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了一种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其以移动互联网络通信作为系统平台的通信手段,提供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之间的商品在线交易服务,借助商品广告信息推送和广告积分机制,实现了商家用户、买家用户的双向激励,且始终保持了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与活跃在系统中的广告积分相等价的平衡关系,减少了买家用户受到不相关商品广告信息打扰的可能,同时帮助提升了对商家用户商品广告信息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为商家用户进行了商品广告推广,又主动为买家用户提供了商品供应建议,更有助于促进商品交易的成交,为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系统构架技术思路,具有广阔的商业推广应用价值。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通信
和移动互联网络应用
,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移动互联网络融合技术和云服务器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网络中的业服务层出不穷;同时,远程支付技术的进步,也带动了移动互联网络商品交易业务的发展。目前,移动互联网络中已有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交易业务,往往仅限于单纯的提供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平台,买家用户需要通过平台搜寻查找自己需要的商品进行购买,其购买需求较为被动,而交易平台对于商家用户的产品推广也往往仅限于在平台界面上进行商品推介,难以引起买家用户的关注,并且这种简单的推介方式也难以吸引到真正关注和需要商品的买家用户。也就是说,在现有技术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中,并未能够将买家用户的购买需求与商家用户的商品供应相联系起来,提供更有针对性、更能促进交易成交的服务。而在目前我国面临产业转型的大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工业4.0时代改革的步伐日益临近,能够率先为用户提供针对性个性服务的企业将在竞争中占得先机。因此,如何构建能够联系买家用户的购买需求与商家用户的商品供应、为商家用户何买家用户提供更好的交易服务、更好地促进交易成交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已经成为了移动互联网络应用
和商品交易业务供应商的一个重要技术研究课题。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能够联系买家用户的购买需求与商家用户的商品供应、为商家用户何买家用户提供更好的交易服务、更好地促进交易成交的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已解决现有技术中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业务平台的技术服务单一、难以有效促进交易成交的问题。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实现专利技术目的,本专利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以移动互联网络通信作为系统平台的通信手段,提供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之间的商品在线交易服务;所述系统包括: 商家设定处理模块,用于供商家用户设定其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类型、商品数量以及商品单价,且根据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单价扣除商品综合成本之后的商品利润乘以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数量,计算得到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所述商品综合成本包括商品生产成本、系统佣金成本和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 广告接收设定处理模块,用于供买家用户设定其所接收的广告接收类型,且根据买家用户所设定的广告接收类型确定与之相匹配的商品类型; 广告信息量统计模块,用于根据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除以系统预设定的广告单价,换算得到与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相等值的广告推送数量,累计在商家用户的商家广告推送量账户中; 广告信息发布处理模块,用于根据买家用户所设定的广告接收类型,向广告接收类型与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商品类型相匹配的买家用户推送商家用户的商品广告信息,且每当在向买家用户推送一次商家用户的商品广告信息且接收到买家用户的广告阅读反馈消息时,则将相应商家用户的商家广告推送量账户中的广告推送累积数量减一; 广告积分核算处理模块,用于对向买家用户推送商品广告信息的操作进行统计,且每当在向买家用户推送一次商品广告信息且接收到买家用户的广告阅读反馈消息时,则根据系统预设定的广告单价换算为相等价值的广告积分,累计到买家用户的买家广告积分账户中; 商品在线交易处理模块,用于向买家用户提供商品在线交易服务,供买家用户使用其买家广告积分账户中的广告积分以及其买家支付账户中的现金金额组合构成与所购买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单价相等值的交易支付金额,对商家用户在系统中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进行在线支付购买,且对确认在线支付购买的事件生成相应的商品在线交易成交记录; 商品配送信息处理模块,用于根据商品在线交易成交记录中所记录的成交商品的类型以及物流配送地址,核算出配送成交商品至所述物流配送地址所需要的实际物流配送费用; 交易支付处理模块,记录有商家支付账户、买家支付账户、买家广告积分账户和系统平台支付账户,用于根据商品在线交易成交记录中所记录的买家用户进行在线支付购买时所支付的现金金额和广告积分,从相应买家用户的买家广告积分账户中扣除所支付的广告积分,并从相应买家用户的买家支付账户中支出的现金金额中扣除成交商品对应的系统佣金成本和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支付到系统平台支付账户中,将扣除后的现金金额剩余部分支付到相应商家用户的商家支付账户中,且从系统平台支付账户中支出实际物流配送费用用于对成交商品的物流配送进行支付。