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孔径增强假体和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2164280 阅读:126 留言:0更新日期:2015-10-06 14:10
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具有凸面和凹面的假体。该假体具有位于凸面上的孔径增宽区。该假体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孔径)增宽至少1mm。还提供了一种使佩戴者的眼镜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眼睛孔径增强假体和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下列美国临时和非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所有这些申请的全部内容都特此通过引用并入:2012年9月7日提交,序列号为61/698,205,标题为“NovelLidLiftingContactLensDesignandUse”;2012年9月18日提交,序列号为61/702,274,标题为“NovelCosmeticContactLens”;2012年9月28日提交,序列号为61/706,827,标题为“NovelCosmeticEyeWideningContactLens”;2012年10月16日提交,序列号为61/714,567,标题为“CosmeticEyeWideningContactLens”;2012年10月22日提交,序列号为61/716,633,标题为“FittingMethodandContactLenDesignofInventivePalpebralFissureWideningContactLens”;2012年11月2日提交,序列号为61/721,530,标题为“ContactLensDesignforWideningPalpebralFissureofWearer′sEye”;2012年11月14日提交,序列号为61/726,096,标题为“ImprovedContactLensDesignforWideningPalpebralFissureofWearer′sEye”;2012年11月21日提交,序列号为61/729,020,标题为“PalpebralFissureWideningContactLens”;2012年11月27日提交,序列号为61/730,185,标题为“PalpebralFissureWideningContactLens”;2012年12月12日提交,序列号为61/736,210,标题为“EnhancedPalpebralFissureWideningContactLens”;2013年1月28日提交,序列号为61/757,365,标题为“CornealScleralContactLensforPalpebralWidening”;2013年6月17日提交,序列号为61/835,709,标题为“PalpebralFissureEnhancingScleralRing”;2013年7月29日,序列号为61/859,360,标题为“EyeApertureEnhancingProsthesis”;2013年9月4日提交,序列号为14/018,244,标题为“EyeApertureEnhancingProsthesisandMethod”。
本申请涉及用于眼睛中的假体,具体地讲,涉及增强或改变佩戴者的眼睛的外观的假体的领域。
技术介绍
如今的贴装在一个人的眼睛的角膜上(不使角膜成穹形)并且遍布角膜缘和球结膜、因此覆盖巩膜的一部分的角膜-巩膜隐形眼镜(软性隐形眼镜或混合隐形眼镜)并未用于校正上睑下垂和/或增宽佩戴者的睑裂。这应归于它们的几何设计。此外,仅贴装角膜、而不延伸通过角膜缘的角膜隐形眼镜(刚性或软性)由于几何设计和总直径而并未用于校正上睑下垂和/或增宽佩戴者的睑裂。巩膜隐形眼镜是硬性/刚性的,在过去被设计为紧贴佩戴者的眼睛的巩膜安装,“使角膜成穹形”,并且具有非常厚的边缘设计以使得提升佩戴者的眼睛的具有上睑下垂的上眼睑。虽然将提升佩戴者的眼睛的上眼睑的巩膜隐形眼镜在过去已经存在,但是这些硬性/刚性巩膜隐形眼镜非常不舒服,引起非常红的眼睛,并且刺激眼睑缘,从而给予佩戴者严重的限制。由于这些原因,校正上睑下垂的巩膜隐形眼镜的商业成功是一个重大的失败。另外,已知的是,随着人眼从小孩的眼睛成熟到40岁成年人的眼睛,人眼的孔径的总直径缩小1.5mm或更大,并且随着人眼成熟到60岁或更老的年长者的眼睛,人眼的孔径的总直径缩小得更大。因此,需要一种用于打开眼睛的孔径以保持年轻的外貌和/或在上睑下垂的情况下恢复所丧失的一些或全部视野功能的非手术的舒适的手段。
技术实现思路
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具有凸面和凹面的假体。该假体具有位于凸面上的孔径增宽区。该假体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假体。该假体具有凸面和凹面。孔径增宽区位于凸面上。该假体是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的角膜-巩膜隐形眼镜。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具有凸面和凹面的假体。孔径增宽区位于凸面上。该假体是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的巩膜环。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假体。该假体具有凸面和凹面。孔径增宽区位于凸面上。孔径增宽区包括至少一个表面特征。该假体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一些实施例包括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具有凸面、凹面和周边边缘的假体。该假体还具有位于凸面上的孔径增宽区。孔径增宽区包括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最大厚度变化位于其之间。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是不同的。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具有凸面、凹面和周边边缘的假体。该假体还具有位于凸面上的孔径增宽区。孔径增宽区包括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最大厚度变化位于其之间。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假体。该假体具有凸面和凹面。孔径增宽区位于凸面上。孔径增宽区具有至少一个表面特征。孔径增宽区还具有最小垂直尺寸。一些实施例包括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假体。该假体具有凸面、凹面、周边边缘和几何中心。孔径增宽区位于凸面上。孔径增宽区具有至少一个表面特征。所述至少一个表面特征的至少一部分位于假体的几何中心处或者假体的几何中心向外5.25mm。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具有至少14.0mm的总直径。在其他实施例中,假体具有至少14.5mm的总直径。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具有至少15mm的总直径。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具有至少15.5mm的总直径。