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壳体和具有该耳机壳体的耳机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739574 阅读:59 留言:0更新日期:2016-09-22 15:17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耳机壳体和具有该耳机壳体的耳机。所述耳机壳体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扣合组件和至少一组限位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通过所述扣合组件扣合相连;至少一组限位组件,每组所述限位组件均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以阻止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相对转动。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连接牢固,不错位,耳机壳体外观美观,使用舒适。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穿戴设备
,尤其涉及一种耳机壳体和具有该耳机壳体的耳机
技术介绍
随着音视频技术的发展和音视频播放设备的广泛应用,耳机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要装备。目前,市面上的耳机绝大多数都是入耳式或半入耳式的圆弧形,耳机壳体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通过微型卡扣卡合初步组装,然后再通过点胶的形式把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组装在一起,耳机壳体与进行音频播放的电子器件一起形成耳机产品。这种现有的组装方式,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间结合不牢且容易出现错位,使耳机的外观不良率居高不下,造成成本上升。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耳机壳体,以解决现有耳机壳体的组装方式易导致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间结合不牢且容易出现错位,进而造成成本上升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连接牢固不易错位的耳机壳体。本专利技术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上述耳机壳体的耳机。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一方面的耳机壳体,其中,所述耳机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耳机壳体还包括:扣合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通过所述扣合组件扣合相连;至少一组限位组件,每组所述限位组件均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以阻止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相对转动。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连接牢固,且外观美观,使用舒适。可选地,扣合组件包括卡扣结构,所述卡扣结构包括卡扣和卡槽,所述卡扣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向延伸第一预设长度,所述卡槽设在所述第二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向延伸第二预预设长度。优选地,所述第一预设长度为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壁的α1倍周长,所述第二预设长度为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壁的β1倍周长,其中0.6≤α1≤1,0.6≤β1≤1。可选地,所述扣合组件还包括止位结构,所述止位结构包括相互接触的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向延伸第三预设长度,所述第二斜面设在所述第二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向延伸第四预设长度。优选地,在所述耳机的径向上,所述第一斜面位于所述第二斜面的内侧,所述第一斜面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的扣合方向上从靠近所述第二壳体的一端向远离所述第二壳体的一端向内倾斜。优选地,所述第三预设长度为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壁的α2倍周长,所述第四预设长度为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壁的β2倍周长,其中0.2≤α2≤0.4,0.2≤β1≤0.4。可选地,所述卡扣和所述第一斜面均设在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壁的外表面上且沿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向间隔开;所述卡槽和所述第二斜面均设在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壁的内表面且沿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向间隔开。可选地,每组所述限位组件均包括相互配合的限位凸起和限位槽,所述
限位凸起设在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中的一个上且沿所述耳机的径向延伸,所述限位槽设在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中的另一个上。可选地,所述限位组件为多组,多组所述限位组件沿所述耳机的周向间隔设置。可选地,所述限位组件为多组,每组所述限位组件均包括相互配合的限位凸起和限位槽,其中,至少一组所述限位组件的限位槽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该组的限位凸起设在所述第二壳体上,且至少另一组所述限位组件的限位凸起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该组的限位槽设在所述第二壳体上。根据本专利技术第二方面的耳机包括第一方面所述的耳机壳体,从而具有耳机组装便利,耳机壳体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的连接牢固,耳机壳体使用舒适且外观美观的优点。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专利技术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耳机壳体的第一视角的爆炸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耳机壳体的第二视角的爆炸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沿图3中的A-A线的剖视图;图5是图4中B处的放大图;图6是图4中C处的放大图;图7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第一壳体的结构示意图;图8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第二壳体的结构示意图;图9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组装后的耳机的结构示意图;图10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止位结构的结构示意图;图1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的分解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说明:耳机1000、耳机壳体100、第一壳体1、第一凸起11、外表面111、第二壳体2、第二凸起21、内表面211、卡扣结构31、卡扣311、卡槽312、止位结构32、第一斜面321、第二斜面322、限位组件4、限位凸起41a、限位槽42a、限位凸起41b、限位槽42b。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耳机是人们日常使用的一种音频播放设备,它通过一对转换单元接受媒体播放器或接收器所发出的电讯号,利用贴近耳朵的扬声器将其转化成可以听到的音波。耳机一般与媒体播放器可分离,利用一个插头连接,可以在不影响旁人的情况下,可独自聆听音响。目前常用的耳机有头戴式耳机、耳塞和耳挂等。然而,不论是哪种耳机,其内的电子器件均需要外部的耳机壳体来承载,这个耳机壳体一方面封装了耳机内部电子器件,另一方面适于使用者佩戴。因此,使用者的佩戴舒适度就成为对耳机的必然要求,目前通过微卡扣
形式形成的耳机壳体的两部分极易造成卡合错位,无法满足使用者佩戴的舒适度要求,造成废品率居高不下。为此,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耳机壳体,下面参照图1-图11描述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100,如图1-图11所示,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100包括第一壳体1、第二壳体2、扣合组件和至少一组限位组件4。如图1-图6、图9所示,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通过扣合组件相连,从而在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之间限定出用于容纳电子器件的容纳腔。限位组件4为至少一组,每组限位组件4均设在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之间,限位组件4用于阻止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相对转动。组装耳机壳体100时,先将扣合组件扣合,从而使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扣合相连,扣合第一壳体1和第二壳体2的同时,或者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扣合后相对旋转一定角度,限位组件4起作用,从而将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牢固的连接在一起,且不能相对转动。可以理解的是,第一壳体1可以为上耳盖和耳壳中的一个,第二壳体2可以为上耳盖和耳壳中的另一个,其中上耳盖适于与耳朵接触,耳壳适于穿设耳机线。在本专利技术的附图中,均示出的是以第一壳体1为耳壳,第二壳体2为上耳盖的实施例;当然在本专利技术的附图未示出的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是以第一壳体1为上耳盖,且以第二壳体2为耳壳。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耳机壳体100,通过扣合组件和限位组件4的配合,使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牢固地连接在一起,且不能相对转动,可以避免出现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错位现象,从而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连接牢固稳定,且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组装后,第一壳体1和第二壳体2之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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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耳机壳体,其中,所述耳机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壳体还包括:扣合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通过所述扣合组件扣合相连;至少一组限位组件,每组所述限位组件均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以阻止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相对转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耳机壳体,其中,所述耳机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壳体还包括:扣合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通过所述扣合组件扣合相连;至少一组限位组件,每组所述限位组件均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以阻止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相对转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扣合组件包括卡扣结构,所述卡扣结构包括卡扣和卡槽,所述卡扣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向延伸第一预设长度,所述卡槽设在所述第二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向延伸第二预预设长度。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长度为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壁的α1倍周长,所述第二预设长度为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壁的β1倍周长,其中0.6≤α1≤1,0.6≤β1≤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扣合组件还包括止位结构,所述止位结构包括相互接触的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一壳体的周向延伸第三预设长度,所述第二斜面设在所述第二壳体上且沿所述第二壳体的周向延伸第四预设长度。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耳机壳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耳机的径向上,所述第一斜面位于所述第二斜面的内侧,所述第一斜面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的扣合方向上从靠近所述第二壳体的一端向远离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殷立梅凡磊
申请(专利权)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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