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包含有效量的组分(A)和(B)的除草剂结合物,其中组分(A)为一种或多种式(I)的除草剂或其盐其中R1为H或式CZ1Z2Z3的基团,其中Z1、Z2和Z3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R2和R为H,各自含有最多4个碳原子的烷基、卤代烷基、烯基、卤代烯基、炔基或卤代炔基,或者为酰基;R4为H、(C1-C6)烷基或(C1-C6)烷氧基;R5、R6、R7和R8为H、(C1-C4)烷基、(C1-C3)卤代烷基、卤素、(C1-C3)烷氧基、(C1-C3)卤代烷氧基或氰基;A为CH2或O或直接连接的键,并且组分(B)是一种或多种选自如下化合物的除草剂:(B1)thiencarbazone、tembotrione、SYN-523、甲氧磺草胺、五氟磺草胺、SYN-449,(B2)pyrasulfotole、三氟啶磺隆、嘧啶肟草醚、氯氨基吡啶酸、乙氧呋草黄、环丙嘧啶酸,以及(B3)pyroxasulfone(KIH-485),所述结合物适于防治杂草或调节植物生长。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专利说明】 本申请是2009年2月12日提交的名称为"包含二氨基均三嗪类除草剂的除草剂 结合物"的200980106063. 2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属于作物保护产品
,所述作物保护产品可用以抵抗非耕地上的有 害植物、用于制备种子或用于植物作物,且其包含至少两种除草剂的结合物作为除草活性 化合物,其中一种除草剂组分选自某些双环取代的吖嗪。
技术介绍
在一个氨基上具有双环基的N-取代的二氨基均三嗪结构类型的化合物是已知除 草剂(见例如W0-A-97/31904或US-A-6069114)。当通过芽前方法施用时,和当通过芽后方 法施用时,所述化合物均可有效抵抗广谱有害植物,非选择性用于防治有害植物,或选择性 用于植物作物,如果合适,可以与安全剂结合。 这些除草剂抵抗有害植物的药效处于较高水平,但一般取决于施用率、所述的制 剂、有害植物谱、各自待防治的有害植物、气候和土壤条件等。另一个标准是除草剂的作用 持续时间或分解率。如果合适,还必须考虑有害植物敏感度的变化,其可能在长时间使用除 草剂时或在地理限制内发生。通过提高除草剂的施用率对个别有害植物情况下作用损失进 行补偿仅可达到一定程度,例如,因为此类方法常会降低除草剂的选择性,或因为甚至当施 用率更高时,作用不会提高。在一些情况下,对作物的选择性可通过添加安全剂提高。但一 般而言,仍需要用较低活性化合物施用率实现除草作用的方法。较低的施用率不仅降低了 施用所需活性化合物的量,一般还降低所需制剂助剂的量。这既降低了经济投入,又提高了 除草剂处理的生态相容性。 -种改善除草剂施用方案(profile)的可能可在于使所述活性化合物与一种或 多种提供所需的另外性质的其他活性化合物结合。但结合使用多种活性化合物常引起物 理和生物不相容的现象,例如共同制剂(coformu1ation)缺乏稳定性、活性化合物分解或 活性化合物的拮抗作用。相反,需要的是活性化合物结合物具有有利的活性谱、高稳定性、 和如果合适,出乎预料的协同改善作用,这可使得一一与单独施用待结合的活性化合物相 比 施用率降低。 已知其他除草剂与被芳基烷基N-取代的广义的二氨基均三嗪类除草剂的结合物 可产生协同效应(见W0-A-00/16627)。在该公布文本中没有描述其他除草剂与在一个氨基 上具有双环基团的二氨基均三嗪的结合物的具体实例。由于在氨基上具有芳基烷基与具有 双环基的二氨基均三嗪之间相对较强的差异,其中,除了结构变化,还可观察到在改变的活 性特征方面的差异;基本不能以相同方式预期双环取代的化合物一一特别是其个别立体异 构体--的协同效应。W0 2006/007947公开了包含在氨基之一上被双环基取代的2, 4-二氨 基-1,3, 5-三嗪类除草剂作为共用组分(commoncomponent)的除草剂结合物。所述除草 剂结合物适于以选择性施用(例如对于栽培作物)或以非选择性施用来防治或抵抗有害植 物。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一个目的是提供具有良好的生物学施用方案且理想地具有多种以上提 及的所需有利性质的备选或有利的除草剂结合物。 本专利技术提供了包含有效量组分(A)和(B)的除草剂结合物,其中 组分(A)为一种或多种式(I)的除草活性化合物或其盐 其中 R1为Η或式CZ7?3的基团,其中 Z1为H、卤素、(C「C6)烷基、(C「C6)卤代烷基、_(C「C6)烷基、未 取代的或被一个或多个选自卤素、(CfC4)烷基和(CfC4)卤代烷基的基团取代的(c3-c6)环 烷基,或 为(c2-c6)烯基、(c2-c6)炔基、(c2-c6)卤代烯基、(c4-c6)环烯基、(c4-c6)卤代环 烯基、(CfC6)烷氧基或(CfC6)卤代烷氧基, Z2为H、卤素、(C「C6)烷基或(C「C4)烷氧基,或为 Z1和Z2与基团CZW的(已示出的)碳原子一起为(C3_C6)环烷基或(C4_C6)环 烯基,其中最后提及的两个基团各自是未取代的,或被一个或多个选自(Ci-Q)烷基的基团 取代,且 Z3为H、(C「C6)烷基、(C「C4)烷氧基或卤素, R2和R3各自彼此独立地为H、(C「C4)烷基、(CfC4)卤代烷基、(C3-C4)烯基、(C3-C4) 卤代烯基、(c3-c4)炔基、(c3-c4)卤代炔基或酰基, R4为H、(C「C6)烷基或(C「C6)烷氧基, R5、R6、R7和R8各自彼此独立地为H、(CfQ)烷基、(Q-C3)卤代烷基、卤素、(Q-C3) 烷氧基、(Q-Qj)卤代烷氧基或氛基,且 A为式迅或0的二价基团,或直接连接的键, 并且 组分⑶是一种或多种选自除草活性化合物(Bl)、(B2)和(B3)的除草活性化合 物(B),其中所述除草活性化合物为 (B1)特别适于芽后施用抵抗单子叶或双子叶有害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选自 (Β1· 1)thiencarbazone及其酯和盐,(BL2)tembotrione及其盐, (B1. 