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形结构物和船形结构物的设计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2616549 阅读:109 留言:0更新日期:2015-12-30 13:53
在具有在轮船与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之间共通的储舱结构的船形结构物和船形结构物的设计方法中,在船宽方向上左右对称地从中央的中央载油舱(11)朝向两舷的外侧依次具备边翼载油舱(12)及船侧和船底划区(13),除了污油舱(14)以外计数,使边翼载油舱(12)的单舷的数量(Nw)比中央载油舱(11)的数量(Nc)多。由此,尽可能不增加导致成本增加的储舱的数量即将储舱分隔的水密隔壁的面积,特别计划对于船侧损伤抵抗力强的划区配置,在维持作为轮船的使用方便性的良好和成本竞争力的同时,做成能够原样挪用至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划区配置。并且,实现设计成本的减少及交付时间的缩短,低廉且迅速地供给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具有在轮船与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之间共通的储舱结构的。
技术介绍
近年来,被称作FPSO的浮式海洋石油/气体生产储卸设备、及被称作FSO的浮式海洋石油/气体储卸设备被用于海底的能源的开发及利用。该FPSO是在海上生产石油/气体并将生产物储存到设备内的储舱中且直接进行向输送轮船的卸载的设备,FSO是不具有进行石油/气体的生产的设备而用于海上的储存及卸载的专用的设备,是如下所述的设备:将由固定式的生产设备、TLP (张紧拴系式平台)那样的不具有储存设备的浮式的生产设备、或陆上的生产设备等生产的原油接纳并储存到设备内的储舱中,并向输送轮船进行卸载。这里,将它们一起称作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如图7和图8所示,该在海上储存石油或液化天然气等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储存用的结构在将液体的货物储存到在海上漂浮的结构物中这一方面,与图9和图10所示那样的输送石油或石油产品等的轮船的船体结构非常相似。另外,这里所述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是指如FPSO和FSO那样虽然具有储存石油或液化气等液体货物的载油舱但不具有轮船那样的用于自航的推进装置的浮在海上的结构物。并且,如图7所示,在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IX中,除了居住区等上部结构物30以夕卜,还具备伴随气体燃烧装置31、油处理设备、气体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发电设备等生产设备(工艺、上舷侧)32、起重机33、在前端侧连接于锚的拴系索和立管(流动管线)连接而成的拴系设备(转塔)34、直升飞机机场(未图示)等,但另一方面,如图9所示,在轮船IY中,在船体10的后方部具备发动机舱20、浮桥和有居住区的上部结构物30,并且为了航行而具备螺旋桨41和舵42等。另一方面,如图8和图10所示,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IX和轮船IY在大型的情况下都在船体10中具备中央载油舱11、边翼载油舱12、作为压载箱或空隙空间使用的船侧和船底划区13、污油舱14而构成。另外,在小型的轮船中,往往为没有中央载油舱11的结构。在这些轮船或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建造中,分别是定制的接受订货生产方式,对于轮船重视航运功能及装卸功能,对于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重视生产功能、储存功能及装卸功能,提供匹配于各自的用途而将载货重量、航海速度、推进性能、复原性能、耐航性能等分别最优化的结构的轮船或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并且,在该拴系在海上而不以航行为主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建造时,对于船体结构适用与航行的轮船不同的船级(NK、ABS等)规则,不是对轮船适用的轮船用的规则,而是适用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用的规则。此外另一方面,轮船和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虽然都是相同的接受订货生产,但商业习惯不同,轮船从接受订货到交货期有两年至数年的期间,相对于此,在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中,从接受订货到交货期为1年?不到2年的非常短的交货期。由于该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交货期非常短,所以为了缩短设计时间,而考虑了预先使轮船与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结构共通化,以便能够将面向轮船的结构设计用于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或相反将面向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结构设计用于轮船。