上述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中,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商家设定处理模块中,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综合成本中的系统佣金成本Cbra和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Clcig按如下方式计算: Cbro Pcom X ^bro,Clog Pcom X Ai0g, 其中,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单价,A bro表不系统佣金成本的提成比例,A lcig表不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的提成比例。上述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中,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系统佣金成本的提成比例Abro不低于10%,所述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的提成比例A ^不低于5% ο上述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中,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商家设定处理模块中,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综合成本不超过其商品单价的50%。上述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中,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商品在线交易处理模块所提供的商品在线交易服务中,买家用户对在线交易商品进行在线支付购买时,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不低于所购买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综合成本。相比于现有技术,本专利技术具有如下优点: 1、本专利技术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其以移动互联网络通信作为系统平台的通信手段,提供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之间的商品在线交易服务,并且,对于商家用户而言,利用其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部分就能够确保达到切实有效的商品广告推广效果,激励了商家用户的积极性,而对于买家用户而言,借助广告积分只需支付低于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单价的现金金额就可以换购得到需要的商品,激励了买家用户的积极性,由此便实现了商家用户、买家用户的双向激励。2、本专利技术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买家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当前的商品需求而设定广告接收类型,大幅减少了买家用户受到不相关商品广告信息打扰的可能,同时也帮助提升了对商家用户商品广告信息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与现有技术中常见的商品在线交易系统平台相比,本专利技术当前第1页1 2 3 4 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基于双向激励的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以移动互联网络通信作为系统平台的通信手段,提供商家用户与买家用户之间的商品在线交易服务;所述系统包括:商家设定处理模块,用于供商家用户设定其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类型、商品数量以及商品单价,且根据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单价扣除商品综合成本之后的商品利润乘以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数量,计算得到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所述商品综合成本包括商品生产成本、系统佣金成本和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广告接收设定处理模块,用于供买家用户设定其所接收的广告接收类型,且根据买家用户所设定的广告接收类型确定与之相匹配的商品类型;广告信息量统计模块,用于根据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除以系统预设定的广告单价,换算得到与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相等值的广告推送数量,累计在商家用户的商家广告推送量账户中;广告信息发布处理模块,用于根据买家用户所设定的广告接收类型,向广告接收类型与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商品类型相匹配的买家用户推送商家用户的商品广告信息,且每当在向买家用户推送一次商家用户的商品广告信息且接收到买家用户的广告阅读反馈消息时,则将相应商家用户的商家广告推送量账户中的广告推送累积数量减一;广告积分核算处理模块,用于对向买家用户推送商品广告信息的操作进行统计,且每当在向买家用户推送一次商品广告信息且接收到买家用户的广告阅读反馈消息时,则根据系统预设定的广告单价换算为相等价值的广告积分,累计到买家用户的买家广告积分账户中;商品在线交易处理模块,用于向买家用户提供商品在线交易服务,供买家用户使用其买家广告积分账户中的广告积分以及其买家支付账户中的现金金额组合构成与所购买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商品单价相等值的交易支付金额,对商家用户在系统中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进行在线支付购买,且对确认在线支付购买的事件生成相应的商品在线交易成交记录;商品配送信息处理模块,用于根据商品在线交易成交记录中所记录的成交商品的类型以及物流配送地址,核算出配送成交商品至所述物流配送地址所需要的实际物流配送费用;交易支付处理模块,记录有商家支付账户、买家支付账户、买家广告积分账户和系统平台支付账户,用于根据商品在线交易成交记录中所记录的买家用户进行在线支付购买时所支付的现金金额和广告积分,从相应买家用户的买家广告积分账户中扣除所支付的广告积分,并从相应买家用户的买家支付账户中支出的现金金额中扣除成交商品对应的系统佣金成本和系统预设物流配送成本支付到系统平台支付账户中,将扣除后的现金金额剩余部分支付到相应商家用户的商家支付账户中,且从系统平台支付账户中支出实际物流配送费用用于对成交商品的物流配送进行支付。...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马昭德,
申请(专利权)人:重庆秒银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重庆;85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