在还有的一些其他实施例中,假体具有至少16.0mm或更大的总直径。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是旋转对称镜片。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能够旋转。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不能旋转。在一些实施例中,孔径增宽区使佩戴者的下眼睑压下至少1mm。在一些实施例中,孔径增宽区使佩戴者的上眼睑抬高至少1mm。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包括有色的强调色。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假体被佩戴时,有色的强调色围绕假体的贴装在眼睛的角膜缘附近或者角膜缘处的一部分。在一些实施例中,有色的强调色是角膜缘环、圆环或圆形镜片。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是多焦点隐形眼镜。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是复曲面隐形眼镜。在一些实施例中,假体是单视觉隐形眼镜。在一些实施例中,孔径增宽区包括表面摩擦增大的区域。在一些实施例中,增大的表面摩擦通过表面处理、涂层、不同材料、表面浅凹、表面不平整或者它们的组合来提供。在一些实施例中,孔径增宽区还包括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最大厚度变化位于其之间。在一些实施例中,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是不同的。在一些实施例中,外侧斜坡大于内侧斜坡。在一些实施例中,外侧斜坡具有3°与45°之间的角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外侧斜坡具有5°与25°之间的角度。在一些实施例中,内侧斜坡包括1°与15°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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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孔径增强假体和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假体,包括:凸面和凹面;和孔径增宽区,所述孔径增宽区位于所述凸面上;其中,所述假体使所述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2.09.07 US 61/698,205;2012.09.18 US 61/702,274;1.一种能够佩戴在佩戴者的眼睛上的假体,包括:凸面;凹面;和孔径增宽区,所述孔径增宽区具有与所述假体的其余部分不同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递增厚度区间,所述递增厚度区间具有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10.5mm以上的递增厚度直径,该递增厚度直径是从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起、按直线通过假体的几何中心行进、直到位于在几何中心的相对一侧上的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的距离;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具有大于或等于10.5mm的最小垂直尺寸;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被配置为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和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为250微米或更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递增厚度直径为11mm或更大。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至少为300微米。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被配置为使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0.5mm。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位于所述假体的凸面上的表面特征。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假体,包括限定了所述假体的外周边的周边边缘,其中所述周边边缘具有圆形形状。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包括至少14.5mm的总直径。8.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包括至少15mm的总直径。9.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包括至少15.5mm的总直径。10.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旋转对称镜片。11.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被配置为在被佩戴在眼睛上时、在正常眨眼时能够自由旋转。12.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不被配置为在被佩戴在眼睛上时、在正常眨眼时能够自由旋转。13.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使所述佩戴者的下眼睑压低至少1mm。14.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使所述佩戴者的上眼睑抬高至少1mm。15.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还包括有色的强调色。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假体,其中,当所述假体被佩戴时,所述有色的强调色围绕所述假体的贴装在眼睛的角膜缘附近或者角膜缘处的一部分。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有色的强调色的区域是角膜缘环、圆环或圆形镜片之一。18.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多焦点隐形眼镜。19.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复曲面隐形眼镜。20.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单视觉隐形眼镜。21.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增大表面摩擦区间。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假体,其中,增大表面摩擦通过表面处理、涂层、不同材料、表面浅凹、表面不平整或者它们的组合来提供。23.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位于外侧斜坡和内侧斜坡之间。