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溶解残留得到抑制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该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添加到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中使用,其特征在于,含有脂质以及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上述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为0.001质量%~10质量%,上述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5质量%水溶液的pH为5.5~8。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对于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抑制了溶解残留的含胶原蛋白肽 的粉末食品。
技术介绍
近年来,出于美容目的,大量利用溶解、添加到食品、饮料中而进行摄取的粉末食 品。这些粉末食品本身不带味道、香味,能够在不改变食品、饮料原有的味道的前提下轻松 持续地摄取美容成分。 其中,含有已预期对肌肤的美容效果的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随着对美容的意识 提尚,市场正在扩大。 另一方面,这样的粉末食品中,大多发生溶解于饮料等时的溶解残留,该溶解残留 的改善成为在提高品质方面的课题。目前为止,对于以液体形态流动的酸性胶原蛋白饮料,作为防止混浊、沉淀的方 法,研宄了使用分子量为1500以下的胶原蛋白肽的方法等,但对以添加后也不改变食品、 饮料原有的味道为前提而进行溶解时显示中性区域的pH值的粉末食品,还没有研宄出溶 解残留的改善方法。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 :日本特开2010 - 263840号公报 专利文献2 :日本特开2011 - 205907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溶解残留得到抑制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 本专利技术人等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进行了深入研宄,结果发现如果控制特定的成分 及其含量以及制成水溶液时的PH,则意外地可得到沉淀得到抑制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 品,从而完成了本专利技术。 即,本专利技术如下: (1) 一种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添加到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中使用, 含有脂质以及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 上述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为0. 001质量%~10 质量%,上述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5质量%水溶液的pH为5. 5~8, (2)根据⑴所述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其中,胶原蛋白肽的含量为50质 量%~98质量%, (3)根据⑴或⑵所述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其中,透明质酸的平均分子 量为400~5000, (4)根据(1)或⑵所述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其中,透明质酸的堆积密度 为 0? 25g/cm3~lg/cm3, (5)根据⑴或⑵所述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其中,脂质的含量为0.001 质量%以上, (6)根据(1)或(2)所述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含有食物纤维, (7)根据(6)所述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其中,食物纤维是难消化性糊精。 根据本专利技术,能够提供对于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抑制了溶解残留的含胶 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因此,能够向各种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中添加胶原蛋白肽, 并能够期待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详细说明。应予说明,本专利技术中" % "是指"质量% "份"是 指"质量份"。 〈本专利技术的特征〉 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特征在于,含有脂质以及平均分子量低于 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上述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为 0. 001 %~10%,上述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5%水溶液的pH为5. 5~8,对于饮料或 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抑制了溶解残留。 <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 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只要是能够添加到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 食品中使用的含有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任何食品均可,例如可举出美容食品、保健食 品、补充剂等。粉末食品的形态只要是一般的粉末食品的形态即可,例如,可以是微粉末、颗 粒物或颗粒状的粉体等。另外,由于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是添加到饮料或者 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中而使用的,所以优选不改变食品、饮料原有的味道,由此,优选例如 水果提取物、咖啡粉末、合成香料、天然香料等以调节味道为目的的调味剂的含量为〇. 1% 以下。另一方面,为了掩盖胶原蛋白肽等配合物特有的风味,可以含有香料等掩蔽剂。 〈胶原蛋白肽〉 作为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中使用的胶原蛋白肽,没有特别限定,使 用以胶原蛋白肽形式市售的物质即可。可举出来自牛皮、猪皮、鱼皮、鱼鳞、鸡皮等的物质 等。胶原蛋白肽的分子量没有特别限定,如果考虑溶解到食品、饮料中,则平均分子量可以 为300~30000。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中使用的胶原蛋白肽的含量没有特别 限定,可以为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50 %~98 %,优选为60 %~90 %。 <透明质酸和/或其盐> 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中使用的"透明质酸"是指具有1个以上的由 葡萄糖醛酸和N-乙酰氨基葡萄糖这2种糖构成的重复结构单元的多糖类。另外,作为"透 明质酸的盐",没有特别限定,只要是食品或者药学上允许的盐即可,例如,可举出钠盐、钾 盐、钙盐、锌盐、镁盐、铵盐等。 本专利技术中使用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只要是一般食品中使用的物质,任何物质均 可,可以是从动物等天然物,例如,鸡冠、脐带、皮肤、关节液等生物体组织等中提取的物质, 或者培养微生物或动物细胞而得的物质、例如使用了链球菌属的细菌等的发酵法等化学合 成或酶合成的物质等均可使用。 <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平均分子量>从能够抑制粉末食品的溶解残留的观点考虑,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 中使用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推测如果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平 均分子量为10000以上,则因透明质酸自身的粘度而导致促进粉末食品溶解的效果减弱, 抑制溶解残留的效果减小。另外,对于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平均分子量,从提高抑制溶 解残留的效果的观点考虑,平均分子量可以为400~5000,进而,平均分子量可以为800~ 3500。应予说明,本专利技术中,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平均分子量可以采用后面叙述的使用凝 胶过滤柱的液相色谱(HPLC)的方法来测定。 <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从能够抑制粉末食品的溶解残留的观点考虑,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 中使用的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为0.001%~10%,可以为 0? 01%~5%,进一步可以为0? 05%~1%。 如果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小于0. 001 %,则无法发 挥对于粉末食品整体抑制溶解残留的效果。另外,如果大于10%,则由于透明质酸自身的溶 解,导致可能妨碍粉末食品中的其它成分的溶解。<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堆积密度>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中使用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堆积密度可 以大于0. 25g/cm3,进一步可以大于0. 35g/cm3。通过使堆积密度大于0. 25g/cm3,能够提高 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溶解性。堆积密度的上限没有特别限定,可以为lg/cm3以下, 进一步可以为0. 7g/cm3以下。 < 脂质 >本专利技术的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中配合了脂质。 本专利技术中使用的脂质只要是一般食品中使用的脂质,粉末状、液态等任意形态均 可,例如,可以是色拉油、玉米油、葡萄籽油、芝麻油、大豆油、山茶油、椰子油、红花油、鳄梨 油、橄榄油等植物油脂,乳脂、鱼油、磷脂质等动物油脂,甘油脂肪酸酯等合成油脂,辅酶 Q10,神经酰胺,虾青素,或者维生素A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添加到饮料或者含有液态部分的食品中使用,含有脂质以及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所述平均分子量低于10000的透明质酸和/或其盐的含量为0.001质量%~10质量%,所述含胶原蛋白肽的粉末食品的5质量%水溶液的pH为5.5~8。
【技术特征摘要】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门奈央,与田昭一,
申请(专利权)人:丘比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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