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布了一种地下建筑物地下水的排水装置。在地下建筑外墙(6)和地下建筑基坑边界(4)之间的基坑回填区域构筑一个沿水平方向充满全部基坑回填区域、沿竖向仅存在于一个有限厚度范围的透水土层(1),并连通至少二个出水口(2);所述出水口(2)的标高可以调节地下建筑基坑的地下水水位,地下水通过出水口(2)流向基坑边界(4)以外的较低的地面、坑井或管沟,或穿过地下建筑外墙(6)流向地下建筑室内地面、坑井或管沟。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用于地下建筑基坑以下及其周围土层(3)均为不透水土层的地质环境时,可以根据地下建筑底板(5)所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调节所述透水土层(1)和所述出水口(2)的标高,从而避免地下水压力过大对地下建筑物造成危害。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地下水的排水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地下建筑物地下水的排水装置。
技术介绍
很多情况下,地下水对地下建筑物是有危害的,例如:地下水渗流到地下建筑底板以下而形成向上的水压力--即浮力,容易造成地下建筑物浮起。为了消除这种危害,现有技术采用了各种排水装置,主要有以下三类:a、直接在地下建筑外墙和底板钻孔,使地下水直接从钻孔流向地下建筑室内然后抽排;b、在地下建筑外墙外侧布置盲沟再加抽排水系统;c、在地下建筑外墙以外和底板以下填充粗颗粒砂石再加抽排水系统。这三类装置各有不足:(一)a类装置需要在外墙和底板钻很多孔才能保证彻底排水,因此对地下建筑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二)b类装置往往要求盲沟设置在外墙靠近基坑底部的位置,邻近的地基土可能受到盲沟溢出水浸润变得软化,对于天然基础来说其安全将会受到影响;(三)c类装置要耗用大量粗颗粒砂石,不能就地取用基坑开挖出来的土料作回填土,土方运输量很大;(四)b类和c类装置需要额外增加抽排水系统,也要增加这些设备的长期运行维护费用。地下建筑基坑以下及其周围土层均为不透水土层时,地下水的来源主要为地下建筑基坑回填区域的地表土层滞水,地表土层滞水主要沿填土内部的孔隙向下渗透至基坑底部,再渗透至地下建筑底板以下的孔隙。若在填土中间构筑一个排水层,将地下水导出基坑回填区域,就能消散地下水向下渗流的压力。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简单可靠的地下建筑物地下水的排水装置,可以用来调节地下水水位。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在地下建筑外墙(6)和地下建筑基坑边界(4)之间的基坑回填区域构筑一个透水土层(1),所述透水土层(1)沿水平方向充满全部基坑回填区域,沿竖向仅存在于一个有限厚度范围并且与地下建筑底板(5)保持一定距离;所述透水土层(1)连通至少二个出水口(2);所述出水口(2)的标高是相同的,与地下建筑基坑的地下水水位调节的目标水位相同;所述出水口(2)要么通向基坑边界(4)以外的较低的地面、坑井或管沟(9),要么穿过地下建筑外墙(6)通向地下建筑室内地面、坑井或管沟(图1、图2);所述透水土层(1)厚度≥150mm,可由粗颗粒砂石构成,粗颗粒砂石至少包括中砂、粗砂、砾砂、角砾、圆砾、碎石、卵石、块石或者飘石,也可由水平放置的排水板构成;所述透水土层(1)中间还可设置一根带有多孔的水平导水管并连通至出水口(2)。由于地下建筑常配有抽排水系统,通过出水口(2)排到地下建筑室内的水可借由地下建筑本身所配备的抽排水系统排出地下建筑以外。本技术具有的有益效果:与b类装置相比,本技术所述透水土层(1)沿水平方向在全部基坑回填区域均存在,使得基坑回填区域渗流的地下水到达所述透水土层(1)后均能全部改由水平方向渗流并通过出水口(2)自由排出,可以用来调节地下水水位;与c类装置相比,本技术所述透水土层(1)沿竖向仅存在于一个有限厚度范围,使得耗用的粗颗粒砂石较少,甚至可完全用排水板代替,大量回填土可就地取用基坑开挖出来的土料,节省大量土方运输费用;与a类装置相比,本技术所述透水土层(1)内地下水渗流速度较快,当向地下建筑室内排水时,所需要的出水口(2)的数量较少,也就是穿过外墙(6)的孔较少;调整所述透水土层(1)和所述出水口(2)的标高,可以满足不同的需要,例如当基坑边界(4) 以外存在标高较低的市政排水管(9)时,可将所述透水土层(1)设置在较高的位置,地下水经出水口(2)靠自重流向市政排水管(9),与b类和c类装置相比,本技术不需要额外增加抽排水系统;本技术用于所述地下建筑基坑以下及其周围土层(3)均为不透水土层的地质环境时,可以根据地下建筑底板(5)所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调节所述透水土层(1)和所述出水口(2)的标高,从而避免地下水压力过大对地下建筑物造成危害。