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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手机支付和其它支付方法的车辆收费方法及收费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3293637 阅读:47 留言:0更新日期:2016-07-09 11:30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多种网络及手机支付方法和非现金或非现场的支持手机支付及其它支付方法的车辆收费方法及收费装置,并且不需要使用ETC电子标签、IC卡等随车辆传递,或由缴费人传递,用以存储和传递车辆信息以及车辆进出收费系统信息或预存所收费用的载体,特别是向非唯一对象发送收费请求及通过语音确认收费请求的手机支付方法和绑定支付方式的车辆收费方法,便于实现不停车收费和无人值守且减少了车辆在入口端和出口端的滞留时间,因而可以提高车辆在收费系统出入口的通行效率并降低系统运营的人工成本。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的收费方法灵活多样,便于缴费人选用,并且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传统电子不停车或人工现金收费方法配合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支持手机支付及其它支付方法的车辆收费方法及收费装置,尤其是涉及高速公路收费和停车场收费的支持手机支付及其它支付方法的车辆收费方法及收费装置。
技术介绍
目前的高速公路和停车场收费系统主要是基于专用短程通讯(DSRC)技术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基于IC卡、磁卡、条形码纸卡等,需要在入口端发卡,出口端结算、收费的人工现金收费系统和基于车牌识别技术的人工现金收费系统。基于专用短程通讯(DSRC)技术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虽然实现了不停车收费和无人值守,但由于车辆需要预先安装ETC电子标签等,因而使用成本高,推广难度大,普及率低,并且该收费方法大都需要在ETC电子标签中预存足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或停车场停车费才可以正常使用,一旦预存金额不足,则仍需要转由人工处理。而基于IC卡、磁卡及条形码纸卡等需要在入口端发卡,出口端收费的人工现金收费系统,虽然入口端可以使用发卡机发卡而实现无人值守,但出入口端均无法实现不停车通行且出口端因为需要人工收费而无法实现无人值守。基于车牌识别系统的人工现金收费系统虽然入口端可以实现无人值守和不停车通行,出口端却因为需要人工收费,依然无法实现无人值守和不停车通行。另一方面,目前网络及手机支付虽然已经普及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因为普通网络支付不能随意移动,手机支付又大都需要缴费人和收费设备间进行近距离互动和确认等原因,在车辆收费领域尚没有合适,特别是可以支持不停车收费的网络和手机支付相关应用。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现有方案的不足,提供低成本、易推广、方便实现无人值守和不停车收费的支持手机支付及其它支付方法的车辆收费方法及收费装置。为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是是这样实现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了多种网络及手机支付方法和非现金或非现场,且不需要使用ETC电子标签、IC卡、磁卡或条形码纸卡等随车辆传递,或由缴费人传递的载体来存储和传递车辆信息以及车辆进入和离开收费系统的时间或地点等相关信息或预存所收费用的车辆收费方法:一种网络支付方法: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收费时,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到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通过网络向符合一定限定条件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用户并不一定是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收到该收费请求的相应缴费人可以通过网络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一种手机支付方法: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备进行支付。收费时,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到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向符合一定限定条件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用户并不一定是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收到该收费请求的相应缴费人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例如收费系统向相应支付机构发送收费请求后,相应支付机构向收费系统附近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同时用户也可以通过功能设定确定是否接受该收费请求。并且该收费请求可以以声音形式在收到该收费请求的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播放,相应缴费人也可以用声音确认该收费请求,从而避免手动确认的不便和可能的误操作。一种支持手机支付方式的车辆收费方法: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手机等便携设备进行支付。收费时,收费系统以车辆进入和离开收费系统的时间或地点等其它相关信息作为依据进行计费。然后收费系统通过和缴费人以相应手机支付方式互动进行收费,例如通过缴费人使用扫码付方式支付进行收费,通过缴费人使用声波付方式支付进行收费、或由收费系统通过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向符合一定限定条件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用户并不一定是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进行收费。绑定支付方式的车辆收费方法: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预先将需要缴费的车辆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支付方式,例如银行帐号(包括信用卡帐号)或支付宝帐号、微信支付帐号、电子钱包等绑定,并授权收费方可以通过所绑定支付方式收取所绑定车辆的相关费用。缴费人在缴费前将需要缴费的车辆和相应的支付方式绑定,并授权收费方可以通过所绑定支付方式收取所绑定车辆的相关费用。收费时,收费系统以车辆进入和离开收费系统的时间或地点等其它相关信息作为依据进行计费。然后收费系统通过和该车辆所绑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收费。一种支持多重收费方式的车辆收费方法:收费系统支持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以下收费方式:通过绑定支付方式的车辆收费方法收费、通过手机支付收费或现场记账放行,事后对缴费人收费。