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2133631 阅读:61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9-28 16:38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包括有夹具本体,夹具本体内分别平行设置有上下贯通夹具本体的第一、二通道,第一、二通道内分别设置能限制固定绳在相应通道内上下移动的第一、二锁定机构,且第一通道的上端口和所述第二通道的下端口还分别设置有外露于夹具本体外的第一按压钮和第二按压钮,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优点在于,通过第一、二锁定机构分别对连续贯穿在第一、二通道的固定绳进行高度的调节,使用时只需要向下按压第一按压钮而将固定绳穿过第一按压钮进入第一通道后松开即被第一自锁机构锁紧,同时,继续向上按压第二按压钮而将固定绳后穿过第二通道后从第二按压钮穿出,待松开第二按压钮时当即完成了对固定绳的锁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夹具,尤其涉及一种能自动锁位固定的双向自锁悬挂夹具
技术介绍
日常生活中,常需要固定吊装式灯具、挂画、广告吊牌等吊装产品,或是在一些大型的超市、商场也都需要悬挂标牌,这些标牌或吊装产品多数采用钢丝绳、铁杆和铁链作为吊具与固定架之间的链接,再用铝套之类的产品将钢丝绳、铁杆和铁链固定,使用时先直接用螺钉固定在高处或悬挂在挂钩上,估算实际所要的高度后再裁剪钢丝绳、铁杆和铁链的长度。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这些标牌或吊装产品因为经营的需要,经常需要更换,螺钉一旦固定,要对悬吊物的高度和水平位置进行调节就显得很不方便,而这样的吊具既不能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根据实际需要来调节高度,若需要更换时,需使用工具将铝套做破坏性处理,然后进行更换,更换完成后需重新用铝套进行固定,其在调节过程中花费很多的人工和时间。为此,如一专利号为ZL99800306.9(公告号为CN1146340C)的中国专利技术专利《安全紧固悬挂装置》披露了这样一种紧固夹具悬挂装置,包括一用于将悬挂装置安装到一支撑体上的连接部以及至少一个用于容装要悬挂的物件的紧固夹具。紧固夹具包括一对彼此安装的部件,每个部件包括一端部,用于在其间容接物品。紧固夹具还包括一偏置件,用于使端部一起偏置并通过至少一个部件的运动使端部向一完全伸展的打开位置分开。一个部件包括至少一个凸块,凸块向另一个部件延伸,以防止紧固夹具向完全展开的打开位置产生某些无意间的运动,同时使紧固夹具可以向完全展开的打开位置产生有目的的运动,该悬挂装置结构过于繁琐复杂,制造要求精度高,制造成本高,同时也难以满足现实生活中人们因需要而随时方便和快捷调节吊装产品的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所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现状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同时能任意调节吊装产品的高低到某一位置并自动锁位固定的双向自锁悬挂夹具。本技术所要解决的另一个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现状而提供一种能直接徒手操作而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而完成任意调节吊装产品的高低到某一位置的双向自锁悬挂夹具。本技术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该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包括有夹具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本体内分别平行设置有上下贯通夹具本体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内分别设置有能限制固定绳在相应通道内上下移动的第一锁定机构和第二锁定机构,并且,所述第一通道的上端口和所述第二通道的下端口还分别设置有外露于所述夹具本体外的第一按压钮和第二按压钮,在按压所述第一按压钮或第二按压钮时,能解除所述第一锁定机构或第二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锁紧作用以实现固定绳的高度调节。至于锁定机构,可以有多种形式,如锁销和锁芯的结构,但比较简单且成本低的实现方式是:所述的第一锁定机构包括有与所述第一按压钮相连的第一调节杆、钢珠、弹簧以及安装在所述第一通道下端口内的第一定位块,所述弹簧抵持于第一调节杆的下端和第一定位块之间,其中,所述第一调节杆的下端逐渐向外膨大以形成第一膨大部,且所述第一膨大部上设置有至少三个通孔,所述钢珠则分别设置于相应的通孔中,在按压所述第一按压钮时能克服弹簧的弹力,使得所述钢珠能沿着通孔方向相对于第一调节杆向外移动,此时,所述钢珠之间形成的间隙以供固定绳穿过,以达到调节固定绳高度的目的。由于,在第一按压钮向下压以克服弹簧弹力时,能使得第一膨大部下移,从而钢珠可相对于第一调节杆向外移动,固定绳即可以从钢珠所围成的空隙之间穿过,最后从第一定位块穿出,即实现第一锁定机构的解锁作用,从而可以随实际需要很方便地调节固定绳的高度,若要实现第一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自锁作用,则反向操作即可,操作时只需松开第一按压钮,这时钢珠所围成的空隙变小能紧固固定绳。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通道的内径由上至下逐渐增大以形成能允许所述第一膨大部上下移动的第一限位部。该第一通道的内径尺寸与第一膨大部的变化趋势相同以限制出第一膨大部的活动空间,在第一通道内的上下移动过程中,实现钢珠沿着通孔方向相对于第一调节杆向外或向内移动,以最终实现第一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解锁和自锁作用。