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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健身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78566 阅读:272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影音健身设备由运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和健身影音设备(2)所组成,其特征在于健身影音设备(2)是根据运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给出的运动信号来决定其影音信号的开与关;从而实现:“要享受影音设备就必须运动,运动就能够享受影音设备”的功能,它能够促使平时缺乏运动的人们在享受影音设备的同时也适度地锻炼身体,特别能够“轻微强制”那些需要运动健身却不能“自觉”通过运动来锻炼身体的人群运动起来,从而起到较好的健身作用。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采用了佩(穿)戴在健身者人体上的运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这样可以使本发明专利技术很容易制成为一种完整的产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属于一种具有影音功能的健身设备或者属于一种具有健身功能的影音设备;本专利技术也是对“一种健身电视机”的改进。
技术介绍
锻炼的好处尽人皆知,但随着电视机、电脑、游戏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DVD机、VCD机、CD机、音响设备、家庭影院等影音类电器设备的普及,人们逐渐将许多原本用于锻炼身体的时间消耗在享受影音类设备中去了。为此,有人专利技术了与影音设备相关的健身装置,他们开发了一些附加于影音设备的健身装置,使人们在锻炼的时候得到乐趣和动力。最初是将不同类型的健身运动器械中强度感应装置和电子装置连接在一起的产品,能产生电视类图象的变速影音播放器或音量大小等控制音像的专利设备,一些采用目标心率训练方法并增加了显示健身过程中相关参数的功能,但这样的设备笨重且价格不菲,很难与家庭中复杂的影音设备或其它声像部件相配套;之后的一些专利提出简单而小巧的装置,可以向健身者提供一定的激励性反馈(如控制音量大小),以鼓励健身者进行适当的锻炼。譬如美国专利US 5,362,069描述的是一种锻炼装置/影音游戏,该装置感应一个脚踏的运动器械的速度和使用者的心率。这些信号被用于改变运动器械的难度(阻力)和所玩影音游戏的难度。这一装置依赖于一个固定的锻炼器械或一个能从其感应到人体和机械运动速度的物体。其娱乐形式是积极的(互动游戏),它属于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美国专利US 5,896,164描述的是一种影音生物反馈装置,该装置产生随使用者精神生理参数改变而改变的电视影象。影象依靠的是录象带中预先录制的影音信号。该装置没有提供作为激励元素的娱乐,它仍是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美国专利US 4,278,095描述的是一种精巧的运动机器。其娱乐形式是被动的,它只能存储事先录制的户外锻炼场景,而且只有重播速度的变化,它也属于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美国专利US 5,779,596描述的是一个由配置了速度传感器的健身器械产生的输入信号驱动的电子设备的遥控器。它依赖于一个固定的健身器械和/或人体机械速度传感器,功能比较单一,它仍属于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美国专利US 5,527,239描述的是一种健身器械,它能对应使用者的心率变化调整固定的健身器械的物理阻力,它的影音影象是一个心率的显示图表,它仍属于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美国专利US 6,179,746B1描述的是一种保护范围广泛的由运动控制的声像系统。但是,它需要借助一些健身器械的辅助,这使它与影音系统的匹配很不方便;另外,其传感器与开关盒之间的信号传递采用线缆(而不是无线)方式连接,在实际使用中也会有许多不便之处;它仍然属于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美国专利US 6,572,511描述的是一种简单、配套性强、小巧的装置,它由使用者的心跳起动,通过红外线传递到控制器,使影音设备向用户提供有效的激励性反馈(控制音量大小),鼓励健身者进行适当的锻炼。但是,该专利技术采用的胸佩式心率传感器需要贴胸佩戴,不方便在温度较低(需要穿着多件衣物)的环境健身时使用(佩戴不方便且影响信号传递);它采用红外线传递信号,而红外线传递信号的方向性较强,当健身者以多种姿势运动健身时会影响信号的有效传递;该专利技术激励健身的措施仅为控制界面音量的大小,激励方式比较单一;同时,它还是属于一种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几年前曾经风靡一时的跳舞机、宠物机等与电视机有关的电动游戏机以及近期一些公司推出的互动电视仿真健身器基本上属于“兴趣依赖型”的产品,也是属于一类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而大部分人(特别是体形“肥胖”,需要运动却懒于运动的人群)对这种产品只会有短暂兴趣甚至毫无兴趣,因此健身效果并不明显。上述几种专利及其产品的特点都属于一种影音系统之外附加的一种控制装置。一般都需要通过一个外接在影音设备上的开关盒来控制影音信号,大多会受到运动器械和运动方式的限制(需要在影音设备之外配制专门的运动器械),线路连接也很不方便,容易受到场地的限制,也缺乏提示用户运动起来的功能。