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了以下车辆收费装置:一种支持手机支付方式的车辆收费装置:除了车辆感应单元、主控单元等传统单元外,还包括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以下功能单元:蜂窝定位单元、可以显示收费码的显示屏、麦克风、扫描器等。在完成计费后,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给相应支付机构,相应支付机构则向蜂窝定位单元,即收费系统的附近用户发送收费请求,使缴费人可以通过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收费系统还可以在显示屏上显示相应支付机构的扫码付收费码,使缴费人可以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通过扫描相应扫码付收费码进行支付。收费系统还可以通过由麦克风接受缴费人缴费手机或其它移动设备发出的声波付信息来进行收费,或者通过扫描器扫描缴费人缴费手机或其它移动设备上相应支付方式的付款码来进行收费。一种支持多重支付方式的车辆收费装置:除了车辆感应单元、主控单元等传统单元外,还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以下功能单元:蜂窝定位单元、可以显示收费码的显示屏、麦克风、扫描器、银行卡读卡器、记账放行按钮等。在完成计费后,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给相应支付机构,相应支付机构则向蜂窝定位单元,即收费装置的附近用户发送收费请求,使缴费人可以通过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收费系统还可以在显示屏上显示相应支付机构的扫码付收费码,使缴费人可以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通过扫描相应扫码付收费码进行支付。收费系统还可以通过由麦克风接受缴费人缴费手机或其它移动设备发出的声波付信息来进行收费,或者通过扫描器扫描缴费人缴费手机或其它移动设备上相应支付方式的付款码来进行收费。收费装置还可以通过银行卡读卡器使缴费人可以使用银行卡进行缴费。缴费人无法完成现场缴费的可以通过按下记账放行按钮选择非现场支付,则收费系统现场只对应收费用进行记账并对相应车辆放行,缴费人事后再补缴相关费用。本专利技术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克服了目前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使用成本高,且需要安装ETC电子标签并预存费用等问题而导致的推广难度大,普及率低的瓶颈,从而可以提高不停车收费的普及率;2.向非唯一对象发送收费请求及通过语音确认收费请求的手机支付方式使手机支付支持不停车收费成为现实;3.非现金或非现场,且不需要使用ETC电子标签、IC卡、磁卡或条形码纸卡等随车辆传递,或由缴费人传递的载体来存储和传递车辆信息以及车辆进入和离开收费系统的时间或地点等其它相关信息或预存所收费用的车辆收费方法,使收费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网络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到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通过网络向符合一定限定条件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用户并不一定是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收到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通过网络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网络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支付;
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到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通过网
络向符合一定限定条件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用
户并不一定是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
收到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通过网络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
2.一种手机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支付;
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到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向符合
一定限定条件的用户发送收费请求(符合该限定条件的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用户并不一
定是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
收到该收费请求的缴费人通过手机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
3.一种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收费系统将收费请求发送到相
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后,相应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向收费系统附近用户发送收费请求。
4.一种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手机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收到收费请求的缴费人可
以以声音确认该收费请求进行支付。
5.一种车辆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收费方和相关银行或其它支付机构合作,使缴费人可以通过手机等便携设备进行缴费;
收费系统以车辆进入和离开收费系统的时间或地点等其它相关信息作为依据进行计费;
然后收费系统通过和缴费人以相应手机支付方式互动进行收费。
6.一种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收费系统通过缴费人使用扫码
付方式缴费进行收费。
7.一种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收费系统通过缴费人使用声波
付方式缴费进行收费。
8.一种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收费系统通过相应银行或其它
支付机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洪国林王洪喆
申请(专利权)人:洪国林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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