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的一种用于监测机动车辆(1)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2)的方法,包含以下步骤:通过与机动车辆(1)关联的电池监测系统(3)确定用于至少一个牵引电池(2)的深度放电状态的预测的基础数据、通过第一通信链接将基础数据传输至外部计算机、通过外部计算机确定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以及将第一警告信号传输至机动车辆(1)的第一监测例示,其中,如果达到距确定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一段预警时间,则可以指定机动车辆(1)的第一监测例示。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专利摘要】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种用于监测机动车辆(1)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2)的方法,包含以下步骤:通过与机动车辆(1)关联的电池监测系统(3)确定用于至少一个牵引电池(2)的深度放电状态的预测的基础数据、通过第一通信链接将基础数据传输至外部计算机、通过外部计算机确定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以及将第一警告信号传输至机动车辆(1)的第一监测例示,其中,如果达到距确定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一段预警时间,则可以指定机动车辆(1)的第一监测例示。【专利说明】用于监测机动车辆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的方法和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监测机动车辆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的方法和装置。
技术介绍
具有电池电驱动或混合动力驱动的机动车辆正在越来越多的得到普及。这样的车辆,用于电驱动的驱动能量至少部分地由一个或多个牵引电池提供。这样的牵引电池可以具体是锂离子电池。如果锂离子电池放电至低于放电终止电压或者放电远超过对应于临界充电状态,则存在电池将被不可逆地毁坏的风险,例如包含在电池单元中的化学物质破坏电池本身。该过程是不可逆的,并且不能通过对电池再次充电实现逆转。因此这样的深度放电总体上迫使更换电池,这与相当大的成本关联。此外,牵引电池已经深度放电的电池电动或混合动力车辆不能再容易地投入使用。具有深度放电的牵引电池的电池电动车辆必须总体上得到牵引。因此,公知的是,为了能够防止深度放电,要监测机动车辆的牵引电池的充电状态。根据W02012/085615A1,机动车辆的能源供应系统包含电池和监测电池的充电状态的电池控制单元。当机动车辆没有运行时,电池的充电状态由电池控制单元监测,并且如果达到充电状态的低阈值,则由于临界充电状态,为了向位于机动车辆的外部的接收装置发送警报,激活机动车辆的通信装置。例如,由于接收装置接收到的警报信号,可以开始对电池再充电。根据EP2068161A2,公知的是,将数据连同关于机动车辆的其它诊断信息从安装在机动车辆中的电池监测系统传输至外部显示装置。在GB2455160A中,公开了一种电动车辆的电池模块的监测系统,其中记录电池模块的物理和电变量并通过通信单元将它们传递至外部系统。如果接收到的数据包含电池模块的异常状态,则外部系统通过无线通讯装置向用户发送错误信息以提醒用户应予维修或通知用户有关机动车辆的状态。用于监测机动车辆的牵引电池的公知方法和系统并非在所有运行条件下都足够地可靠。具体说,警报信号的输出同时依赖于与机动车辆关联的监测系统的功能以及无线通信链接的功能。然而,在恰好会发生牵引电池的临界充电状态这样的情况下,与机动车辆关联的监测系统的功能以及无线通信链接的功能不能总是同时可靠地得到保证。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监测机动车辆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的方法和装置,其中上述缺点得以尽可能地避免。该目的通过以下公开的方法和装置实现。本专利技术的方法涉及机动车辆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的监测,尤其涉及至少一个牵引电池的充电状态的监测。机动车辆尤其可以是具有电池电驱动或混合动力驱动的车辆,其中用于电驱动的驱动能量至少部分地由至少一个牵引电池供应。利用本专利技术的方法,在第一步骤中通过与机动车辆关联的电池监测系统(Battery Monitoring system,BMS)确定至少一个牵引电池的当前基础数据。基础数据尤其是预测牵引电池的深度放电状态所需要的数据。深度放电状态是指,由于放电低于预先确定的最小充电状态而可能对牵引电池产生不可逆的损坏以及/或者不再容易使机动车辆投入运行的牵引电池的充电状态。深度放电状态例如通过牵引电池的电压降至低于放电终止电压的数值而显现。确定的牵弓I电池的基础数据尤其是牵引电池的目前状态数据,例如各个当前电池电流、当前电池电压和当前电池温度。牵弓I电池的基础数据还可以包含确定的牵弓I电池的充电状态(State of Charge, S0C)和/或充电容量(健康状况(State of Health), SOH)。