上述专利和产品也很少有开关锁的功能(即便有开关锁,如不愿意自觉健身的人只要将影音信号线拔离开关盒而直接插到影音设备上就可以随意地享受影音设备了),也就不能够起到“轻微强制”那些需要运动健身却不能“自觉”通过运动来锻炼身体的人群运动起来的作用。因此,使它们的推广和应用效果并不理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电视机、电脑、游戏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DVD机、VCD机、CD机、音响设备、家庭影院等影音类电器设备已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休闲、娱乐、学习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家用电器,也是最普及和利用率最高的家用电器。然而,与此同时诸如“肥胖症”、“脂肪肝”“高血脂”等营养过剩的“富贵病”的患者在人群中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这个比例与影音类家用电器普及率成正比,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由于患有这些“富贵病”的患者,大多数属于“影音类家用电器依赖型”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只要有时间就沉湎于影音设备。有些是边享受影音设备(看电视、听音乐)边吃零食,有些则是躺着享受影音设备,有些甚至赖在床上或沙发上享受影音设备,这样就进一步促使“富贵病”的逆向发展。据有关调查和报道,人们过多地沉迷于影音设备是引起体重大幅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人们正越来越重视加强运动和锻炼身体。但是,患有“富贵病”的人群一般比较懒散,锻炼身体的“自觉性”比较差,难以持之以恒地去锻炼身体,锻炼身体需要其他人的监督,需要一定的“强制”措施。但是,人是活的,想长期监督一个人是非常不容易的(尤其对少年、儿童),也许只有用其最想做的事来限制或监督其行动,才有可能达到一定的“轻微强制”效果。也就是说,对经常沉湎于影音电器而懒于运动的人群,最好的办法是用影音设备来监督和促使其进行运动和锻炼身体。为此,有人于2002年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名为“一种健身电视机”的第022062041号专利申请案。该专利申请提出了一种具有健身功能的电视机,该专利方案不需要属于电视机之外附加的控制装置,解决了运动信号控制电路与电视机功能电路的匹配问题,同时增加了提示运动的功能,实现了在预先设置的健身时段内“要看电视就必须运动,运动就能够看电视”的效果,这种效果具有“轻微强制”那些极需却懒于健身的人群运动起来的作用。但是该方案仍然有需要改进之处,如应用于健身的影音设备比较单一(只有电视机一种),健身器材与影音设备配套不够理想,运动信号的获取方式不够明确,可能存在健身者运动姿态对运动信号传播效果的影响或者相邻两台同类设备运动信号可能相互干扰等具体问题。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要解决上述专利技术的不足之处,使本专利技术更简单、成本更低同时能够更方便地组合成完整的产品,也能够使健身者更容易使用本专利技术的产品。
技术实现思路
本使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本专利技术如图1所示,它由运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和一个健身影音设备(2)所组成。健身影音设备可以是带有本专利技术功能的电视机(含数字电视和高清晰电视等)、电脑及显示器、游戏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DVD机、VCD机、CD机、音响设备、家庭影院等影音类电器设备中的任何一种,特别推荐以电视机、显示器和家庭影院等具有影像功能的设备为基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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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影音健身设备由运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和健身影音设备(2)所组成,特征在于其健身影音设备(2)在影音设备原有功能电路(2-1)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运动信号接收处理及影音信号开关电路(2-2),同时健身影音设备(2)原有功能电路(2-1)的影音信号受运动信号接收处理及影音信号开关电路(2-2)控制,而运动信号接收处理及影音信号开关电路(2-2)又根据运动传感器及其信号发射器(1)给出的运动信号来决定其影音信号的开与关;从而实现:“要享受影音设备就必须运动,运动就能够享受影音设备”,这样就能够促使平时缺乏运动的人们在享受影音设备的同时也适度地锻炼身体,它特别能够“轻微强制”那些需要运动健身却不能“自觉”通过运动来锻炼身体的人群运动起来,从而起到较好的健身作用。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泽奇
申请(专利权)人:李泽奇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33[中国|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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