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包括二个中倍数泡沫管、泡沫倍增筒、炮身主体、进水管、泡沫液管和底盘组件,所述底盘组件包括第一金属杆、第二金属杆和二个轮子,所述第二金属杆垂直平分所述第一金属杆,所述第一金属杆和第二金属杆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二个轮子同轴固定在所述第一金属杆的两端,这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具有底盘组件,可以灵活的移动和运输,不收灭火现场复杂地形的限制,无论是在运输储藏还是灭火作业时都可以灵活操作,省时省力,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消防器材
,尤其涉及一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
技术介绍
一定压力的消防水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喷头生成空气泡沫达到灭火效果。泡沫灭火系统按发泡倍数分类为:发泡倍数低于20倍的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倍?200倍的为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0倍?1000倍为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是发泡倍数低,灭火效率低,但射程远。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特点是发泡倍数高,灭火效率高,但射程近。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介于二者中间。传统的中倍数泡沫在移动和灭火作业时存在使用不方便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泡沫炮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来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包括二个中倍数泡沫管、泡沫倍增筒、炮身主体、进水管、泡沫液管和底盘组件,所述进水管和泡沫液管的端部汇集后通过法兰盘与所述炮身主体的一端连接,所述炮身主体的另外一端分成两支并且分别与所述二个中倍数泡沫管连接,所述二个中倍数泡沫管与所述泡沫倍增筒的尾部连接,所述泡沫倍增筒的头部具有中倍数泡沫喷射口,所述底盘组件包括第一金属杆、第二金属杆和二个轮子,所述第二金属杆垂直平分所述第一金属杆,所述第一金属杆和第二金属杆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二个轮子同轴固定在所述第一金属杆的两端。作为优选,所述炮身主体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弯管、第二弯管和第三弯管,所述第一弯管的一端与所述法兰盘连接并且它们之间设置有水平转动关节,所述第二弯管呈U形并且一端与所述第一弯管的另外一端连接,所述第二弯管的另外一端与所述第三弯管连接并且它们之间设置有俯仰转动关节,所述二个中倍数泡沫管分别通过一个第一支架与所述泡沫倍增筒的尾部固定连接,所述二个第一支架上分别铰接有一个操作杆,所述二个操作杆相互平行并且在端部设置有操作把手。作为优选,还包括锁定机构,所述锁定机构包括锁柱,锁杆和锁定螺母,所述锁住通过第二支架固定在所述第二弯管上,所述锁杆的一端与一个所述操作杆固定连接,另外一端穿过所述锁住上的通孔,所述锁住上还开设有垂直于所述通孔的螺纹孔,所述螺母通过螺纹孔锁定所述锁杆。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金属杆上固定有U型杆,所述U型杆的两侧边与所述第一金属杆垂直连接,底边与所述法兰盘螺纹固定,所述第二金属杆上靠近尾部竖直设置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上端与所述进水管和泡沫液管之间的连接板固定连接。作为优选,所述第二金属杆上靠近头部固定有三角底板,所述三角底板的形状为等腰三角形并且它的顶角正对所述第二金属杆的尾部。作为优选,所述第二金属杆的头部设置有D型框架,所述D型框架的直边与所述第二金属杆垂直连接,所述D型框架的弧形边的凹口朝下。作为优选,所述D型框架的弧形边上还连接用于与所述操作把手连接的有固定带。本技术的有益效果是,这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具有底盘组件,可以灵活的移动和运输,不收灭火现场复杂地形的限制,无论是在运输储藏还是灭火作业时都可以灵活操作,省时省力,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附图说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技术进一步说明。图1是本技术的中倍数泡沫消防炮的最优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中倍数泡沫管,2、泡沫倍增筒,3、进水管,4、泡沫液管,5、法兰盘,6、第一金属杆,7、第二金属杆,8、轮子,9、第一弯管,10、第二弯管,11、第三弯管,12、水平转动关节,13、俯仰转动关节,14、操作杆,15、操作把手,16、锁定机构,17、U型杆,18、三角底板,19、D型框架,20、固定带。【具体实施方式】下面详细描述本技术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技术,而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相反,本技术的实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内涵范围内的所有变化、修改和等同物。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专利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此外,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技术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当前第1页1 2 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中倍数泡沫消防炮,其特征在于:包括二个中倍数泡沫管、泡沫倍增筒、炮身主体、进水管、泡沫液管和底盘组件,所述进水管和泡沫液管的端部汇集后通过法兰盘与所述炮身主体的一端连接,所述炮身主体的另外一端分成两支并且分别与所述二个中倍数泡沫管连接,所述二个中倍数泡沫管与所述泡沫倍增筒的尾部连接,所述泡沫倍增筒的头部具有中倍数泡沫喷射口,所述底盘组件包括第一金属杆、第二金属杆和二个轮子,所述第二金属杆垂直平分所述第一金属杆,所述第一金属杆和第二金属杆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二个轮子同轴固定在所述第一金属杆的两端。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曹俊,曹勇,
申请(专利权)人:江苏泰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江苏;32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