电池的充电状态(SOC)给出当前存储的当前最大可存储电荷的分数,并且可以例如特指当前可存储电荷的百分比。充电容量(SOH)特指当前可以使用的电池的目标容量的分数,SP,当前依然可用于存储电能的电池的初始可用容量的百分比。可用的充电容量随牵引电池的使用年限降低。通过与机动车辆关联的电池监测系统确定基础数据。基础数据还可以包含牵引电池的充电或放电历史数据,以及例如电池类型和电池的制造数据或表征牵引电池的特性的可能的其它数据。如果机动车辆包含多个牵引电池,则确定的基础数据最好涉及机动车辆的所有牵引电池。根据本专利技术,确定的基础数据传递至外部计算机,例如传递至静止的服务器、计算机系统的计算机或者甚至例如传递至智能手机。基础数据的传输通过第一通信链接发生,第一通信链接尤其包含与机动车辆关联的发射装置和静止的接收装置之间的无线通信链接。第一通信链接可以包含其它无线或有线传输路径并且尤其可以通过网络传递数据。第一通信链接最好设计为具有GPRS协议的通信链接。为了将基础数据传递至外部计算机,如果基础数据通过第一通信链接向外部计算机的一次性传输发生在起动和停放(即,向“睡眠模式”过渡)之间的机动车辆的运行循环过程中,则其原则上是足够的。根据本专利技术,通过外部计算机确定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即预期牵引电池将要达到深度放电状态的时间点,或者如果机动车辆包含多个牵引电池,预期至少一个牵引电池将要达到深度放电状态的时间点。深度放电的时间点例如在假定牵弓I电池的不间断的负荷对应于当前负荷时可以预计算。深度放电状态尤其还可以在停放、即在机动车辆的切断电源状态下或“睡眠模式”下一段时间之后通过永久运行负荷和/或通过牵引电池的自放电达到。通过外部计算机监测达到第一警告时间点,并且如果达到,将第一警告信号传输至可以预先确定的第一监测例示。警告时间点是指在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前一段可以指定的预警时间的时间点。可以例如通过确定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与考虑预警时间的外部计算机的时间的比较,监测达到第一警告时间点。可以由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定义机动车辆的第一监测例示,并且机动车辆的第一监测例示可以例如是驾驶员的移动通信装置,例如移动电话、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第一监测例示还可以是固定电话或其他静止通信装置。第一警告信号的传输通过适合的无线或有线通信链接完成。具体说,在第一监测例示是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的情况下,外部计算机可以与第一监测例示相同。第一监测例示还可以是机动车辆的通信装置;如果驾驶员在车辆中或者接近车辆,则第一警告信号向与机动车辆关联的通信装置的传输是有利的。可以通过由连接至机动车辆的电池监测系统确定的牵引电池的基础数据通知驾驶员机动车辆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达到临界放电状态,其中基础数据传递至机动车辆外部的计算机,根据基础数据确定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并且在指定的时间点将警告信号传输至第一监测例示,其中该第一监测例示尤其是驾驶员的移动通信装置。通过考虑预警时间传输第一警告信号,可以给予驾驶员及时采用对策的选项,从而尤其返回机动车辆并使其起动或者致使对至少一个牵引电池充电。通过凭借外部计算机确定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可以取得特殊的优点: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的确定以及第一警告信号的传输可以独立于机动车辆的车载系统并且独立于现存的第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监测机动车辆(1)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骤:通过与机动车辆(1)关联的电池监测系统(3)确定用于至少一个牵引电池(2)的深度放电状态的预测的基础数据、通过第一通信链接将基础数据传输至外部计算机、通过外部计算机确定预期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以及将第一警告信号传输至机动车辆(1)的第一监测例示,其中,如果达到距确定的深度放电时间点一段预警时间,则可以指定机动车辆(1)的第一监测例示。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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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乌韦·古森,托马斯·兰堡,戈茨菲利普·韦格纳,雷纳·布许,
申请(专利权)人: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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