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申请涉及通讯
,尤其涉及一种事件提醒方法及装置。
技术介绍
在相关技术中,可以通过向目标用户发起提醒操作,帮助其及时处理相关事件。然而,目标用户可能由于工作繁忙、处理紧急事务等各种原因,无法配合该提醒操作,导致提醒消息未能够传达至目标用户,从而实际上无法完成提醒的目的。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事件提醒方法及装置,可以实现对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确保将提醒消息传达至该目标用户。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技术方案如下:根据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事件提醒方法,包括:针对目标用户执行提醒操作,以将提醒消息发送至所述目标用户;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根据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事件提醒装置,包括:提醒单元,针对目标用户执行提醒操作,以将提醒消息发送至所述目标用户;重复提醒单元,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由以上技术方案可见,本申请通过确定提醒消息的传达情况,可以了解提醒操作是否切实起到了对目标用户的提醒作用。同时,通过在提醒消息未传达至目标用户的情况下,执行对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可以避免突发情况造成的提醒消息未传达,从而确保将提醒消息传达至目标用户。附图说明图1是本申请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事件提醒方法的流程图;图2是本申请一示例性 ...
【技术保护点】
一种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针对目标用户执行提醒操作,以将提醒消息发送至所述目标用户;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事件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针对目标用户执行提醒操作,以将提醒消息发送至所述目标用户;
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
复提醒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存在下述情况中至少之
一时,判定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
所述目标用户主动终止了所述提醒消息的传达;
所述提醒消息被发送至所述目标用户,且未被所述目标用户查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下述方式中至少之一
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提醒操作或重复提醒操作:
呼叫所述目标用户,并在接通后语音播报所述提醒消息;
向所述目标用户发送短信,所述短信的内容包含所述提醒消息;
向所述目标用户发送即时通讯消息,所述即时通讯消息的内容包含所述
提醒消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存在下述情况中至少之
一时,判定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
当所述提醒操作的执行方式为呼叫所述目标用户时,若所述目标用户在
接通前主动挂断,或者在接通后尚未完成对所述提醒消息的语音播报之前主
动挂断,则判定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
当所述提醒操作的执行方式为发送短信或即时通讯消息时,若短信或即
时通讯消息未被查看,则判定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复提醒操作的执行
方式区别于所述提醒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在传达情况页面中,展示每一目标用户对应的提醒消息传达情
\t况;
所述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
的重复提醒操作,包括:针对未传达的目标用户,在所述传达情况页面中示
出相应的重复提醒按键;其中,根据被触发的重复提醒按键,向对应的目标
用户执行所述重复提醒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即时通讯应用向所述
目标用户执行所述提醒操作和所述重复提醒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
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包括:
当所述提醒操作为针对同一提醒消息和同一目标用户的首次提醒操作时,
自动执行所述重复提醒操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提醒消息未传
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包括:当所
述提醒消息的未传达原因符合下述预设情形中至少之一时,自动执行所述重
复提醒操作:
所述提醒操作的执行方式为呼叫所述目标用户,且所述目标用户在接通
前主动挂断;
所述提醒操作的执行方式为呼叫所述目标用户,且所述目标用户在接通
后尚未完成对所述提醒消息的语音播报之前主动挂断;
所述提醒操作的执行方式为发送短信或即时通讯消息,且短信或即时通
讯消息未被查看。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本次的重复提醒
操作未将所述提醒消息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若预设时间段内已执行的重
复提醒操作的次数未达到预设次数,则继续执行下一次重复提醒操作。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提醒消息未
传达至所述目标用户时,执行针对所述目标用户的重复提醒操作,包括:
确定执行所述重复提醒操作的时间点;
当达到所述时间点时,执行所述重复提醒操作。...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黎黎,张腊梅,曹立冬,万竹青,胡兵,
申请(专利权)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开曼群岛;KY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