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数据代理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983664 阅读:189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1-12 18:33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用于从用户设备获取所选元数据的方法和装置。用户设备具有元数据引擎,其存储并响应于元数据查询访问元数据。元数据代理验证来自服务提供商的元数据查询的真实性,并且如果服务提供商具有获取元数据的权限,则返回所选元数据。用户设备具有通信接口,其在通信信道上发送表示所选服务的服务请求,并接收表示所选元数据的元数据请求。授权中心接收来自服务提供商的元数据请求,访问规则集以根据预定权限确定所选元数据,以及向服务提供商返回已签名元数据请求。已签名元数据请求具有授权方的电子签名,并表示所选元数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分案申请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0780049253.6、申请日为2007年11月12日并且专利技术名称为“元数据代理”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从用户设备获取元数据。用户设备可包括移动终端,例如移动电话。
技术介绍
移动电话是无处不在的,用于向用户提供个人服务。由移动电话提供的新特征使得用户能够通过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服务业务来执行各种任务或动作。任务和动作的实例包括网上冲浪、支付款项、下载影音和应用、以及访问娱乐内容。随着移动电话变得更加通用,移动电话正在向多媒体计算机移植。因此,需要收集与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服务对应的任务和动作相关的元数据。随着这些服务的使用的增加,相关的元数据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业务来说是愈加有价值的资产。因此,确实存在有助于从移动电话访问相关元数据的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一方面提供从用户设备(例如移动电话)获取所选元数据的方法和装置。对于本专利技术的一方面,用户设备具有存储并响应于元数据查询访问元数据的元数据引擎。元数据代理验证来自服务提供商的元数据查询的真实性,并且如果服务提供商具有获取所述元数据的权限,则返回所选元数据。用户设备可使用公共密钥证书来验证已签名的元数据查询。对于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用户设备具有通信接口,通过所述通信接口在通信信道上发送表示所选服务的服务请求,以及接收表示所选元数据的元数据请求。对于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授权中心接收来自服务提供商的元数据请求,访问规则集以根据预定权限确定所选的元数据,以及向服务提供商返回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表示所选元数据的已签名元数据请求具有授权方的电子签名。对于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在授权中心编辑规则集,以反应服务提供商的修改权限用于获取所选元数据。对于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用户信息被包括在服务请求中。将所述用户信息包含在cookie中。用户信息通过服务提供商来验证并用于创建元数据请求。附图说明通过考虑附图并参照以下描述,可获得对本专利技术的更完整的理解,其中相同的标号指示相同的特征,其中:图1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从用户设备获取元数据的系统架构。图2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在支持对用户设备的服务的网络部件之间的消息传送情形。图3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服务提供商从用户设备获取元数据的流程图。图4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向服务提供商提供元数据的用户设备。具体实施方式在各个实施例的以下描述中,参照形成各实施例的一部分的附图,其中通过示例性方式示出了其中可实现本专利技术的多个实施例。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专利技术范围的情况下可利用其他实施例和进行结构和功能上的修改。为了方便读者,下文按副标题划分。副标题包括:术语、平台架构、示例性消息情形、查询元数据过程以及用于用户设备的装置。术语元数据——与由用户设备处理用于提供服务的对象/文件相关的数据(例如联系(contact)、媒体访问、呼叫、消息)。典型地,元数据是与例如名称、大小、文件创建日期、相册、艺术、音乐发展轨迹的类型等数据相关的数据。服务提供商(xSP)——对于不同类型服务提供商的总括性术语,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应用服务提供商(ASP)和存储服务提供商(SSP)。证书——包括用以识别发送实体的名称和其他数据的加密数据文件,证书可包含公共密钥,其用于验证通过匹配的私有密钥签名的发送者的数字签名。认证机构(CA,certificate authority)——发布数字证书用于创建数字签名和公共-私有密钥对的可信第三方。这些密钥对允许所有系统用户通过所分配的证书来验证所有系统用户的合法性。CA的角色是确保被唯一证书授权的个体是他或她所主张的。平台架构描述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例的图1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系统架构100,其用于从用户设备(例如移动终端101)获取元数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支持的用户设备包括无线设备,包括移动电话、移动通信设备、膝上型电脑、无线音频和/或视频设备、数码相机、数码摄影机、web浏览板(pad)、位置确定设备(例如GSP设备)、钟表或上述的任意组合。