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照相式成像装置的主体和成像系统。本文中的电子照相式成像装置(在下文中称为成像装置)通过使用电子照相式成像处理而在记录材料(记录介质)上形成图像。成像装置的示例包括诸如打印机(激光束打印机,LED打印机等)、复印机、传真机、文字处理机这样的装置和机器、以及具有这些装置和机器的功能的多功能机(多功能打印机)。
技术介绍
在相关领域中,处理盒方法适合于使用电子照相式成像处理的成像装置。对于处理盒方法,盒能够附连到成像装置的装置主体以及能够从成像装置的装置主体移除。在该处理盒方法中,电子照相式感光鼓以及对电子照相式感光鼓执行处理的处理装置被一体地组装到盒中。由此,成像装置的维护能够被简化并且能够由用户自身执行。然而,对于使用这样的处理盒方法的成像装置,不仅可以附连具有与成像装置相匹配的功能的盒,而且可以附连不具有与成像装置相匹配的功能的盒。作为用于解决该问题的结构,已经提出以下方法:也就是说,当不匹配成像装置主体的盒被插入时,用于打开/闭合挡板的凸轮部分被带动成与装置主体的开口处的盒误插入阻止接合部分相接合从而打开挡板,由此阻止盒的误插入(例如,参见PTL 1)。引用文献列表专利文献PTL 1:日本专利特开2004-012562。
技术实现思路
问题的解决方案对于上述结构,仅单一类型的盒能够附连到单一类型的成像装置主体。同时,对于这样的结构存在需求,所述结构也允许将其中加入了新功能的盒附连到单一类型的成像装置主体。因此,期望有这样的结构,对于所述结构,与成像装置主体相匹配的盒(例如其中加入了新功能的盒)能够附连到成像装置主体并且阻止不匹配成像装置主 ...
【技术保护点】
一种成像装置主体,所述成像装置主体允许将第一盒和第二盒插入其附连位置,所述第一盒包括第一突出部分和第二突出部分,所述第二盒包括第三突出部分和第四突出部分,所述第三突出部分的形状不同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的形状,所述成像装置主体包括:具有第一凹陷部分并且可移动的可移动部件,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附连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期间,所述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中沿着所述第一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下游侧的移动而从允许所述第一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并且允许所述第二突出部分沿着所述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的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一盒移动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二盒附连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期间,在所述第一位置处的所述可移动部件允许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并且当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时,在所述第二位置处的所述可移动部件允许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二盒移动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3.24 JP 2014-0607681.一种成像装置主体,所述成像装置主体允许将第一盒和第二盒插入其附连位置,所述第一盒包括第一突出部分和第二突出部分,所述第二盒包括第三突出部分和第四突出部分,所述第三突出部分的形状不同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的形状,所述成像装置主体包括:具有第一凹陷部分并且可移动的可移动部件,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附连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期间,所述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中沿着所述第一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下游侧的移动而从允许所述第一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并且允许所述第二突出部分沿着所述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的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一盒移动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二盒附连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期间,在所述第一位置处的所述可移动部件允许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并且当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时,在所述第二位置处的所述可移动部件允许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二盒移动到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第一倾斜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设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下游侧,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倾斜部分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从而接收力以将所述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中,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沿着垂直于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方向的内部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在所述第一倾斜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处于下游侧的端部部分处沿着所述移动方向的内部宽度。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沿着所述插入方向,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接触的一部分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二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并且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的一部分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三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对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大致平行于所述插入方向延伸的第一平坦部分被设置成连接到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下游部分,并且其中,沿着所述插入方向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的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距离与所述第一平坦部分的距离之和大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二突出部分之间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距离以及所述第三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之间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距离。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对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第二倾斜部分以及第一管控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从上游侧按照该顺序设置在沿着所述移动方向处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下游侧的表面上,所述第一管控部分阻止不能与所述成像装置主体一起操作的盒进入所述附连位置,当所述第二倾斜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朝向下游侧延伸时,所述第二倾斜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下游侧倾斜。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由推压部件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上游侧推压。8.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由重力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上游侧推压。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从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移除期间,所述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二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第一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上游侧的移动而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由此允许所述第一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从而允许将所述第一盒从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移除,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二盒从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移除期间,所述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第二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上游侧的移动而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由此允许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从而允许将所述第二盒从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移除。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其中,所述可移动部件具有第二凹陷部分,所述第二凹陷部分允许所述第二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进入其中。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主体,还包括:引导部分,所述引导部分从在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进入所述可移动部件到达所述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之前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所处的位置开始沿着所述插入方向引导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12.