但是,如果要将面向不在海上航行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结构设计用于轮船,则由于与最重视输送效率的轮船的结构不同,所以有难以原样利用的问题。特别是,与轮船不同,在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特别是进行生产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中,由于将精制设备(设备)等大型结构物搭载到上甲板上,所以重心上升,复原性(当船体倾斜时能够不翻倒而维持住且恢复原来的姿势的性能)恶化,所以为了确保船体损伤时的复原性,而需要大幅的设计变更。对于该船体损伤时的复原性的问题,在以不在海上航行为前提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中,考虑从下侧的船体的损伤即船底部的损伤的需要较少,重视船侧侧的损伤,另一方面,在以在海上航行为前提的轮船中,由于有触礁的危险性,所以除了船侧侧的损伤以外,还重视船底侧的损伤。因此,在将半旧的轮船改造为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特别是具备生产设备的FPS0的情况下,为了在上甲板上搭载巨大的生产用结构物,而有时需要增加储舱用的划区,满足所适用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规则等较大的改造。另一方面,如果预先使面向不在海上航行的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结构设计与面向轮船的结构设计不同、使设计及建造方法不同,则成为对类似的船体结构准备两个设计及建造方法,需要较多的工时和成本。作为该轮船的划区的例子,有例如在日本申请的特开平7 — 2165号公报中记载的那样的油轮的船体结构、或例如在日本申请的特开2003 - 81177号公报中记载的那样的油及清水轮船的船体结构。此外,例如如在日本申请的特开平11 - 115875号公报中记载的那样,提出了以下这样的油船:为了抑制因压舱水的自由水面的影响造成的外观上的重心位置的上升而确保船体的复原性,将船体做成由外壳部件和内壳部件构成的双层壳结构,在货油储舱的外侧划区形成U字型的压载箱,将在船首尾方向上排列的压载箱交替地在左舷侧的位置和右舷侧的位置通过沿船首尾方向延伸的分隔部件分隔,当船体倾斜时,利用分隔部件阻止位于与倾斜的一侧相反侧的分割压载箱部内的压舱水的移动。专利文献1:日本申请的特开平7 - 2165号公报专利文献2:日本申请的特开2003 - 81177号公报专利文献3:日本申请的特开平11 - 115875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上述状况,本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人们得到了以下的认识:为了准备该对于轮船和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使结构共通化的船形结构物,船体的货物用的储舱和压载箱及空隙空间等的划区划分是重要的,为了在满足轮船和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两者的船级规则的同时能够实现相互间的挪用,与现有的轮船的结构相比重要的是,使边翼载油舱的单舷的数量比中央载油舱的数量多而细分化,进行使由于船舶向该船形结构物的碰撞等万一的事故受到的损伤容易波及的边翼载油舱的每一个的容量减小的容量减小化,将隔壁配置为使设想的损伤范围的划区的容积最小化。本专利技术是基于该认识而完成的,其目的是提供一种,尽可能不增加导致成本增加的储舱的数量即将储舱分隔的水密隔壁的面积,特别计划对于船侧损伤抵抗力强的划区配置,在维持作为轮船的使用方便性的良好和成本竞争力的同时,做成能够原样挪用至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的划区配置,带来设计成本的减少及交付时间的缩短,能够低廉且迅速地供给浮式海上储存结构物。用来达到如上所述的目的的本专利技术的船形结构物,是具有储舱结构的船形结构物,关于船宽方向左右对称地具备中央载油舱和其两侧的边翼载油舱,在该边翼载油舱的外侧具备作为压载箱或空隙空间使用的船侧和船底划区,并且构成为在除了污油舱以外的储舱或划区的数量中,使上述边翼载油舱的单舷的数量比上述中央载油舱的数量多。S卩,将位于船侧和船底划区的内侧的边翼载油舱细分化而减小,使受到损伤的储舱的综合容积减小,并且使不易包含在损伤范围中的中央载油舱尽可能大型化,使导致工时或成本的增加的水密隔壁的数量及面积减少,以使得即使在因船舶的碰撞等万一的状况而受到损伤的情况下,在船形结构物中也不会引起过度的倾斜或下沉,能够维持充分的损伤时复原性。另外,污油舱是将对载油舱内进行了清洗的油污水临时储存并静置而用于油水分离的储舱,是不作为通常的载油舱使用的储舱。根据该构成,即使万一由于船舶的碰撞等而使船形结构物的船侧和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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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船形结构物,具有储舱结构,其特征在于,关于船宽方向左右对称地具备中央载油舱和其两侧的边翼载油舱,在该边翼载油舱的外侧具备作为压载箱或空隙空间使用的船侧和船底划区,并且在除了污油舱以外的储舱或划区的数量中,使上述边翼载油舱的单舷的数量比上述中央载油舱的数量多。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萱岛孝一岩崎正城藤原行久
申请(专利权)人:三井造船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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