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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11R结合蛋白及其应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2223024 阅读:185 留言:0更新日期:2015-10-22 01:1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包含结合白介素-11(IL-11)受体α(IL-11Rα)的抗体的抗原结合位点的蛋白及其应用,例如在治疗中的应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IL-11R结合蛋白及其应用相关申请信息本专利技术要求2013年2月7日提交的标题为“IL-11R结合蛋白及其应用”的澳大利亚专利申请号2013900389和2013年2月14日提交的标题为“IL-11R结合蛋白及其应用”的美国专利申请号61/764,756的优先权。这些文献的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纳入本文。序列表本申请附有电子格式提交的序列表。该序列表的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纳入本文。
本专利技术涉及包含结合白介素-11(IL-11)受体α(IL-11Rα)的抗体的抗原结合位点的蛋白及其应用,例如在治疗中的应用。背景IL-11是IL-6细胞因子家族的成员,该家族还包括IL-27、IL-31、白血病抑制因子(LIF)、制瘤素M(OSM)和睫状神经营养因子(CNTF)等。IL-6家族细胞因子诱导经由常见信号转导受体β亚基gp130和特异性受体α亚基的信号转导。对于IL-11,该细胞因子与其特异性受体α亚基IL-11Rα的结合诱导gp130同二聚化。gp130的二聚化激活JAK/STAT信号通路并导致激活信号转导和转录激活因子(STAT)3(STAT3)以及较低程度地激活STAT1。已知IL-11信号转导在造血作用、免疫应答、炎症、脂肪形成、破骨细胞形成、神经形成、巨核细胞成熟和血小板生产中起作用。IL-11在临床上使用或正被开发用于治疗多种病症,例如化疗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和多种炎性疾病,包括关节炎、炎性肠病、辐射诱导的肺损伤、脓毒血症和银屑病。然而,IL-11的临床使用受到限制,因为报道了严重的不良事件(包括水肿)。此外,已显示IL-11在多种病症中具有有害效果。例如,已发现IL-11作为骨形成的抑制因子起作用,且其对破骨细胞形成和活性以及骨再吸收至关重要。因此,已提出通过阻断IL-11的活性来治疗骨质疏松和预防骨再吸收/促进其他病症(如转移性骨癌、骨髓瘤、佩吉特骨病以及骨折和愈合)中的骨形成。已显示IL-11信号转导在结核病的早期具有致病作用。显示使用抗IL-11抗体阻断IL-11削弱了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小鼠中肺组织的组织病理学和中性白细胞浸润。还提出将IL-11的拮抗作用作为一种治疗Th2介导疾病(包括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鼻炎、过敏和特应性皮炎)的方法。在这方面,显示使用不诱导信号转导的IL-11突变体形式阻断IL-11信号转导在小鼠哮喘模型中具有治疗益处。IL-11和/或IL-11Rα在肝癌、胰腺癌、胃癌、成骨肉瘤、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中过表达。此外,如上文所述,IL-11诱导的gp130二聚化导致STAT3的激活,其诱导血管形成相关基因(如VEGF)、细胞周期进展相关基因(如细胞周期蛋白D1)和细胞存活相关基因(如Bcl-XL,存活)的表达。持续的STAT3活性似乎与血液恶性肿瘤和上皮来源的肿瘤相关。过量的STAT3激活促进胃细胞的生长和存活,与增加胃血管生成相关并导致小鼠中的胃肿瘤发生。然而,胃炎症、增生和肿瘤形成在IL-11无应答小鼠或使用IL-11的非信号转导突变体治疗的小鼠中得到抑制。IL-11还涉及其他生物过程,例如脂肪形成的抑制、恶病质(如癌症恶病质)的诱导、发热反应的诱导、胞外基质代谢的调节、急性期反应物的刺激和胚胎移植。本领域技术人员应从前文中理解,需要中和IL-11信号转导的试剂,因为其具有在多种多样性病症的任一种中提供治疗益处的潜能。还需要结合IL-11Rα的试剂,因为其具有能够在体内特异性靶向细胞的优势,而不需要结合并中和对象中溶解的IL-11。尽管有此需要,但许多结合IL-11Rα的试剂(如抗体)不中和IL-11信号转导。例如,Blanc等(JournalofImmunologicalMethods241:43-59,2000)描述了一组14种针对人IL-11Rα产生的鼠单克隆抗体,但其中无一能够抑制IL-11诱导的BaF3/gp130/IL-11R细胞的增殖,表明这些抗体不中和IL-11信号转导。市售可得的抗IL-11Rα抗体(如可获自圣克鲁斯生物技术公司(SantaCruzBiotechnology,Inc.)的4D12)也不中和IL-11信号转导。
技术实现思路
在生产本专利技术的过程中,专利技术人希望生产结合IL-11Rα并中和IL-11信号转导的试剂(例如抗体或包含其抗原结合结构域的蛋白)。专利技术人生产了一系列具有这类活性的抗体,其中一些有力地中和IL-11信号转导,例如阻止IL-11依赖性BaF3细胞增殖。已显示这些抗体与人IL-11Rα(hIL-11Rα)和短尾猴IL-11Rα(cynoIL-11Rα)交叉反应,表明其可用于人疾病的灵长类动物模型。还发现这些抗体结合重叠的表位。专利技术人随后使这些抗体中的一种亲和成熟并生产了一系列具有其他所需性质的其他抗体,所述性质是例如中和IL-11信号转导和/或改进的亲和力和/或类似于人种系的序列(例如,给予人时诱导免疫应答的可能性降低)。基于前文,以下事实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专利技术人生产了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的蛋白,该抗原结合结构域能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11Rα并中和IL-11信号转导。在一个实施例中,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的IL-11Rα结合蛋白,该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11Rα并中和IL-11信号转导,该抗原结合结构域能够结合hIL-11Rα和cynoIL-11Rα。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L-11Rα结合蛋白中和人IL-11(hIL-11)和/或短尾猴IL-11Rα(cynoIL-11Rα)信号转导。此外或或者,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的IL-11Rα结合蛋白,该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11Rα并中和IL-11信号转导且该蛋白抑制IL-11(如hIL-11或cynoIL-11)介导的表达IL-11Rα和gp130的BaF3细胞的增殖,其IC50为10μg/ml或更低。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C50为5μg/ml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4μg/ml或更低或者3.5μg/ml或更低。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C50为3μg/ml或更低或者2μg/ml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1g/ml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0.9μg/ml或更低或者0.8μg/ml或更低或者0.7μg/ml。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C50为0.7μg/ml或更低。在一个实施例中,与各前述实施例相关,该IC50可以是10pg/ml或更高或者10ng/ml或更高。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C50为10nM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8nM或更低或者7nM或更低。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C50为6nM或更低或者6.5nM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5nM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4.5nM或更低。例如,该IC50为4nM或更低。在一个实施例中,与各前述实施例相关,该IC50可以是10pM或更高。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L-11Rα结合蛋白抑制IL-11(如hIL-11或cynoIL-11)介导的表达IL-11Rα和gp130的BaF3细胞的增殖,其IC50为抗体8E2(其重链含有SEQIDNO:83所列序列且其轻链含有SEQIDNO:84所列序列)的至少约1.5倍。在一个实施例中,该IC50为抗体8E2的至少约2倍或至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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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的IL‑11Rα结合蛋白,所述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11Rα并中和IL‑11信号转导,且所述抗原结合结构域能够结合hIL‑11Rα和cynoIL‑11Rα。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3.02.07 AU 2013900389;2013.02.14 US 61/764,7561.