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公开是关于计算机
,尤其是关于一种视频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移动终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功能也越来越强大。人们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无线通信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人们除了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进行语音通信以外,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进行视频通信。当用户希望与对方进行视频通信时,该用户可以点击视频通信对应的选项,向对方发起视频通信,对方确认后,用户的移动终端可以通过摄像部件,获取用户的视频数据(如图像数据和语音数据等),并将获取到的视频数据发送给对应的移动终端,以使对方可以在移动终端上看到用户的视频,同理,用户也可以在移动终端上看到对方的视频,从而实现视频通信。在实现本公开的过程中,专利技术人发现至少存在以下问题:在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用户只能看到对方的视频,视频功能比较单一,从而导致视频通信的灵活性较低。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了一种视频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系统。所述技术方案如下: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视频通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用的目标动态效果,其中,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收方动态效果;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动态效果通知,所述动态效果通知携带有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可选的,所述发送方动态效果
【技术保护点】
一种视频通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用的目标动态效果,其中,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收方动态效果;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动态效果通知,所述动态效果通知携带有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视频通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用的目标动态效
果,其中,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收方动态效果;
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动态效果通知,所述动态效果通知携带有所述目标动
态效果的标识;
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收
方动态效果是相互对应且不相同的显示效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
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用的目标动态效果,包括:
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基于第一视频通信图像,
检测所述第一终端的用户的动作信息或表情信息;
根据预先存储的动作信息或表情信息与动态效果的对应关系,确定检测到
的动作信息或表情信息对应的目标动态效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
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用的目标动态效果,包括:
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在提供的各动态效果
中选取的目标动态效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
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用的目标动态效果,包括:
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获取用户输入的语音信息;
识别所述语音信息对应的文本信息;
根据预先存储的关键词与动态效果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文本信息中包含
的第一关键词对应的目标动态效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
包括:
全屏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
\t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包括:
在第一视频通信图像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视频通信图像中,
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包括:
根据预先存储的动态效果与人体部位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动态效果
对应的目标人体部位;
在第一视频通信图像中,将所述目标人体部位的显示区域作为所述目标动
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的显示区域,显示所述发送方动态效果。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第二视频通信图像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接收方动态效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二视频通信图像
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接收方动态效果,包括:
根据预先存储的动态效果与人体部位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动态效果
对应的目标人体部位;
在第二视频通信图像中,将所述目标人体部位的显示区域作为所述目标动
态效果包括的接收方动态效果的显示区域,显示所述接收方动态效果。
11.一种视频通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二终端与第一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
动态效果通知,所述动态效果通知携带有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
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对应的接收方动态效果,其中,所述目标动
态效果包括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收方动态效果。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
收方动态效果是相互对应且不相同的显示效果。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
果的标识对应的接收方动态效果,包括:
全屏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对应的接收方动态效果。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
果的标识对应的接收方动态效果,包括:
在第二视频通信图像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对应的接收方动态
\t效果。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二视频通信图像
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对应的接收方动态效果,包括:
根据预先存储的动态效果与人体部位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动态效果
对应的目标人体部位;
在第二视频通信图像中,将所述目标人体部位的显示区域作为所述目标动
态效果包括的接收方动态效果的显示区域,显示所述接收方动态效果。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第一视频通信图像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视频通信图像
中,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包括:
根据预先存储的动态效果与人体部位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目标动态效果
对应的目标人体部位;
在第一视频通信图像中,将所述目标人体部位的显示区域作为所述目标动
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的显示区域,显示所述发送方动态效果。
18.一种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确定待使
用的目标动态效果,其中,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发送方动态效果和接收方动
态效果;
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动态效果通知,所述动态效果通知携
带有所述目标动态效果的标识;
第一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目标动态效果包括的发送方动态效果。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方动态效果
和接收方动态效果是相互对应且不相同的显示效果。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检测子模块,用于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进行视频通信的过程中,基于第
一视频通信图像,检测所述第一终端的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志刚,傅雪,平淑文,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