3) -4-氟苯氧基]-2-吡啶基]氧]乙酸乙酯(SYN-523), (B1. 4)甲氧磺草胺(pyroxsulam)及其盐, (B1. 5)五氟磺草胺(penoxsulam)及其盐, (BL6)4-羟基-3--6-三氟甲基-3-吡啶基]羰 基]二环辛-3-烯-2-酮(SYN-449)及其盐, (B2)特别适于芽后施用抵抗双子叶有害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选自 (Β2· 1)pyrasulfotole及其盐, (B2. 2)三氟啶磺隆(trifloxysulfuron)及其盐, (B2. 3)啼啶月亏草醚(saflufenacil)及其盐, (B2. 4)氯氨基吡啶酸(aminopyralid)及其盐, (B2. 5)乙氧咲草黄(ethofumesate), (Β2· 6)环丙啼啶酸(aminocyclophrachlor)及其盐和酯,以及 (B3)特别适于芽前施用抵抗单子叶或双子叶有害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选自 (Β3· 1)pyroxasulfone(KIH-485)〇 本专利技术的除草剂结合物可包含另外的组分,例如抵抗有害生物--如有害植物、 侵害植物的动物或侵害植物的真菌一一的其他活性化合物,特别是选自如下的活性化合 物:除草剂、杀菌剂、杀昆虫剂、杀螨剂(acaricides)、杀线虫剂和杀螨剂(miticide)以及 相关物质;或不同类型的作物保护剂(例如安全剂、抗性诱导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或 作物保护中常规的制剂助剂和/或添加剂。本文中,所述组分可以共同配制(成品制剂) 和施用,或它们可分开配制并共同施用,例如通过桶混方法或顺序施用。各种作为组分(A)存在的式(I)除草活性化合物在下文中还称为化合物(A)、活性 化合物(A)或除草剂(A)。相应地,各种作为组分(B)存在的除草活性化合物下文还称为化 合物(B)、活性化合物⑶或除草剂(B)。 已发现本专利技术的除草剂(A)和(B)的结合物的一个有利特性是所述活性化合物 ㈧和⑶彼此相容,即,它们可一起使用,而所述活性化合物㈧和/或⑶基本没有导致 一种或多种活性化合物分解的化学不相容性。如此避免了制剂或喷雾液体中活性化合物含 量降低。当结合施用时,有利相容性还延伸至所述活性化合物的生物性质。因此,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包含有效量的组分(A)和(B)的除草剂结合物,其中组分(A)为一种或多种选自以下的除草活性化合物或其盐[除草剂(A)]:其中,连接在氨基上的碳原子为碳原子1,在侧基中,直接连接在三嗪环上的碳原子被称为1*;并且组分(B)是一种或多种选自除草活性化合物(B1)、(B2)和(B3)的除草活性化合物(B),其中所述除草活性化合物为(B1)特别适于芽后施用抵抗单子叶或双子叶有害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选自(B1.1)thiencarbazone及其酯和盐,(B1.2)tembotrione及其盐,(B1.3)[[3‑[2‑氯‑5‑[3,6‑二氢‑3‑甲基‑2,6‑二氧‑4‑(三氟甲基)‑1(2H)‑嘧啶基]‑4‑氟苯氧基]‑2‑吡啶基]氧]乙酸乙酯(SYN‑523),(B1.4)甲氧磺草胺及其盐,(B1.6)4‑羟基‑3‑[[2‑[(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6‑三氟甲基‑3‑吡啶基]羰基]二环[3.2.1]辛‑3‑烯‑2‑酮(SYN‑449)及其盐,(B2)特别适于芽后施用抵抗双子叶有害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选自(B2.1)pyrasulfotole及其盐,(B2.2)三氟啶磺隆及其盐,(B2.3)嘧啶肟草醚及其盐,(B2.5)乙氧呋草黄,(B2.6)环丙嘧啶酸及其盐和酯,以及(B3)特别适于芽前施用抵抗单子叶或双子叶有害植物的除草活性化合物,选自(B3.1)pyroxasulfone(KIH‑485);并且,其中活性化合物组分(A)和(B1)以1:250至750:1的重量比存在,活性化合物组分(A)和(B2)以1:1000至750:1的重量比存在,活性化合物组分(A)和(B3)以0.3:50至75:1的重量比存在。...
【技术特征摘要】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E·哈克,M·亥斯,M·J·希尔斯,G·邦菲戈皮卡德,T·奥勒,
申请(专利权)人: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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