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液体制剂及含澄清液体制剂的澄清饮料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178583 阅读:76 留言:0更新日期:2016-05-11 10:01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a)紫杉紫素,和b)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c)至少一种糖,和d)水,尤其涉及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a)0.1至15重量%(优选0.5至10.0重量%,更优选0.5至5.0重量%,最优选1.0至3.0重量%)的紫杉紫素,和b)20至60重量%(优选30至50重量%)的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c)0.5至60重量%(优选0.5至30重量%,更优选0.5至20重量%,最优选1.0至10重量%)的至少一种糖,和d)35至75重量%(优选45至65重量%)的水,所有量均基于所述液体制剂的总重量,其中所有量总计达100重量%。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生产此类液体制剂的方法,以及含此类液体制剂的饮料。这些饮料也澄清且颜色稳定。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本专利技术涉及澄清、稳定的液体紫杉紫素(rhodoxanthin)制剂,其用于液体,尤其是饮料例如软饮料中时,允许获得透明液体(即使在巴氏灭菌后和在低pH下也一样),即澄清饮料。基于液体制剂的总重量,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液体制剂优选包含0.1至15重量%,更优选0.5至10.0重量%,甚至更优选0.5至5.0重量%,最优选1.0至3.0重量%的紫杉紫素。紫杉紫素(式I的化合物)可通过发酵或通过化学合成由天然来源获得。天然来源可为针叶树,例如欧洲紫杉(Taxusbaccata)或芦荟属(Aloasp.)的植物(参见例如Merzlyak等,PhotochemPhotobiolSci2005,4,333-340)。化学合成例如在EP-A077439和EP-A085763中有描述。在本文中所用的术语“紫杉紫素”不但涵盖(全E-)异构体,而且涵盖其单(Z)异构体、寡聚(Z)异构体或多聚(Z)异构体中的任一种。通常在巴氏灭菌步骤之后,饮料变得非常浑浊,以致其不再透明。对于在许多饮料(即软饮料)中的使用,出于市场营销原因而期望透明形式。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找到没有以上提到的缺点的液体制剂。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目的是用并非来自于动物来源的天然来源代替饮料中的人工/合成偶氮染料。因此,在本专利技术的液体制剂中不含例如US2010/0028444中公开的人工/合成偶氮染料或任何动物材料。生产饮料(即软饮料)的常用方法是在第一步乳化着色剂的方法。之后将这种乳液掺入饮料中。令人惊讶地是,已经发现当用一定量的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一定量的至少一种糖来乳化紫杉紫素以使得紫杉紫素包埋在这种改性食物淀粉和糖的基质中时,获得了这样的液体制剂,其可以用于(含水)液体中,然后巴氏灭菌稳定且透明(在巴氏灭菌后和在低pH下也一样),即适于生产澄清饮料,尤其适于生产澄清软饮料。因为对于达到期望的结果而言仅这两种基质组分(改性食物淀粉和糖)是必需的,所以这特别令人惊讶。因此本专利技术的包含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至少一种糖的液体含水紫杉紫素制剂允许制备澄清(不浑浊、非不透明)且巴氏灭菌稳定的液体(特别是饮料,如软饮料)。因此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a)紫杉紫素,和b)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c)至少一种糖,和d)水。以此方式紫杉紫素包埋于这种改性食物淀粉和糖的基质中。在化合物b)的情况下,措辞“至少一种”意为例如仅一种改性食物淀粉,但也可存在两种或更多种改性食物淀粉的混合物。相应地,对化合物c)同样适用。在本专利技术的上下文中,术语“澄清液体制剂”意为:如果利用去离子水稀释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液体制剂,使得紫杉紫素的浓度为10ppm,则初始浊度≤30NTU,优选地初始浊度≤25NTU,更优选地初始浊度≤20NTU,最优选地初始浊度≤15NTU。在本专利技术的上下文中,术语“澄清饮料”意为:如果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液体制剂添加到饮料中,使得饮料中紫杉紫素的浓度为10ppm,则初始浊度≤30NTU,优选地初始浊度≤25NTU,更优选地初始浊度≤20NTU,最优选地初始浊度≤15NTU。有利地在3个月储存时间后饮料的浊度≤50NTU。如果饮料是根据以下给出的实例制备的软饮料,则这尤其适用。在本专利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澄清液体制剂用于通常pH在2.5至5.0范围内的软饮料中。以使得软饮料中紫杉紫素的浓度为10ppm的浓度含有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澄清液体制剂的此类软饮料显示出≤30NTU的浊度。优选地初始浊度≤25NTU,更优选地初始浊度≤20NTU,最优选地初始浊度≤15NTU。有利地在3个月储存时间后软饮料的浊度≤50NTU。如果本专利技术的紫杉紫素的澄清液体制剂与水混合,使得混合物含1至20ppm,优选5至10ppm的紫杉紫素,则优选地所述制剂的色调(colorhue)在30至45的范围内(优选在35至45的范围内,更优选在35至40的范围内)。在这种浓度下与水的混合物看起来呈红色。本专利技术尤其涉及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a)0.1至15重量%(优选0.5至10重量%,更优选0.5至5.0重量%,最优选1.0至3.0重量%)的紫杉紫素,和b)20至60重量%(优选30至50重量%)的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c)0.5至60重量%(优选0.5至30重量%,更优选0.5至20重量%,甚至更优选0.5至10重量%,最优选1.0至10重量%)的至少一种糖,和d)35至75重量%(优选45至65重量%)的水,所有量均基于所述液体制剂的总重量,其中所有量总计达100重量%。