此外,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支持有线范围和电缆范围的设备,例如个人计算机、电视、机顶盒、数字视频记录器、个人视频记录器或上述的任意组合。移动终端101通常是用户几乎一直携带的最私人化的设备。移动终端101的新特征使得用户能够通过移动终端101来执行(由服务提供商111-117提供的服务所提供)各种任务或动作。这种任务或动作(服务)的实例包括网上冲浪、进行支付、下载应用和媒体以及访问媒体娱乐。通过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移动终端101可用作多媒体计算机,其可收集包括描述文件特征的元数据的各种类型文件,并且所有类型的元数据一般涉及与所存储的文件、SW应用或动作相关的用户任务和动作。从多个移动终端收集的元数据可反应移动终端用户的集体偏好。对于服务提供商(xSP)来说,这个信息可能是非常宝贵的资产。服务提供商111-117认识到移动终端101收集和存储的元数据的重要性和价值。不同业务的兴趣在于移动终端为用户记录和存储的用户偏好和行为。因此,不同服务提供商可能对不同的元数据感兴趣。对于与我们达成协定的每个服务提供商来说,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通过支持对移动终端的元数据的“个性化”查看使得服务提供商能够访问与所选服务相关的元数据。架构100是灵活的,以便使得实现具有其特定的元数据需求的新服务提供商的配置,并且使得该配置足够可扩展以扩大到服务于上千的(或更多)服务提供商。移动终端101与互联网103交互,以获得服务。通过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商通信,所述服务提供商与网络103关联。例如,移动终端101可发送服务请求153a,以从服务提供商113请求第一服务。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支持不同通信介质(包括无线电信道、电缆和数字用户线路(DSL))上的不同的通信信道。为了使服务提供商113向移动终端101提供所选服务,服务提供商113可能需要从移动终端101访问所选元数据。因此,服务提供商113发送已签名的查询消息157a,以对移动终端101查询与所请求的服务相关的所选元数据。授权中心119知道服务提供商113以及从移动终端101访问元数据的关联规则(规则集)。因此,授权中心119使用来自认证机构121的证书(例如证书201)的密钥对已签名元数据查询请求157a进行签名。如果移动终端101接受查询消息157a,则移动终端101向服务提供商113提供所选元数据。随后,移动终端101可通过安全方式提供所选元数据,从而仅仅发送相关元数据请求157a的服务提供商113能够打开它。安全方式可以是例如HTTPS连接。通过使用HTTPS连接,还可将服务请求153a以安全方式发送至服务提供商。因此,服务提供商113提供所选服务。将通过图2讨论示例性消息情形。移动终端101还可通过发送服务请求153b从另一服务提供商111请求第二服务。因此,服务提供商111发送已签名的查询消息157b,以对移动终端101查询与所请求的第二服务相关的关联元数据。关联元数据可能不同于关联于第一请求的服务的元数据。移动终端101可存储私有和共同元数据两者。用户控制谁访问私有元数据。当加入服务并同意其款项时,用户可准予对特定元数据的访问。可抽取一些元数据,以便随后反应不能与特定个人关联的公共元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方法,包括:由用户设备将对于所选服务的服务请求发送到服务提供商;响应于所述服务请求,在所述用户设备处接收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所述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具有对服务提供商进行认证的独立授权方的电子签名,其中所述授权方与所述服务提供商和用户设备相独立,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请求所选元数据,其中所述用户设备收集且在所述用户设备中存储所述所选元数据,以及所述所选元数据与在用户设备处执行以及所选服务能够实现的任务或动作相关;所述用户设备中的元数据代理对已签名元数据请求中的电子签名进行验证;以及所述元数据代理将所选元数据直接传送给服务提供商。

【技术特征摘要】
2006.12.05 US 11/567,0651.一种方法,包括:由用户设备将对于所选服务的服务请求发送到服务提供商;响应于所述服务请求,在所述用户设备处接收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所述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具有对服务提供商进行认证的独立授权方的电子签名,其中所述授权方与所述服务提供商和用户设备相独立,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请求所选元数据,其中所述用户设备收集且在所述用户设备中存储所述所选元数据,以及所述所选元数据与在用户设备处执行以及所选服务能够实现的任务或动作相关;所述用户设备中的元数据代理对已签名元数据请求中的电子签名进行验证;以及所述元数据代理将所选元数据直接传送给服务提供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使用公共秘钥证书对已签名的元数据请求进行验证。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对所选的元数据进行过滤以移除私有元数据。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服务请求中提供用户信息,所述用户信息包括设备类型或用户标识。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任务或动作包括以下内容中的至少一个:互联网冲浪、进行支付、下载媒体和应用以及访问娱乐内容。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元数据涉及用于提供用户服务的用户设备所处理的对象或文件,并且所述对象或文件包括用户的联系人、呼叫和消息中的至少一个。7...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K·卡雷拉K·科伊斯蒂宁T·P·泰尔沃
申请(专利权)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芬兰;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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