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外侧斜坡的角度和所述内侧斜坡的角度是不同的。25.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外侧斜坡的角度大于所述内侧斜坡的角度。26.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外侧斜坡包括3°与45°之间的角度。27.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外侧斜坡包括5°与25°之间的角度。28.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内侧斜坡包括1°与15°之间的角度。29.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外侧斜坡具有每一毫米50微米或更大的厚度斜率。30.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内侧斜坡具有每一毫米350微米或更小的厚度斜率。31.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在250微米至1000微米的范围内。32.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在250微米至500微米的范围内。33.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在250微米至400微米的范围内。34.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位于离所述假体的外边缘1.0mm与2.5mm之间。35.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位于离所述孔径增宽区的外边缘1.0mm与2.5mm之间。36.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当所述假体佩戴在所述眼睛上时,所述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所述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位于所述佩戴者的眼睛的角膜缘处或者角膜缘的外部。3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具有至少10.5mm的递增厚度直径的环。38.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的最外部分位于离所述假体的几何中心3mm至8.5mm的范围内。39.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的最外部分位于离所述假体的几何中心5mm至7.75mm的范围内。40.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的最内部分位于所述假体的周边边缘与离所述假体的周边边缘6mm之间。41.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最小垂直尺寸大于所述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的最大垂直直径。42.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最小垂直尺寸等于或大于11mm。43.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最小垂直尺寸等于或大于11.5mm。44.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最小垂直尺寸等于或大于12mm。45.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最小垂直尺寸是所述孔径增宽区的最上部分与所述孔径增宽区的最下部分之间的垂直距离。46.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位于所述假体的凸面上的多个表面特征。4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角膜-巩膜镜片。48.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巩膜环。49.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还包括周边边缘,其中,所述周边边缘具有刀口形状、圆形形状、钝性形状或半圆形形状。50.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还包括周边边缘,其中,所述周边边缘具有25微米与100微米之间的厚度。51.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具有混合设计。52.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具有均匀设计。53.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一个环、多个环、一个部分环、多个部分环、一个岛、多个岛、多个带、多个部分带、或者多个分段区间。54.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能够被所述佩戴者连续佩戴。55.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能够被所述佩戴者非连续地佩戴。56.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能够被所述佩戴者每日、每周或每月佩戴。5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一次性的。58.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是可重复使用的。59.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包括光焦度。60.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假体,其中,所述假体不包括光焦度。61.一种用于非治疗目的的增宽佩戴者的眼睛的天生睑裂的方法,包括:提供用于使所述佩戴者的天生睑裂增宽至少1mm的协议或指令;和提供至少一个假体,所述假体包括位于其凸面上的孔径增宽区,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具有与所述假体的其余部分不同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孔径增宽区包括递增厚度区间,所述递增厚度区间具有最大增加厚度增量和10.5mm以上的递增厚度直径,该递增厚度直径是从第一最大增加厚度增量起、按直线通过假体的几何中心行进、直到位于在几何中心的相对一侧上的第二最大增加厚度增量的距离;其中,所述孔径增宽区具有大于或等于10.5mm的最小垂直尺寸...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布卢姆
申请(专利权)人:美目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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