以此方式紫杉紫素包埋在改性食物淀粉和糖的基质中。不存在的化合物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制剂基本上不含以下化合物:可食用脂肪酸的聚甘油酯、可食用脂肪酯的甘油单酯的柠檬酸酯、可食用脂肪酯的甘油二酯的柠檬酸酯及其任何混合物。可食用脂肪酸是经批准用于食品中的饱和脂肪酸或不饱和脂肪酸。可食用脂肪酸优选为选自棕榈酸、硬脂酸、油酸和芥酸的脂肪酸。酯化的脂肪酸可以相互相同或不同。在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制剂基本上不含以下化合物: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脂和甘油二酯。本专利技术的制剂基本上不含的此类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脂和甘油二酯的优选实例为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的乙酸酯(E472a)、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的乳酸酯(E472b)、如以上已经提到的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的柠檬酸酯(E472c)、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的酒石酸酯(E472d)、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的二乙酰酒石酸酯(E472e)、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的乙酸酯和酒石酸酯的混合物(E472f)及其任何混合物。在本专利技术的另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制剂基本上不含生理上耐受的多元醇。此类生理上耐受的多元醇尤其为甘油、甘油与C1-C5-一元羧酸的单酯、甘油的单醚、丙二醇或山梨糖醇。因此,本专利技术的制剂优选地基本上不含甘油、甘油与C1-C5-一元羧酸的单酯、甘油的单醚、丙二醇和山梨糖醇。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制剂基本上不含所有以下化合物:可食用脂肪酸的聚甘油酯、可食用脂肪酯的甘油单酯的柠檬酸酯、可食用脂肪酯的甘油二酯的柠檬酸酯、生理上耐受的多元醇、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及其任何混合物。在本专利技术的上下文中,“基本上不含”意为:未向本专利技术的制剂中添加这些化合物。然而,如果本专利技术的制剂中存在这些化合物,则基于制剂的总重量,其量低于0.5重量%,优选地其量低于0.1重量%,更优选地其量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a)紫杉紫素,和b)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c)至少一种糖,和d)水。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3.09.24 CH 01660/131.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
a)紫杉紫素,和
b)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
c)至少一种糖,和
d)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所述紫杉紫素a)包埋于所述改性食物淀
粉b)和所述糖c)的基质中。
3.根据权利要求1和/或2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基于所述澄清液体制剂的总重量,
所述糖c)以在0.5至60重量%范围内的量,优选以在0.5至30重量%范围内的量,更优选以
在0.5至20重量%范围内的量,甚至更优选以在0.5至10重量%范围内的量存在。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基于所述澄清液体
制剂的总重量,所述紫杉紫素a)以在0.1至15重量%范围内的量,优选以在0.5至10.0重
量%范围内的量,更优选以在0.5至5.0重量%范围内的量,甚至更优选以在1.0至3.0重
量%范围内的量存在。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基于所述澄清液体
制剂的总重量,所述淀粉b)以在20至60重量%范围内的量,更优选以在30至50重量%范围
内的量存在。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基于所述澄清液体
制剂的总重量,所述水d)以在35至75重量%范围内的量,更优选以在45至65重量%范围内
的量存在。
7.一种澄清液体制剂,其包含:
a)0.1至15重量%(优选0.5至10重量%,更优选0.5至5.0重量%,最优选1.0至3.0重
量%)的紫杉紫素,和
b)20至60重量%(优选30至50重量%)的至少一种改性食物淀粉,和
c)0.5至60重量%(优选0.5至30重量%,更优选0.5至20重量%,甚至更优选0.5至10重
量%,最优选1.0至10重量%)的至少一种糖,和
d)35至75重量%(优选45至65重量%)的水,
所有量均基于所述液体制剂的总重量,
其中所有量总计达100重量%。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所述制剂基本上不
含以下化合物:可食用脂肪酸的聚甘油酯、甘油单酯的柠檬酸酯、可食用脂肪酯的甘油二酯
的柠檬酸酯及其任何混合物。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所述制剂基本上不
含生理上耐受的多元醇。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中所述制剂基本上
不含可食用脂肪酸的甘油单酯和甘油二酯。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或多项所述的澄清液体制剂,其还包含e)水溶性抗
氧化剂,所述e)水溶性抗氧化剂优选选自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柠檬酸及其任何混合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戴维·夏弗纳
申请(专利权)人: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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