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定位块上设置有供固定绳穿过的第一定位孔。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按压钮由所述第一按压钮的上端向所述夹具本体外延伸形成。这一设计,巧妙地减小第一按压钮与第一锁定机构所限定的安装空间,以及第一按压钮与第一锁定机构的连动配合,第一按压钮与第一锁定机构的一体件设计,有利于使本双向自锁悬挂夹具结构更为紧凑和精巧。同样地,本技术进一步的改进是不仅能实现固定绳在一个方向调节高度而且还满足在其相反的方向同样也能调节高度。所述的第二锁定机构包括有与所述第二按压钮相连的第二调节杆、钢珠、弹簧以及安装在所述第二通道上端口内的第二定位块,所述弹簧抵持于第二调节杆的上端和第二定位块之间,其中,所述第二调节杆的上端逐渐向外膨大以形成第二膨大部,且所述第二膨大部上设置有至少三个通孔,所述钢珠则分别设置于相应的通孔中,在按压所述第二按压钮时能克服弹簧的弹力,使得所述钢珠能沿着通孔方向相对于第二调节杆向外移动,此时,所述钢珠之间形成的间隙以供固定绳穿过,以达到调节固定绳高度的目的。由于,在第二按压钮向上压以克服弹簧弹力时,能使得第二膨大部上移,从而钢珠可相对于第二调节杆向外移动,固定绳即可以从钢珠所围成的空隙之间穿过,最后从第二定位块穿出,即实现第二锁定机构的解锁作用,从而可以随实际需要很方便地调节固定绳的高度,若要实现第二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自锁作用,则反向操作即可,操作时只需松开第二按压钮,这时钢珠所围成的空隙变小能紧固固定绳。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通道的内径由下至上逐渐增大以形成能允许所述第二膨大部上下移动的第二限位部。该第二通道的内径尺寸与第二膨大部的变化趋势相同以限制出第二膨大部的活动空间,在第二通道内的上下移动过程中,实现钢珠沿着通孔方向相对于第二调节杆向外或向内移动,以最终实现第二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自锁和解锁作用。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定位块上设置有供固定绳穿过的第二定位孔。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按压钮由所述第二调节杆的下端向所述夹具本体外延伸形成。这一设计,同样地能巧妙地减小第二按压钮与第二锁定机构所限定的安装空间,以及第二按压钮与第二锁定机构的连动配合,第二按压钮与第二锁定机构的一体件设计,有利于使本双向自锁悬挂夹具结构更为紧凑和精巧。作为优选,所述钢珠有三颗。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的优点在于,通过第一锁定机构和第二锁定机构分别对连续贯穿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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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包括有夹具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本体(1)内分别平行设置有上下贯通夹具本体(1)的第一通道(2)和第二通道(3),所述第一通道(2)和第二通道(3)内分别设置有能限制固定绳在相应通道内上下移动的第一锁定机构和第二锁定机构,并且,所述第一通道(2)的上端口和所述第二通道(3)的下端口还分别设置有外露于所述夹具本体(1)外的第一按压钮(21)和第二按压钮(31),在按压所述第一按压钮(21)或第二按压钮(31)时,能解除所述第一锁定机构或第二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锁紧作用以实现固定绳的高度调节。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包括有夹具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本体(1)内
分别平行设置有上下贯通夹具本体(1)的第一通道(2)和第二通道(3),所述第一通道(2)和
第二通道(3)内分别设置有能限制固定绳在相应通道内上下移动的第一锁定机构和第二
锁定机构,并且,所述第一通道(2)的上端口和所述第二通道(3)的下端口还分别设置有
外露于所述夹具本体(1)外的第一按压钮(21)和第二按压钮(31),在按压所述第一按压钮
(21)或第二按压钮(31)时,能解除所述第一锁定机构或第二锁定机构对固定绳的锁紧作
用以实现固定绳的高度调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锁定机构包
括有与所述第一按压钮(21)相连的第一调节杆(22)、钢珠(4)、弹簧(5)以及安装在所述第
一通道(2)下端口内的第一定位块(23),所述弹簧(5)抵持于第一调节杆(22)的下端和第一
定位块(23)之间,其中,所述第一调节杆(22)的下端逐渐向外膨大以形成第一膨大部(24),
且所述第一膨大部(24)上设置有至少三个通孔(6),所述钢珠(4)则分别设置于相应的通孔
(6)中,在按压所述第一按压钮(21)时能克服弹簧(5)的弹力,使得所述钢珠(4)能沿着通孔
(6)方向相对于第一调节杆(22)向外移动,此时,所述钢珠(4)之间形成的间隙以供固定绳
穿过,以达到调节固定绳高度的目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2)的内径
由上至下逐渐增大以形成能允许所述第一膨大部(24)上下移动的第一限位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向自锁悬挂夹具,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吴刚
申请(专利权)人:宁波北仑永德利展示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浙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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