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警示装置及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0529850 阅读:161 留言:0更新日期:2014-10-15 11:29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车用警示装置及方法。该车用警示装置包括具有下方及侧方的装置本体、警示灯及辅助照明灯与雷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该警示灯是设置于该装置本体上,用以向该侧方发出警示灯号;以及该辅助照明灯与该雷射模块的至少其中之一是设置于该装置本体上,用以向该下方发出辅助灯号。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车用警示装置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提出一种车用警示装置及方法,特别涉及一种结合警示及照明的装置及方法。
技术介绍
一般大型车除了前后方向灯外,依规定须在两侧增加边灯。当大型车要转弯而开启方向灯时,边灯会连同前后方向灯同时亮起或闪烁,以警示周遭车辆或行人,而减少车祸的发生。在方向灯没开启时,边灯具有定位灯的功效。提升行车安全是普罗大众所关心的议题,目前已有业者研究将行车LED灯与方向LED灯组成数种不同显示方式,进而达到更佳警示作用的效果,使夜间行车时可令两侧的车辆能更明确看到车辆侧边灯。然而,上述改进仍不脱边灯原来可达到的警示和作为方向灯的功能。既然依照法规边灯为大型车的必备装置,若其可具有多重功能必定为用户所期望。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为提供一种车用警示装置。该车用警示装置包括具有下方及侧方的装置本体、警示灯及辅助照明灯与雷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该警示灯是设置于该装置本体上,用以向该侧方发出警示灯号;以及该辅助照明灯与该雷射模块的至少其中之一是设置于该装置本体上,用以向该下方发出辅助灯号。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为提供一种车用警示装置。该车用警示装置包括具有下方及侧方的装置本体及第一灯。该车用警示装置更包括第二灯与雷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该第一灯设置于该装置本体上,用以向该侧方发出第一灯号。该第二灯与该雷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设置于该装置本体上,用以向该下方发出第二灯号。本专利技术的再一目的为提供一种车用警示方法。该车用警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提供装置本体,该装置本体具有下方及侧方;提供第一灯号,用以向该侧方发出该第一灯号:以及提供第二灯号与雷射线状灯号至少其中之一,用以向该下方发出该第二灯号及/或该雷射线状灯号。附图说明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图1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一实施例的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三实施例的控制系统的架构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四实施例的使用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各实施例的参考配置图。具体实施方式本专利技术将藉由下述优选实施例及参考附图,做进一步详细说明。本文中所提及的“使用者”是指使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用户。请参阅图1,其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一实施例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一实施例包含装置本体1。在该装置本体1上设置有往装置本体1侧面发出警示灯号的警示灯11及往装置本体1下面发出辅助灯号的辅助照明灯12及雷射模块13。在本实施例中,该装置本体1具有辅助照明灯12及雷射模块13两者,但视客户需求或视实际上的需要,该装置本体1可以仅具有辅助照明灯12及雷射模块13的其中之一。警示灯11在装置本体1上的位置并没有限制,只要其可往装置本体1侧面发光。例如,警示灯11可直接设置在装置本体1朝外的侧面上。或者,该警示灯11可设置在装置本体1的内部,并透过透明的装置本体1或仅有框架的装置本体1而向装置本体1侧面发光。更具体地说,当车用警示装置装设在车辆上时,警示灯11优选是可朝向大约平行于路面的方向发射警示灯号。同样地,辅助照明灯12及雷射模块13在装置本体1上的位置也没有限制,只要其可往装置本体1下面(底部)发光。更具体地说,当车用警示装置装设在车辆上时,辅助照明灯12及雷射模块13优选是可大致上朝向路面的方向发射辅助灯号。前述警示灯号和辅助灯号可独立于彼此而发光或闪烁。警示灯号一般是作为警示用途,当第一实施例的车用警示装置是装设在大型车或工程车的侧边或后面时,其可提醒周遭的驾驶人或行人注意车子移动状态。