附图说明图1是出水口通向地下建筑基坑以外的地下建筑基坑回填区域剖面图图2是出水口通向地下建筑室内的地下建筑基坑回填区域剖面图图中1--透水土层;2--出水口(通向地下建筑基坑以外或通向地下建筑室内);3--地下建筑基坑以下及其周围土层;4--地下建筑基坑边界;5--地下建筑底板;6--地下建筑外墙;7--下部回填土;8--上部回填土;9--市政排水管沟;10--排水沟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1某地下建筑基坑以下及其周围土层(3)均为不透水土层,基坑边界(4)以外存在标高较低的市政排水管(9),可将基坑中较高处的地下水排向市政排水管(9)。具体实施办法是:基坑回填土自下而上按如下顺序施工:用场地开挖出来的土方回填下部土层(7)至高于市政排水管(9)的标高---用碎石回填中间透水土层(1)150mm厚且分布到全部基坑回填区域,在此期间铺设连通透水土层(1)和市政排水管(9)之间的排水沟(10),排水沟(10)从透水土层(1)的出水口(2)坡向市政排水管(9)---用场地开挖出来的土方回填上部土层(8)至设计地面标高。回填过程中,各土层分层压实,分层厚度200~300mm。在地下建筑使用期间,由于基坑内高于出水口(2)的地下水均已排走,可以预计基坑内地下水水头标高将不会高于出水口(2)标高。经过验算,在所述水头标高的地下水压力作用下,地下建筑不会浮起。实施例2某地下建筑基坑以下及其周围土层(3)均为不透水土层,基坑边界(4)以外的市政排水管标高较高,此种情况下可将基坑内地下水通过地下建筑外墙(6)预留的出水口(2)导管排到地下建筑室内的排水沟,再由地下建筑本身所配备的抽排水系统将水排出地下建筑以外。具体实施办法是:地下建筑外墙(6)预留出水口(2)导管;基坑回填土自下而上按如下顺序施工:用场地开挖出来的土方回填下部土层(7)至接近出水口(2)导管的标高---用中粗砂回填中间透水土层(1)800mm厚且分布到全部基坑回填区域,在此期间在透水土层(1)中间放置环绕地下建筑的Φ300多孔导水管并连通通向出水口(2)导管---用场地开挖出来的土方回填上部土层(8)至设计地面标高。回填过程中,各土层分层压实,分层厚度200~300mm。在地下建筑使用期间,由于基坑内高于出水口(2)导管标高的地下水均已排走,可以预计基坑内地下水水头标高将不会高于出水口(2)导管的标高。预留出水口(2)导管的标高可根据地下建筑底板(5)所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来确定。本实施例用于武昌的某建筑地下室,平面尺寸84mX56m,底板底标高-9.75m。外墙(6)共设置了4根穿墙的出水口(2)导管,出水口(2)导管与地下建筑底板(5)底部之间的距离2.0m;底板(5)也设置了一些观察孔,以了解是否会有地下水渗入底板(5)以下。使用期间观察到出水口(2)导管有水排出,未见底板(5)观察孔有水排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地下建筑物地下水的排水装置,地下建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外墙(6)、地下建筑底板(5),地下建筑外墙(6)和地下建筑基坑边界(4)之间的区域为基坑回填区域;其特征在于:在基坑回填区域构筑一个透水土层(1),所述透水土层(1)沿水平方向充满全部基坑回填区域,沿竖向仅存在于一个有限厚度范围并且与地下建筑底板(5)保持一定距离;所述透水土层(1)连通至少二个出水口(2)。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地下建筑物地下水的排水装置,地下建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外墙(6)、地下建筑底板(5),地下建筑外墙(6)和地下建筑基坑边界(4)之间的区域为基坑回填区域;其特征在于:在基坑回填区域构筑一个透水土层(1),所述透水土层(1)沿水平方向充满全部基坑回填区域,沿竖向仅存在于一个有限厚度范围并且与地下建筑底板(5)保持一定距离;所述透水土层(1)连通至少二个出水口(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下建筑物地下水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2)分别或同时通向下述两类场所之一:通向基坑边界(4)以外的较低的地面、坑井或管沟(9),或穿过地下建筑外墙(6)通向地下建筑室内较低的地面、坑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龚展宇,
申请(专利权)人:龚展宇,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湖北;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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