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即便在将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的工作时切换变速装置的情况下,也能够减轻驾驶员感到的不适感。车辆用制动系统(10)具有能够对自动变速器是设定为行驶模式还是设定为非行驶模式进行判断的控制机构(150),并使保持操作制动踏板(12)而产生的制动力并将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而且,控制机构(150)以操作制动踏板(12)而产生的制动力并在车速低于规定的阈值时使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此时,在判断为自动变速器设定为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增大并保持操作制动踏板(12)而产生的制动力。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专利摘要】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即便在将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的工作时切换变速装置的情况下,也能够减轻驾驶员感到的不适感。车辆用制动系统(10)具有能够对自动变速器是设定为行驶模式还是设定为非行驶模式进行判断的控制机构(150),并使保持操作制动踏板(12)而产生的制动力并将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而且,控制机构(150)以操作制动踏板(12)而产生的制动力并在车速低于规定的阈值时使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此时,在判断为自动变速器设定为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增大并保持操作制动踏板(12)而产生的制动力。【专利说明】车辆用制动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
技术介绍
例如专利文献I中公开了一种具有液压保持功能的车辆用制动装置(车辆用制动系统),当驾驶员操作制动操作部(制动踏板等)而在车辆中产生有制动力时,车辆停止而处于静止的状态,此时即便驾驶员释放制动操作部,也保持该制动力而使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 在先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0-100134号公报 专利技术的概要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课题 在将专利文献I所述的车辆用制动装置作为变速装置而组装于具备自动变速器的车辆中的情况下,当液压保持功能工作时,若自动变速器从空挡模式切换为驱动模式时,在车辆作用有蠕变力。 而且,在作用于车辆的蠕变力比保持的制动力大的情况下,车辆启动,但若控制车辆用制动装置的控制装置检测到车辆启动,则提高制动力而使车辆再次静止。 因此,当液压保持功能作为制动力保持功能进行工作而使车辆维持为静止状态时,若自动变速器从空挡模式切换至驱动模式,则因车辆瞬间启动而使驾驶员感到不适感。
技术实现思路
对此,本专利技术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即便在使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进行工作时切换了变速装置的情况下,也能够减轻驾驶员感受到的不适感。 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所述课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其具备:控制机构,其能够对变速装置是设定为将车辆的动力单元输出的动力传递至驱动轮的行驶模式、还是设定为除此以外的非行驶模式进行判断;增力机构,其用于增大在操作制动操作部时产生的制动力,所述车辆用制动系统构成为能够启动对操作所述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所述制动力进行保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而且,所述控制机构在有所述制动力作用而所述车辆的速度变得低于规定的速度阈值时使所述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当使所述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时,在判断所述变速装置设定为所述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利用所述增力机构来增大并保持操作所述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所述制动力。 根据本专利技术,当启动对操作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制动力进行保持并将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时,在变速装置设定为非行驶模式(空挡模式等)时,能够增大并保持制动力。在变速装置为自动变速器的情况下,当切换为行驶模式(驱动模式等)时,蠕变力作用于车辆,若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时的制动力小,则车辆有时因蠕变力而启动。 在变速装置设定为非行驶模式的状态下使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时,通过增大并保持制动力,能够抑制因蠕变力而导致的车辆的启动,从而减轻驾驶员感到的不适感。 另外,本专利技术的所述控制机构的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机构在使所述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时,在判断出所述变速装置设定为所述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当操作所述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所述制动力比规定的规定制动力小时,利用所述增力机构将所述制动力增大至所述规定制动力并进行保持。 根据本专利技术,在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时,在变速装置设定为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只要操作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制动力小于预先设定的规定的规定制动力,则利用增力机构而将制动力增大至该规定制动力。因而,增力机构的驱动被限定,从而能够抑制因增力机构的驱动而导致的能量消耗。 另外,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其具有控制机构,该控制机构能够对变速装置是设定为将车辆的动力单元输出的动力传递至驱动轮的行驶模式、还是设定为除此以外的非行驶模式进行判断,所述车辆用制动系统构成为能够启动对操作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制动力进打保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所述车辆用制动系统的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机构在有所述制动力作用而使所述车辆的速度低于规定的速度阈值时,在判断出所述变速装置设定为所述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当所述制动力为规定的规定制动力以上时,使所述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 根据本专利技术,控制机构在判断出车辆静止时判断为变速装置设定为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在操作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制动力为预先设定的规定的规定制动力以上时使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因而,车辆用制动系统对抑制因蠕变力而导致的车辆的启动所需的足够大小的制动力进行保持而使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由此,即便变速装置切换为行驶模式,也能够抑制因蠕变力而导致的车辆的启动,从而减轻驾驶员感到的不适感。 专利技术效果 根据本专利技术,能够提供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即便在启动使车辆维持为静止的状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时切换了变速装置的情况下,也能够减轻驾驶员所受到的不适感。 【专利附图】【附图说明】 图1是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车辆的结构图。 图2是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车辆用制动系统的简要结构图。 图3是表示在第一实施方式中启动制动保持功能的状态的线图,(a)是表示车速的变化的图,(b)是表示钳压的变化的图,(c)是表示制动保持功能的工作状态(0N、0FF)的时间经过的图,(d)是表示自动变速器的模式(驱动模式、空挡模式)的时间经过的图。 图4是表示控制机构启动制动保持功能的程序的流程图。 图5是表示在第二实施方式中启动制动保持功能的状态的线图,(a)是表示车速的变化的图,(b)是表示钳压的变化的图,(c)是表示制动保持功能的工作状态(0N、0FF)的时间经过的图,(d)是表示自动变速器的模式(驱动模式、空挡模式)的时间经过的图。 图6是表示第二实施方式的控制机构启动制动保持功能的程序的流程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I 车辆 2发动机(动力单元) 3自动变速器(变速装置) 10车辆用制动系统 120制动踏板(制动操作部) 136泵(增力机构) 150控制机构 WFR右侧前轮(驱动轮) WFL左侧前轮(驱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方式》 以下,适当地参照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图1是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车辆的结构图,图2是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车辆用制动系统的简要结构图。 第一实施方式所涉及的车辆用制动系统10组装于如图1所示那样构成的车辆I。车辆I构成为将内燃机(发动机2)等动力单元输出的动力传递至驱动轮(例如,右侧前轮WFR和左侧前轮WFL)而进行行驶,在发动机2与驱动轮之间设置自动变速器3作为变速装置。另外,车辆I具备由控制机构150控制且向各个车轮(右侧前轮WFR、左侧前轮WFL、左侧后轮WRL、右侧后轮WRR)赋予制动力的车辆用制动系统10。 而且,第一实施方式的控制机构150构成为,输入表示由未图示的选档杆等选择好的自动变速器3的模式的信号。 需要说明的是,车辆I中,可以使左侧后轮WRL及右侧后轮WRR为驱动轮,也可以使所有的车轮皆为驱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车辆用制动系统,其具备:控制机构,其能够对变速装置是设定为将车辆的动力单元输出的动力传递至驱动轮的行驶模式、还是设定为除此以外的非行驶模式进行判断;增力机构,其用于增大在操作制动操作部时产生的制动力,所述车辆用制动系统构成为能够启动对操作所述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所述制动力进行保持的制动力保持功能,所述车辆用制动系统的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机构在有所述制动力作用而所述车辆的速度变得低于规定的速度阈值时使所述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当使所述制动力保持功能工作时,在判断出所述变速装置设定为所述非行驶模式的情况下,利用所述增力机构来增大并保持操作所述制动操作部而产生的所述制动力。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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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田原俊平,池田透,樱井一也,杉田由也,
申请(专利权)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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