一种包含抗体的抗原结合结构域的IL-11Rα结合蛋白,所述抗原结合结构域结合或特异性结合IL-11Rα并中和IL-11信号转导且所述蛋白抑制IL-11介导的表达IL-11Rα和gp130的BaF3细胞增殖,其IC50为3μg/ml或更低,并且其中所述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ii)包含SEQIDNO:3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iii)包含SEQIDNO:3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iv)包含SEQIDNO:40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v)包含SEQIDNO:41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vi)包含SEQIDNO:42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vii)包含SEQIDNO:43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viii)包含SEQIDNO:44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ix)包含SEQIDNO:4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包含SEQIDNO:46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i)包含SEQIDNO:4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ii)包含SEQIDNO:4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iii)包含SEQIDNO:4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iv)包含SEQIDNO:50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v)包含SEQIDNO:51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vi)包含SEQIDNO:52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vii)包含SEQIDNO:53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viii)包含SEQIDNO:54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ix)包含SEQIDNO:5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包含SEQIDNO:56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i)包含SEQIDNO:5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ii)包含SEQIDNO:5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iii)包含SEQIDNO:5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iv)包含SEQIDNO:60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v)包含SEQIDNO:61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vi)包含SEQIDNO:62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vii)包含SEQIDNO:63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viii)包含SEQIDNO:64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ix)包含SEQIDNO:6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包含SEQIDNO:66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i)包含SEQIDNO:6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ii)包含SEQIDNO:6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iii)包含SEQIDNO:6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iv)包含SEQIDNO:70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v)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6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v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v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vi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xxix)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0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1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2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3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i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4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iv)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v)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6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v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v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vi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1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xlix)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1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2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3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4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i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5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iv)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6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v)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v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8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v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29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vi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30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ix)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31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x)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32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lx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33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或者(lxii)包含SEQIDNO:37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H,和包含SEQIDNO:34所列序列的CDR1、2和3的VL,其中根据Kabat的编码系统,VH的CDR1、2和3分别位于氨基酸31至35,50至66,和99至107,其中根据Kabat的编码系统,VL的CDR1、2和3分别位于氨基酸24至34,50至56,和89至97。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IL-11Rα结合蛋白,其中所述抗原结合结构域包含:(i)由SEQIDNO:37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ii)由SEQIDNO:38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iii)由SEQIDNO:39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iv)由SEQIDNO:40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v)由SEQIDNO:41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vi)由SEQIDNO:42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vii)由SEQIDNO:43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viii)由SEQIDNO:44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ix)由SEQIDNO:45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由SEQIDNO:46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i)由SEQIDNO:47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ii)由SEQIDNO:48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iii)由SEQIDNO:49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iv)由SEQIDNO:50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v)由SEQIDNO:51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vi)由SEQIDNO:52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vii)由SEQIDNO:53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viii)由SEQIDNO:54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ix)由SEQIDNO:55所列序列组成的VH和由SEQIDNO:5所列序列组成的VL;(xx)由SEQIDNO:56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K·M·爱德华兹M·P·哈迪V·瑞兹曼M·威尔森
申请(专利权)人:CSL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澳大利亚;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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