和配件200。其中配件200可以形成为任何形状,例如可以形成为炮弹状。玩具主体100包括:固定部1、变形部2、第一锁定机构3、触发件4和第二锁定机构5,其中变形部2设在固定部1上。第一锁定机构3分别与变形部2和固定部1配合以将变形部2定位在未变形状态,第一锁定机构3与固定部1和变形部2中的其中一个脱离时变形部2变形。也就是说,第一锁定机构3可以设在变形部2或者固定部1上,当第一锁定机构3设在变形部2上时,第一锁定机构3可以与固定部1配合或者脱离,当第一锁定机构3设在固定部1上时,第一锁定机构3可以与变形部2配合或者脱离。具体而言,变形部2具有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当第一锁定机构3分别与变形部2和固定部1配合时,变形部2未变形以处于第一形态,当第一锁定机构3设在固定部1上且与变形部2脱离或者第一锁定机构3设在变形部2上且与固定部1脱离时,变形部2由第一形态变形至第二形态。具体地,第一形态可以形成为车体形态,第二形态可以为动物或者机器人等形态。触发件4设在变形部2上且与第一锁定机构3配合,触发件4在受到外部刺激后可被触发。第二锁定机构5设在固定部1或者变形部2上,第二锁定机构5与配件200配合或者脱离以定位或者弹出配件200,其中触发件4被触发时,第一锁定机构3先与固定部1或者变形部2脱离后第二锁定机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玩具主体和配件,所述玩具主体包括:固定部和变形部,所述变形部设在所述固定部上;第一锁定机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分别与所述变形部和所述固定部配合以将所述变形部定位在未变形状态,所述第一锁定机构与所述固定部和所述变形部中的其中一个脱离时所述变形部变形;触发件,所述触发件设在所述变形部上且与所述第一锁定机构配合;第二锁定机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设在所述固定部或者所述变形部上,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配合或者脱离以定位或者弹出所述配件,其中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先与所述固定部或者所述变形部脱离后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脱离以弹出所述配件。
【技术特征摘要】
1.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玩具主体和配件,所述玩具主体包括:固定部和变形部,所述变形部设在所述固定部上;第一锁定机构,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分别与所述变形部和所述固定部配合以将所述变形部定位在未变形状态,所述第一锁定机构与所述固定部和所述变形部中的其中一个脱离时所述变形部变形;触发件,所述触发件设在所述变形部上且与所述第一锁定机构配合;第二锁定机构,所述第二锁定机构设在所述固定部或者所述变形部上,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配合或者脱离以定位或者弹出所述配件,其中所述触发件被触发时,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先与所述固定部或者所述变形部脱离后所述第二锁定机构与所述配件脱离以弹出所述配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件可前后移动地设在所述变形部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上设有卡持部,所述第一锁定机构包括设在所述变形部上的卡钩,所述第一锁定机构与所述固定部配合时,所述卡钩的下端伸入到所述卡持部的下方且与所述卡持部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件未被触发时,所述配件位于所述变形部和所述固定部之间。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弹射配件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锁定机构可竖直移动地设在所述固定部上,所述变形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蔡东青,
申请(专利权)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