一种成像系统,包括:第一盒,所述第一盒包括第一突出部分和第二突出部分;第二盒,所述第二盒包括第三突出部分和第四突出部分,所述第三突出部分的形状不同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的形状;以及第一成像装置主体,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允许将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插入其附连位置,其中,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包括具有第一凹陷部分并且可移动的第一可移动部件,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附连到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期间,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中沿着所述第一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下游侧的移动而从允许所述第一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由此允许所述第二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的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一盒移动到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二盒附连到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期间,在所述第一位置处的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允许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并且当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时,在所述第二位置处的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允许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二盒移动到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第一倾斜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设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下游侧,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倾斜部分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从而接收力以将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在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中,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沿着垂直于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方向的内部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在所述第一倾斜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处于下游侧的端部部分处沿着所述移动方向的内部宽度。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沿着所述插入方向,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接触的一部分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二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并且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的一部分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三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对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大致平行于所述插入方向延伸的第一平坦部分被设置成连接到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下游部分,并且其中,沿着所述插入方向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的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的距离与所述第一平坦部分的距离之和大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和所述第二突出部分之间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距离以及所述第三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之间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距离。17.根据权利要求13至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对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所述第一倾斜部分、第二倾斜部分以及第一管控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从上游侧按照该顺序设置在沿着所述移动方向处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的下游侧的表面上,所述第一管控部分阻止不能与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一起操作的盒进入所述附连位置,当所述第二倾斜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朝向下游侧延伸时,所述第二倾斜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下游侧倾斜。18.根据权利要求13至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由推压部件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上游侧推压。19.根据权利要求13至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由重力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上游侧推压。20.根据权利要求12至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从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移除期间,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二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第一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上游侧的移动而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由此允许所述第一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从而允许将所述第一盒从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移除,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二盒从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移除期间,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通过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第二盒的插入方向朝向上游侧的移动而从所述第一位置移动到所述第二位置,由此允许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一凹陷部分从而允许将所述第二盒从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移除。21.根据权利要求12至2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具有第二凹陷部分,所述第二凹陷部分允许所述第二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进入其中。22.根据权利要求12至21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包括引导部分,所述引导部分从在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进入所述第一可移动部件到达所述第一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之前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所处的位置开始沿着所述插入方向引导所述第一盒和第二盒。23.根据权利要求12至2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还包括:第二成像装置主体,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主体包括可移动的第二可移动部件,其中,所述第二可移动部件包括第三凹陷部分,在将所述第二盒附连到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主体期间,当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三凹陷部分时所述第二可移动部件从允许所述第三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三凹陷部分的第三位置移动到第四位置,并且允许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沿着所述第二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三位置移动到所述第四位置的移动方向通过所述第二可移动部件的上游侧从而允许所述第二盒移动到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主体的附连位置,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附连到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主体期间,所述第三凹陷部分阻止所述第一突出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移动。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盒包括所述第三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所述第三突出部分的尺寸小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的尺寸,其中,所述第三凹陷部分的内部长度小于所述第一凹陷部分沿着垂直于所述插入方向的方向的内部长度,并且所述第二盒的第三突出部分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三凹陷部分的内部接触,并且其中,在将所述第一盒附连到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主体期间,所述第二可移动部件在所述第三位置处阻止所述第一突出部分进入所述第三凹陷部分。25.根据权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对于所述第三凹陷部分,第四倾斜部分、第五倾斜部分以及第二管控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从上游侧按照该顺序设置在沿着所述移动方向处于所述第三凹陷部分的下游侧的表面上,所述第四倾斜部分被带动成与所述第三突出部分接触从而接收力以将所述第二可移动部件从所述第三位置移动到所述第四位置,所述第二管控部分阻止不能与所述第二成像装置主体一起操作的盒进入所述附连位置,当所述第五倾斜部分沿着所述插入方向朝向下游侧延伸时,所述第五倾斜部分沿着所述移动方向朝向下游侧倾斜。26.根据权利要求12至2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突出部分和所述第四突出部分的在由所述插入方向和所述移动方向确定的平面中的截面具有圆形的形状,并且所述第三突出部分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突出部分的直径。27.根据权利要求12至2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四突出部分的在由所述插入方向和所述移动方向确定的平面中的截面具有非圆形的形状,所述第四突出部分的沿着所述移动方向的长度大致等于所述第二突出部分的沿着所述移动方向的长度并且所述第四突出部分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二突出部分的沿着所述插入方向的长度。28.一种成像装置主体,所述成像装置主体允许将第五盒和第六盒插入其附连位置,所述第五盒包括第五可移动部件,所述第五可移动部件包括第九突出部分和第十突出部分,所述第五可移动部件能够移动,所述第六盒包括第六可移动部件,所述第六可移动部件包括第十一突出部分和第十二突出部分,所述第十一突出部分的形状不同于所述第九突出部分的形状,所述第六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牧口大辅,田边真人,清水宏树,上野隆人,竹内俊阳,
申请(专利权)人:佳能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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