特别是夜间行驶时,该警示灯11可作为定位出车子边缘的定位灯。因此,警示灯号优选是红色或黄色,然其并不以此为限。辅助照明灯12所提供的辅助灯号为辅助照明灯号,其一般是用作照明用途,然辅助照明灯12的启动也可发挥警示的作用。当轮胎爆胎或车子轮胎卡在深坑中时,辅助照明灯12可作为使用者的紧急工作照明灯。此外,辅助照明灯12也可为装载货物或卸货提供辅助照明用。车用警示装置的装设位置可依据辅助照明灯12的用途而定,例如装设于轮胎上方。为了达到清晰照明的目的,辅助照明灯12优选为白灯或黄灯,然其并不以此为限。此外,辅助照明灯12优选是具有可调整角度,则依据使用上的需求或该车用警示装置装设在车辆的高低位置,辅助照明灯12可提供不同角度的照明功能。上述的警示灯11及辅助照明灯12优选是LED灯。雷射模块13向装置本体下面发光,以在地面上提供辅助灯号,该辅助灯号为雷射灯号,例如雷射点状轨迹或雷射线状灯号。地面上的雷射线状灯号可指示出使用者车辆的示意范围或安全距离,以提醒其他驾驶人或行人勿靠近或进入该雷射线状灯号所指示的区域内。大型车视野死角多,且大型车行进中其周遭有“推”、“吸”的强力气流,会影响周遭机车骑士骑车的稳定性,使骑士受强力气流影响而容易失去平衡。因此,雷射线状灯号优选是指示出使用者车辆的风切范围,以避免机车骑士太靠近使用者车辆而由于风切气流的影响而发生危险。此外,在用户车辆侧边的雷射线状灯号也可作为使用者的警示线,当路面狭窄或有水沟或坑洞时,警示线的变化(例如变成非直线或消失)可提醒使用者路面状况。对于大型车辆(例如卡车或货柜车等)来说,该雷射线状灯号在车辆转弯时也可作为使用者的参考或警示线。此外,雷射模块13优选是具有可调整角度,则依据使用上的需求或该车用警示装置装设在车辆的高低位置,在地面上所显示的雷射线状灯号距离使用者车辆间的距离可调整。依据需求,雷射线状灯号可为红光(650-660nm)、绿光(532nm)和蓝光(445-450nm)等,且其长度也可设计为符合欲装设的车辆。请参阅图2,其为本专利技术的车用警示装置的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二实施例的车用警示装置包含外壳21,其将装置本体(未显示)整个或部分罩住。本实施例中该外壳21包含具透光性之上盖210和底座211,然而该外壳21也可为一体成型。当使用白色警示灯时,警示灯号的颜色可取决于上盖210的颜色,例如红色。上盖210的底面(即朝向地面的该面)优选是透明或篓空,以利于辅助照明灯向该车用警示装置的下方或地面发出辅助照明灯号。此外,上盖210可具有增加照明亮度的设计,例如其内壁设有折射纹等。车用警示装置可透过底座211上设置的组接孔2110而安装在车辆上。车用警示装置也可透过其他已知的固定方式固定在车辆上。本专利技术也可以通过第三实施例来体现。第三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不同在于,第三实施例的车用警示装置中另包含图3所示的控制系统3于其装置本体中。控制系统3包括感测单元31、警示单元33及数据处理与控制单元32。该感测单元31及警示单元33分别耦接至数据处理与控制单元32。该感测单元31可以感测用户车辆周遭的车辆的速度(或其与用户车辆间的相对速度)、距离、影像等的至少其中之一,并将感测信息传送至数据处理与控制单元32进一步处理。数据处理与控制单元32因应所接收的感测信息做出是否为危险情况的判断,并当判断为危险情况时驱使警示单元33产生警示讯号。该警示讯号系警示声响、前述的警示灯号的亮起、前述的警示灯号的闪烁、前述的雷射灯号的亮起及前述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车用警示装置及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车用警示装置,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具有下方及侧方;警示灯,所述警示灯设置于所述装置本体上,用以向所述侧方发出警示灯号;以及辅助照明灯与雷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所述辅助照明灯与镭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设置于所述装置本体上,用以向所述下方发出辅助灯号。

【技术特征摘要】
2013.04.09 TW 1021125741.一种车用警示装置,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具有下方及侧方;警示灯,所述警示灯设置于所述装置本体上,用以向所述侧方发出警示灯号;以及辅助照明灯与雷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所述辅助照明灯与镭射模块至少其中之一设置于所述装置本体上,用以向所述下方发出辅助灯号,其中所述辅助照明灯与该雷射模块的所述至少其中之一具有可调整角度,且...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昌鸿
申请(专利权)人:开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中国台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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